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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開發商跑路 46戶業主房產證被「卡殼」

這一曾被質疑一房多賣的小開發商上海慧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當前選擇了36計走為上,留下46套辦不了房產證的房子。

轟動一時的光耀地產破產事件餘音未裊之際,上海開發商又現「新招」。而這一招,比光耀地產更加決絕。

這一曾被質疑一房多賣的小開發商上海慧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當前選擇了36計走為上,留下46套辦不了房產證的房子。

樓市下行之際,開發商資金鍊斷裂,降價打折、項目爛尾、股權轉讓的新聞屢見報端。但不辦房產證半途跑路卻是聞所未聞。

交房後開發商失蹤46

2008年,陳先生買下了閔行顓橋塔二村二期的一套商品房,按照合同規定,2009年3月是陳先生收房的日子,收房當天開發商承諾,2013年9月會下發房產證。

然而陳先生萬萬沒想到的是,5年過去了,開發商承諾的房產證依然不見蹤影,而他自己,則為一紙房產證奔波無數。

「5年來,沒有任何單位出面為我們辦證,我根據購房合同上的電話和地址去找開發商,卻發現根本找不到他們。」陳先生對記者說。

買房多年卻拿不到房產證,業主錢女士同樣十分着急。

據錢女士介紹,2010年,一部分業主曾聯合就房產證一事將開發商告上法庭,法院最後判決開發商應進行賠償,然而由於一直找不到開發商,賠償也是不了了之。

「後來我們找了區政府,相關人員表示開發商從未付清土地出讓金,房子原本是不能賣的。但開發商不知以何方法拿到了預售證,又把我們推給了頒發預售證的房產交易中心。」錢女士說。

然而近日,當陳先生前往房產交易中心詢問相關事宜時,得到的卻又是「開發商未辦下大產權證,去找開發商」的答覆。

據記者了解,金塔二村二期共有46戶業主,迄今為止,沒有一戶拿到了房產證。

預售合同前後矛盾

而對於前面區政府答覆,慧新辦不出房產證是因為未付清土地出讓金。既然如此,為何在預售合同扉頁上,土地性質為「出讓」?

按照房地產開發的正常流程,如果開發商沒有繳清土地出讓金,是無法獲取商品房預售資格證的。但是神通廣大的慧新竟然能夠衝破「重重關卡」順利拿到預售證,相關審核部門是否盡到了應盡的職責?

值得一提的是,在業主陳先生提供的金塔二村二期商品房預售合同中,該樓盤所在的土地性質為出讓。然而在合同附件四的土地證上,土地性質卻成了劃撥。同一份合同,土地性質卻截然不同。

記者從專業人士處獲悉,出讓土地是開發商通過交納土地出讓金的方式與政府簽定行政合同,以得到70年的使用權。在這70年間,開發商可獨立支配、轉讓土地使用權,當前商品房的土地性質普遍為出讓。

而劃撥土地是國家無償給予土地使用者的,在徵收時無償收回。當前,經適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房用地通常為政府劃撥。劃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轉讓時,需要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轉讓審批手續,補交土地出讓金。

此外,國務院令第248號《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也規定,要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第一個條件即是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然而,在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官網上卻顯示,據稱到現在還未付清土地款的開發商早在2008年就為金塔二村二期獲得了編號為0000222號的預售許可證。

房地產專業律師吳剛表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預售合同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開發商獲取預售證和預售合同的方式顯然是不合法的。

開發商早有前科

利用非法手段取得預售證,將劃撥土地上的房屋偽裝成出讓土地上的商品房出售繼而逃之夭夭。這看似駭人聽聞的情節,卻真真實實地發生在金塔二村二期。

公開資料顯示,金塔二村二期的開發商為上海慧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此番手段並不是初犯。早些年,該公司就曾因「一房多賣」而「名聲大噪」。

2002年,上海慧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資金無法歸還,將金塔二村一期的一些新房抵押出去。然而到了2003年,該開發商卻又先後將已抵押的商品房賣給了其他6位購房者。直到最後事發,購房者將其告上法庭,才將所獲的不法房款返還購房者。

據當時的媒體報道稱,慧新公司是一個典型的項目公司,根本沒能力拿出土地出讓金,而是利用某些關係,先在政府劃出的土地上建房,賣出後賺了錢再補交土地出讓金。

金塔二村二期業主陳先生反映,金塔二村一期的業主1999年拿房,卻直到2010年才拿到房產證,整整等了11年。

如今,金塔二村全體業主房產證都被卡殼,他們尋求相關職能部門也未能解決此問題,房產證和他們房產的命運一樣,仍然前途未卜。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網易房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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