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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央視「認罪」 想洗白紅會沒那麼容易

被"郭美美"刷屏的網友對官媒報道發出質疑,認為這樣一篇詳實的郭美美通稿背後,有很多疑團未解。網友"賣報紙滴小格子"在微博中寫道:「今天晚上抗震救災的緊要關頭,央視、人民日報等國媒三巨頭為了給紅會洗白要捐款, 現在成了八卦周刊刷屏,20多條報道郭美美";網友曉日表示:"就算郭美美跟紅會沒關係,我的錢也不會給紅會。紅會的顏色早變黑了,直接給災民我也不會給他們。除非清除紅會貪腐重新獲得我的信任。"

北京時間8月4日凌晨,北京警方公佈消息,稱「炫富女」郭美美涉賭博和性交易等被刑拘。郭美美也不出意外的上央視「認罪」,稱要還中國紅十字會一個清白。網友對此發出強烈質疑。

上央視「認罪」的郭美美

北京時間8月3日晚間,旅美新媒體人北風發出一條推文,透露國信辦已下發"央視新聞頻道將公佈郭美美、王軍案調查審理結果"的通知;8月4日凌晨零時左右,中國官媒新華網的官方微博連續發出多條起底郭美美的長微博。

今年的巴西世界盃期間,郭美美因涉嫌參與賭球而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但15日拘留期滿之後並沒有獲釋的消息,引起外界猜測,當時網上也流傳出消息稱,郭美美的"乾爹"王軍已經被北京警方刑拘。8月4日凌晨1時多,北京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發出4條長微博,證實郭美美與其"乾爹"王軍皆被北京警方刑拘。

其後,包括人民網在內的官媒和多家媒體相繼報道該事件,一時間滿屏儘是郭美美,在幾乎相同的起底內容中,詳細報道1991年出生的郭美美被其"乾爹"王軍包養,與外籍男友北京開賭局抽水,在網絡上炒作"2.6億元賭債危機"新聞,借商演之名以每次數十萬元進行性交易等。郭美美的助理和賭局受害者現身控訴。

"郭美美素顏'洗白'紅會"

郭美美當年使中國紅十字會遭受信任危機、今日為紅會"洗白"成為每則報道的重點,報道稱,"王軍入股紅十字會有關係的中紅博愛公司,郭美美想要做CEO,為增加炫耀資本,根據想像稱自己是'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郭美美素顏現身央視節目中"懺悔認罪",稱"因為自己的虛榮犯下大錯,導致紅十字會名譽嚴重受損,籍機澄清和說出真相,以還紅十字會一個清白。"

2011年6月23日,郭美美在新浪微博炫出名車瑪莎拉蒂、名包等,因自稱"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而被網民"人肉搜索",包括中國紅十字會及多位官員和社會名人牽涉其中,該事件引發中國公眾長期以來,對包括中國紅十字會在內的官辦公益機構的質疑、及對官員貪腐的憤怒。據012年7月初中國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發佈的《2011年度中國慈善捐助報告》顯示,2011年中國紅十字會獲得的社會捐贈比上一年減少近六成。2012年7月北京暴雨災難事件後,在發起捐款活動的北京紅十字官方微博下,網友列隊打出"捐你妹!"

郭美美早前炫富照片

"紅會的顏色早變黑了"

8月4日,中國紅十字會就郭美美案發表題為《危害社會誠信誤導公眾認知》的聲明,紅會稱:"郭美美不是紅會工作人員,其炫耀的財富與紅會、公眾捐款和項目資金沒有任何關係"、"近年來,一些機構和個人利用郭美美炫富在網上編造、傳播紅會的謠言,嚴重損害了紅會的聲譽和社會公信力,這種造謠中傷行為,影響了社會公正,危害了社會誠信,誤導了公眾認知,破壞了社會秩序,對中國的人道、公益、慈善事業造成嚴重危害";中國紅十字總會發言人姚立新向官媒新華社表示:"希望公安機關的偵查結果不僅還紅會一個清白,同時也給全社會一個重塑誠信體系的機會。"

對此,被"郭美美"刷屏的網友對官媒報道發出質疑,認為這樣一篇詳實的郭美美通稿背後,有很多疑團未解。網友"賣報紙滴小格子"在微博中寫道:「今天晚上抗震救災的緊要關頭,央視、人民日報等國媒三巨頭為了給紅會洗白要捐款,現在成了八卦周刊刷屏,20多條報道郭美美";網友曉日表示:"就算郭美美跟紅會沒關係,我的錢也不會給紅會。紅會的顏色早變黑了,直接給災民我也不會給他們。除非清除紅會貪腐重新獲得我的信任。"

中國知名維權律師江天勇今天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當前中國公共事件頻發,正值雲南昭通地震和崑山爆炸事件後,紅十字會"壓力山大",官媒適時拋出郭美美不能排除"洗白紅會"嫌疑:"我們可以看到,這麼多內容,一個非常重要的目標就是為紅十字會洗白,郭美美再壞,她一個人就能把所謂的'百年慈善老店'紅會毀壞了嗎,它自己不是一團骯髒的話,別人不能把它毀壞。"

江天勇質疑郭美美事件的很多脈絡並未清晰

"誰有權把郭美美當罪犯一樣'遊街'?"

司法未動,媒體先行"定罪",幾成慣例,近年再添新招,即到央視認罪,新浪大V薛蠻子、《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資深記者高瑜等皆有這樣的橋段。多位法學學者和律師等也就媒體大規模起底郭美美之罪表達了他們的看法。

"法學博士李剛"在新浪微博上表示:"不管郭美美有多邪惡與醜惡,公安機關在未經司法審判情況下通過輿論渲染、詳盡披露案件細節的'傳統'做法與法治是背道而馳";對此中國知名維權律師劉曉原表示贊同:"案件還在偵查之中,警方對外披露詳細案情,違反法律及辦案規定。"

署名"美國律師Kevin"的網友則寫道:"當我們談論郭美美事件時,我們都在談些什麼?在中國發生政客嫖妓或性醜聞,性工作者的細節被曝得多,而嫖客名字卻被帶過或根本不提。想起2007年聯邦在紐約破獲'皇帝俱樂部'賣淫集團,當時的州長和幾個政客嫖客被媒體反覆曝光而辭職,嫖娼事件也被拍成電影,但《紐約時報》沒曝光性工作者的任何細節。"

江天勇認為媒體把未經法院尚未審定的內容公開涉嫌違法:"大家都在質疑,就算是郭美美違法了,但現在沒有經過法院審理最終確認她違法,這個信息是如何鋪天蓋地公佈出來的?誰有權現在就把她當罪犯一樣來'遊街'?",江天勇也認為官方對郭美美涉案的一系列提早定性,很多脈絡未清,也有可能隱藏了更多的涉公權力及公權人物的細節,與郭美美可能的個人之惡相比,公權力之惡更甚。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德國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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