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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官員性侵同事女兒 事後寫離婚承諾

江蘇邳州市教育局幹部馬某與前同事女兒小娜,存在情感糾葛。小娜反映,6月16日晚她在賓館照顧醉酒的馬某時遭對方性侵,馬某則稱系雙方自願。

7月28日,小娜以被馬某強暴為由報警。邳州警方稱,此案仍在調查中,目前暫無法定性。但馬某事後寫的離婚承諾書被曝光。據陸媒人民網報道,「如果我做不到離婚對小娜(化名)負責的話,我自動向公安機關自首,是我害了小娜。」兩個多月前,江蘇邳州市教育局幹部馬某寫下上述一紙承諾。

從邳州市教育局了解到,馬某是該局借調人員,身份為幹部。據小娜的母親稱,她退休前與馬某分別為當地兩所小學的校長,是很好的同事關係,「在十幾個校長中我們的關係最好。」由於工作的原因,她過去時常讓女兒送材料給馬某,女兒遭遇婚姻失敗時她也托馬某從中調解,萬萬沒有想到他竟做了出格之事。小娜則稱,正當她感情受挫時,馬某借開導她的機會「乘虛而入」,她對這個馬叔叔的感覺也逐漸從「崇拜」到「喜歡」;馬某自稱他也喜歡上了小娜。

對於6月16日發生的事情,按照雙方的陳述,當晚,馬某喝多了酒,喊小娜去接,小娜按照馬某的意願送他到一家賓館住下,她離開後又回來送解酒用的葡萄糖水,這一次雙方發生了性關係。小娜稱,她是被強迫的,「我曾喜歡過他不假,但喜歡和發生性關係是兩碼事。」馬某對此予以否認,稱發生關係是雙方自願。

小娜稱,事發後她沒敢告訴父母,而是告訴了一位信賴的親朋郭某,郭某出於維護其家庭名聲等因素建議「私了」。於是便有了馬某7月9日那份承諾書。承諾書寫道:「我用實際行動來證明我是愛小娜的,一周之內,我籌錢買房來安頓她,然後我開始辦理離婚手續,爭取一個月之內離婚完成,三天之內我就開始提出離婚。離婚之後,我將負責到底,與小娜結婚,組建家庭。如果我做不到離婚對小娜負責的話,我自動向公安機關自首,是我害了小娜。」

馬某接受採訪時表示,承諾書是迫於壓力寫的,稱小娜幾次用自殺相威脅。到7月28日,事發已經1個多月,見馬某遲遲未能兌現承諾,小娜這才選擇報了警。據記者從邳州警方獲得的信息,從偵查獲取的雙方來往信息初步分析,該案暫時無法定性,故也未對馬某採取強制措施。

責任編輯: 寧成月  來源:新京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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