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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狀元被嘲笑丑殺死女同學刺傷兩男生 一審獲死刑

       本月28日下午,曾轟動一時的「大學生因丑殺人」案在開庭重審一年後,將公開宣判。

  2010年3月30日,因被人嫌棄樣貌丑,曾經的縣高考狀元、四川某高校大二學生曾世傑在校園內持刀殺死一名女生、刺傷兩名男生。當年12月,成都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曾世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此後,有關曾世傑精神病司法鑑定的結果成為爭議焦點。2012年3月,四川省高院以「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作出發回重審的判決。

  昨日下午,曾世傑的辯護律師、四川舟楫律師事務所姚飛在其實名認證微博中公佈了曾世傑案即將宣判的消息。記者多方核實得知,該案將在本月28日下午宣判。

  案情焦點

  辯護律師姚飛:曾世傑有家族精神病史,作案時精神異常,應重新做精神病司法鑑定

  2010年12月,曾世傑「因丑殺人案」一審第二次開庭。庭上宣佈了由成都蓉城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鑑定意見書,認為曾世傑在作案時無精神障礙,並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應當對其行為負責。但曾世傑的辯護律師認為,曾世傑有家族精神病史,作案時精神異常,應重新做精神病司法鑑定。

                                   曾世傑與同學合影(圖片來自曾世傑同學的QQ空間)

    二審承辦法官:曾世傑殺人的事實沒有爭議,但此案進入重審後,還有很多工作需要完善

  2012年3月,四川省高院作出發回重審的判決。此案重審是否與一審時的精神病鑑定有關、是否再做精神病鑑定,曾世傑案二審的承辦法官沒有更多透露,「目前曾世傑殺人的事實是沒有爭議的,但此案進入重審後,還有很多工作需要完善。」(綜合本報以往報道)

  對話當事人:「若沒有殺人,我會是個好人」

  曾世傑曾向公訴人闡述,案發當晚,同宿舍室友在客廳里看小品時捧腹大笑,「我覺得他們是在笑我,我當時就想殺人。」而在與律師姚飛見面時,曾世傑兩次回答殺人原因,都強調是因為容貌遭到嘲笑而殺人。「別人一直笑我丑,我覺得活着沒什麼意思。我覺得我跟馬加爵的經歷很像」

  「如果當時沒有殺人,我想我會是一個好人。」「如果改判,以後要踏踏實實做人。」曾世傑有很多「如果」,但現在他想得最多的卻是後悔。「現在想想,還是活着好些。」他說,現在讓他最放不下的還是家裏的老父親。(2011年2月本報獨家對話曾世傑)

  案情回顧:

  2010年3月30日,四川某高校大二學生曾世傑在校園內將同校女生彭某殺死。

  2010年9月3日,成都中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曾世傑提出要做精神病鑑定。

  2010年12月3日,此案一審覆審,鑑定報告顯示曾世傑精神正常。

  2010年12月29日,成都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曾世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2年3月19日,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重審。

  2013年1月11日,成都中院重新開庭審理,該案未當庭宣判。

  今年2月28日,成都中院將對該案宣判。

  事實

  曾世傑的灰暗心路歷程

  「難道是我自討沒趣?那你們就快點告訴我吧,別再讓我如此煎熬。可笑?可恥?……反正大概或許人生就是早已安排好。既然冥冥中註定又何必自討沒趣,讓自己活得那麼累!好好的走完這一段也就無悔了,也沒有什麼大不了。」這是曾世傑案發後,記者在其QQ空間看到的文字,灰暗無助。他的空間主題也是「黯灰」,選擇的歌曲也很哀怨。

  在開庭前,曾世傑向法庭遞交了一份陳述書。裏面寫道:「母親去世並且親眼目睹母親被解剖的過程,留下了不可磨滅的陰影,父親經常罵我……自己上大學後因為相貌、經濟方面原因受到很多人的嘲笑與歧視,加之性格內向,不愛與人交談,遇到什麼事都愛憋在心裏,時間長了以後,便產生了特別強烈的抑鬱感與自卑心理。到後來嚴重到感覺所有人看我的眼神,與我交談時的表情都是在取笑我。到後來嚴重到感覺所有人看我的眼神,與我交談時的表情都是在取笑我。案發當天,我和同學們在一起看電視時,對電視裏演出的小品的精彩片段,同學們都大笑不已,而我莫名其妙地感覺到這種笑聲是對我的嘲笑,頓時心中產生了極度的煩躁與怨恨,壓得自己喘不過氣來。於是莫名其妙地帶上刀漫無目的地就出去了,之後頭腦一片空白,直到刺了被害人張某並被制服後,才意識到自己闖了彌天大禍……」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華西都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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