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女子情人節夜晚醉臥酒吧門口 被拖至賓館輪姦

醉酒女被強姦

醉酒女被強姦

 一年輕女子深夜醉臥酒吧門口,被兩個路過的陌生男子看到,便帶去賓館輪姦。

2014年2月14日情人節的晚上,在酒吧工作的年輕女子盧某貪了點杯,就在酒吧門口睡着了。凌晨2點,偶爾經過酒吧門口的88年出生的秦某以及93年出生的董某,發現了醉酒不醒的盧某。兩人一看盧某形容姣好,旁邊又沒其他人,便起了歹念。兩人一商量,就扶起根本不認識的盧某來到一家賓館開了房。

秦某和董某在房間內先後對不省人事的盧某進行了姦淫。次日一早,盧某頭痛欲裂地醒來,發現自己竟然赤身裸體躺在床上,而身邊和地上還分別躺了兩個同樣赤身裸體的年輕男子,頓時驚得魂飛魄散。盧某心知被侵犯了,便拿起手機報警。

 

秦某和董某聽到盧某報了警,也嚇醒了,董某腳快,一溜煙先行逃走。盧某見狀便拽住秦某不撒手,秦某哀求盧某放過他們,並答應每人賠償給盧某3000元。盧某見事已至此,讓別人知道自己被人侵犯也不好,思前想後決定不再報警。

可秦某打電話給朋友借錢時,卻一時借不到這麼多錢。盧某便選擇再次報警。後警察趕來將秦某抓獲,不久又將逃走的董某抓獲。案發後,秦某和董某還是賠償給盧某6000元。

2014年9月,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審理,並做出上述判決。宣判後,法官還特地來到事發酒吧和賓館,對相關負責人以及工作人員進行了法制宣傳,對特殊服務行業中如何規範員工的言行舉止以及如何辨別不正常行為分做了着重提示。法官提醒:女孩子應該懂得保護自己,在娛樂場所千萬不能貪杯,避免被有企圖之輩找到可乘之機;同時,作為男性也應知道強姦向來系重罪,且是公訴案件,絕非事後私了可以免除刑罰的,若膽大妄為,等待的將是無情的牢獄之災。

責任編輯: 寧成月  來源:法制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4/0919/446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