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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重磅消息 習李中央要對前朝金融資本寡頭下手

阿波羅網記者鄭浩中報道/今天金融市場兩個重磅消息出爐:一是央行堅持「總量穩定」的貨幣政策取向;二是財政部調查金融國資產權登記狀況;習李中央對前朝勢力掌控龐大金融資本的寡頭下手,確保市場穩定,為要素市場價格回歸、經濟結構調整、改革破局,防止前朝金融大鱷攪局下的官子棋。

央行:堅持"總量穩定"政策取向

2014年02月08日20:11來源於 財新網

中國人民銀行提出,下一階段將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堅持「總量穩定、結構優化」的取向,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增強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同時,央行還將統籌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和防風險,適時適度預調微調,繼續為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創造穩定的貨幣金融環境。

2月8日,央行在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表示,綜合運用數量、價格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組合,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保持適度流動性,實現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在市場深化和金融創新快速發展的背景下,流動性閘門的調控和引導作用更加重要。」

央行稱,繼續根據國際收支和流動性供需形勢,合理運用公開市場操作、存款準備金率、再貸款、再貼現、常備借貸便利、短期流動性調節等工具組合,管理和調節好銀行體系流動性,加強與市場和公眾溝通,穩定預期,促進市場利率平穩運行。

對於中國經濟形勢的判斷,央行認為,從經濟發展的潛能和動力等綜合情況看,未來一段時期中國經濟仍有望保持平穩向好、穩中有進的態勢。特別是改革的全面推進,將有利於激發經濟活力,把增長的潛力釋放出來。

同時,人民銀行也提出,當前經濟運行中也面臨不少風險和挑戰。全球經濟仍有不確定因素,中國經濟的內生增長動力尚待增強,對投資和債務的依賴還在上升,經濟金融領域的潛在風險值得關注,結構調整和轉變發展方式的任務艱巨。價格形勢基本穩定,要繼續引導、穩定好通脹預期。

在央行看來,近年來地方主導的大規模融資建設模式進一步強化,在穩定了GDP增長率的同時,也增大了經濟運行中的潛在風險。高投資模式以及資源過度向房地產等領域集中,容易導致債務水平上升,並可能對其他經濟主體特別是中小企業形成擠出,加劇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結構性問題也使總量政策的效果受到影響。

從國際情況看,央行認為,全球新的強勁增長動力尚不明朗,歐元區經濟整體仍相對疲弱,還存在隱患,新興經濟體經濟發展模式調整還在進行,脆弱性尚未消除,隨着美國逐步退出量化寬鬆政策,長期利率可能繼續上升,新興經濟體面臨資本流動和融資成本變化的衝擊,全球經濟運行中的不確定因素依然存在,出口面臨的國際競爭也可能會更為激烈。

 

財新評論:


財政部網站截圖:

關於做好2013年度金融類企業產權登記監督檢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原文:

關於做好2013年度金融類企業產權登記

監督檢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財辦金[201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有關中央管理金融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及時、全面掌握國有金融資產分佈和變動情況,確保2013年度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以下簡稱產權登記)監督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財金〔2006〕82號)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產權登記工作是國有金融資產基礎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專人負責,切實做好此項工作。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應積極做好2013年度所屬金融類企業的產權登記監督檢查工作,於2014年5月31日前,將2013年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情況年度匯總表(詳見附件1、附件2)、分析報告以及產權登記電子數據等資料,報送財政部金融司。

  三、中央管理金融企業應對集團(或控股公司)本級和所屬各級子公司2013年度發生的產權變動及其辦理情況等進行清查,並於2014年5月31日前按照財金〔2006〕82號文有關要求,將產權登記監督檢查材料以及產權登記電子數據報送財政部金融司。

  四、2013年度產權登記監督檢查數據應採用升級後的產權登記軟件填報。為確保產權登記歷史數據無誤,中央管理金融企業應在財政部金融司提供的審定數據基礎上填報(軟件光盤及審定數據另行發放)。

  五、中央管理金融企業應加強對下屬企業的產權登記管理工作,在應辦產權登記事項發生後3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申請材料報送財政部金融司,避免在年度產權登記監督檢查時出現集中補辦產權佔有、變動、註銷登記的情況。

  六、中央管理金融企業應嚴格按照《產權登記數據填報常見錯誤表》(附後)和財金〔2006〕82號文件要求,對下屬企業提交的產權登記電子數據的準確性和申報材料的齊全性、合規性進行審核,並在來文中對企業的基本情況、產權變動歷史沿革、所申辦的產權登記事項等進行詳細說明:

  (一)申辦產權佔有登記的,應包括公司成立時間、成立批文、主要經營業務、成立時實收資本情況、歷次增資情況、股權結構變動情況(需提供相應的文件資料證明),以及佔有登記時點的註冊資本實繳情況、國有資本數額(按國家資本、國有法人資本分別列示)及其出資人具體出資佔比情況。

  (二)申辦產權變動登記的,應包括公司上一產權登記時點的登記情況、主要經營業務、本次產權變動原因、變動類型、變動情況及相關經濟行為批准情況等。

  (三)申辦產權註銷登記的,應包括公司上一產權登記時點的登記情況、主要經營業務、產權註銷原因及相關經濟行為批准情況等。

  七、對在以往年度監督檢查中,因所提交材料不符合相關規定未予辦理的企業,應待相關材料補充完善後再行申辦。

  報送電子數據請發郵件至[email protected]。登記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財政部金融司聯繫。政策諮詢和數據填報問題請聯繫:金融司股權管理處010-68553570;軟件操作等技術問題請聯繫:010-68553397或400-119-9797。相關電子表格可通過登陸財政部金融司外網的「在線服務——資料下載」(http://jrs.mof.gov.cn/zaixianfuwu/ziliaoxiazai)下載。

  此外,為配合《公司法》修訂和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我們擬對產權登記辦法進行相應修訂。請各單位結合產權登記工作實際,對現行辦法提出修改建議,並於2014年2月20日前以書面形式(含電子版)報送財政部金融司。

                               財政部辦公廳

                              2014年1月28日

  
附件3:

產權登記數據填報常見錯誤表

序號

常見錯誤

正確填報方式

1

「所屬集團單位名稱」 填報錯誤,如誤填為直接上級單位名稱或者最大國有出資人名稱。

應該按照所屬集團單位名稱填報。

2

「企業級次」填報錯誤,如誤將子公司級別填為一級。

集團公司的企業級次為一級,集團公司子公司的級次為二級,依次類推。例如「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的子公司,其企業級次應填為二級。

3

「住所」填報錯誤,如誤填為企業辦公場所所在地。

境內企業應與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地址一致,境外企業應與企業商業註冊登記證書等所載地址一致。

4

「批准設立日期」、「批准設立單位」、「批准設立文號」填報錯誤,如填報的文件批准日期、文號等與提交的紙質申請材料中相應批准文件不一致。

應與提交的紙質申請材料保持一致,三項內容應按同一個文件的信息填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收購非國有企業首次辦理產權佔有登記的,可為批准收購的文件。

5

「註冊日期」填報錯誤,如誤填為批准設立日期。

境內企業應與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成立日期一致;境外企業應與企業註冊證書或企業章程等上的設立時間一致。

6

「組織形式」填報錯誤,如填報的企業組織形式與出資人組織形式填寫不一致。

出資人均為國有獨資的,企業組織形式應為國有獨資;出資人有國有控股的,企業組織形式不應填為國有獨資(全民所有制企業除外)。

7

「出資人名稱」填報錯誤,如誤填為出資人更名前名稱。

應按最新的名稱填寫;例如出資人更名後,下級企業的出資人情況表中出資人名稱應使用新名稱;封面中國有資本最大出資人名稱也應使用最新名稱。

8

出資人詳細地址填報錯誤,如誤填為出資人辦公機構所在地。

應按出資人所在地址填寫。其中,出資人為企業的,應與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的地址一致;出資人為事業單位、社團組織的,應與其《社團法人登記證書》上的地址一致。

9

監督檢查登記表的資產總額、利潤總額等指標填報錯誤,如誤以母公司本級口徑填寫。

該表中上半部分指標應按企業審計後的母公司口徑報表填寫。補充指標部分僅由企業集團一級單位以審計後的合併口徑填報。

10

材料信息一致性存在問題。

同一時點的企業章程、營業執照、審計報告附註中所載企業基本信息應保持一致。

 

 

 

附件下載:

 

2013年度地方產權登記情況統計表.xls

 

責任編輯: 鄭浩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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