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合肥保安強姦3幼女1智障女獲無期 與數百女性發生關係

劉強(化名)在合肥當保安。15年來,他先後與數百名女網友發生了關係,並寫了四五本「性愛日記」,其中還記錄了與多名未成年女性和智障女性的交往點滴。昨天記者獲悉,劉強因強姦婦女一人、姦淫婦女三人,構成強姦罪,被合肥市中院判處無期徒刑。

與數百女性發生關係

出生於1975年的劉強,曾是合肥市公安局保安公司的一名員工。

公訴機關指控:1998年以來,被告人劉強利用QQ等聊天工具,用虛假的身份信息與對方聊天,騙取女性網友的信任,然後約在其租住的房屋內或女網友家中見面。15年來,劉強先後與數百名女性發生了性關係。

這些數字是如何統計出來的呢?原來,劉強有個特殊的癖好:寫「性愛日記」。每次與女網友發生性關係後,劉強都會詳細地記錄下交往的點滴。有時候,他還會對女網友的某項特徵進行標註,並表達出自己的情感。

竟稱強姦處女很幸福

檢方指控,劉強強姦了幼女史某某、董某、楊某某,強姦了智障女虞某某(化名)數十次。

被害人史某某在劉強的筆記中編號為第57號,系1996年出生的合肥市某中學初二學生。2009年10月31日下午,劉強將史某某騙到徽州路與繁華大道交口,將其哄騙到自己的住處,與史某某發生了性關係,並用相機對其拍了照。

被害人董某在劉強的筆記中編為第59號,標註處女,是1997年出生的初一學生。2009年11月18日,劉強來到董某家中。見面後,劉強明知董某隻有12歲,仍與其發生了性關係。事後,劉強在日記中寫道,為此「感到太幸福」。

2010年下半年,劉強網聊認識了智障女虞某某。此後,在劉強的住處,曾強姦虞某某多達50次以上。

去年1月4日,楊某某在父母的陪同下報警。當天15時許,劉強被抓獲歸案。

一審獲無期徒刑

日前,合肥市中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判決。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強強姦婦女一人、姦淫婦女三人,其行為構成強姦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劉強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應從重處罰,鑑於被告人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劉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江蘇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4/0121/3660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