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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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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騰訊公司員工張賈龍被騰訊公司通知解除合同,理由是他有「泄露商業秘密等保密敏感信息行為」。關於「商業秘密」,以張賈龍的職位,肯定無法接觸到騰訊公司屬於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暫且不作評論;那些「保密敏感信息」卻着實耐人尋味。據張賈龍在他的博客中披露,這些所謂「保密敏感信息」指的是「真理部」(民間對於「中宣部」的稱呼,語出喬治•奧威爾著作《一九八四》)給騰訊網等媒體下達的指令,內容包括哪些信息要屏蔽或清除,哪些信息不予處理,哪些信息要高調宣傳,等等。

6月30日,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印發了《新聞從業人員職務行為信息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辦法》稱,「應加強對新聞從業人員職務行為信息的規範管理」,「其中包含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未公開披露信息等,都屬於職務行為信息,應加強管理」。這就為張賈龍被辭退事件加了一個很好的註腳。

同時,這也使新聞媒體的功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自相矛盾之中。新聞媒體的功能是傳播,客觀和獨立是新聞媒體及其從業人員傳播行為的專業規範;即使在「新聞」媒體早已淪為政黨宣傳工具和廣告載體的中國大陸,媒體的基本傳播功能也並未改變。那些所謂的「國家秘密」,既然當局明令禁止傳播,為什麼又要傳達給新聞媒體?

禁止傳播,卻又把這些「秘密」透露給媒體,說明這些所謂「秘密」,只能是當局下達給媒體的秘密指令。不僅是「新聞」媒體,各大門戶網站、社交媒體、綜合網站等,都會收到這樣的指令。這些秘密指令的內容,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些,當局通過「中宣部」、「國新辦」等機構,對網絡媒體提出的審查處理信息的要求和命令。執行這些指令的結果,就是像大陸眾多互聯網用戶平常看到的那樣,有些信息「因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和規定,結果未予顯示」;有些微博莫名其妙地不能發佈、轉播、評論,或者被刪除;有些網頁,剛剛還好端端的,突然就「404」了;還有一些溜須拍馬或者色厲內荏的文章,明明文理不通,卻被眾多網站轉載並張貼在首頁顯眼位置。

納稅人有權利知道這個國家正在發生些什麼,有權利知道統治他們的執政黨及其領導人做了些什麼、正在做什麼,而相關信息只要「有損於黨和政府的光輝形象」,或者能夠引發其他可能性,就會被當作「有害信息」,無一例外地屏蔽。不僅如此,製作和發佈這些信息的人,還有可能面臨當局的嚴厲制裁——「當你試圖去了解自己的祖國時,你就已經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這些指令,不僅阻礙了信息的自由流動,而且是專制當局利用權力,有組織地、大規模地剝奪民眾知情權的鐵證;當局出台的這個荒唐的「辦法」,就是它愚弄、欺騙、封鎖民眾的不打自招的供狀;把這些野蠻、荒謬的指令列為「國家秘密」,然後對揭露者予以壓制甚至治罪,就是赤裸裸的、卑鄙無恥的陷民於罪的邪術。

古語有云:防民之口,甚於防川。那些「有害信息」的現實基礎,不會因為當局的屏蔽而消失;掩耳盜鈴的故事,古時候有沒有不知道,現在一定是有。

責任編輯: 李雨菡  來源:東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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