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網友「清清清清」微博
圖片來自網友「清清清清」微博
株洲晚報3月14日訊(記者鄧石華實習生樊瑾)「株洲女交警穿高跟鞋上崗,是要站得高看得遠嗎?」前日,網友「攸縣賀金雲」在微博發帖稱,天元區長江廣場一名女交警,在執勤時穿着高跟鞋。在獲知此事後,天元交警大隊已對當事女警察進行教育,督促她進行改正。
網友發微博——
女交警着高跟鞋執勤
記者在網名為「攸縣賀金雲」的微博中看到,在長江廣場十字路口西端,一名女交警正站立執勤,腳上穿着一雙帶有裝飾圖案的高跟鞋。鞋跟高度大約10厘米。
隨後,記者聯繫上該網友,他說,博文中貼出的兩張照片,是他從微博網友「清清清清」中看到的。昨日下午,記者多次聯繫網友「清清清清」未果,只看到她的微博是在3月12日晚上7點27分發出。微博上寫道:「株洲市女交警,真心不容易,呼吸着嚴重污染的空氣,噪音不絕耳,還得踩着十幾厘米的高跟鞋,一站幾小時。」微博里還上傳了她拍的圖片。
網友爭論——
女交警穿高跟是一道風景但容易給執勤帶來不便
讓網友「攸縣賀金雲」沒想到的是,這個帖子發出後,引起了網友廣泛關注。帖子經他於12日晚上9點54分轉發後,截至昨日下午6時,已有152條轉發,52條評論。有支持女警察穿高跟鞋的,也有反對的。
網友「落葉飄」說,女交警穿高跟鞋執勤是道美麗的風景,增加警察的高度和美感。網友「京縣縣令」則認為,如果執勤時萬一發生什麼狀況,穿高跟鞋容易給執勤帶來不便。
女交警到底能否穿高跟鞋執勤呢?記者查詢發現,按照現行的《公安機關人警察察着裝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92號),公安警察着裝時,有相應的規定。其中,第七條第四款規定,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應當穿制式皮鞋、膠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腳穿鞋或者赤腳;男性公安警察鞋跟一般不得高於3厘米,女性公安警察鞋跟一般不得高於4厘米。
部門回復——
當事警察執勤時鞋子淋濕臨時換成了自己的高跟鞋
昨日,記者聯繫上天元交警大隊大隊長肖衛紅。他說,此位警察確實是天元交警大隊的女警員,「經過我們的了解,她是當時下雨淋濕了鞋子,臨時換成的高跟鞋。」
肖衛紅說,按照規定,女性公安警察執勤時,是不能穿着高於4厘米的高跟鞋。昨日,交警大隊已對當事警察進行教育,督促她改正,並且建議她下雨時,最好穿着防水膠鞋執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