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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淨網」被喻堵排氣閥 或致社會爆炸

中共當局為有爭議的管理網上信息內容的新政策辯護。批評者說,這些政策在這個國家已嚴格審查的互聯網上進一步限制言論。中國司法當局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一發佈誹謗罪的法律解釋,把互聯網上的共享信息包括在內。

這些新措施規定,誹謗性微博文章被轉發500次以上或被超過5000人瀏覽可構成誹謗罪,其上傳者可能被判刑。諸如網上傳播謠言、引發混亂、擾亂公共秩序、損害中國的國家利益等活動都在禁止之列。

官媒辯護批評者質疑

雖然最高法院稱,誹謗法新的解釋是與政府部門和律師進行了一年多研究、諮詢的結果,但網民和中國的法律分析人士質疑其法律依據。

官方支持的媒體評論為新措施辯護。人民日報上周五評論說,反對這個法律的人必須明白,「言論自由不是謠言的自由」。評論認為,沒有管制網絡言論的規則,「最終將破壞公共秩序。」

本周早些時候,富商兼高人氣博主潘石屹在國家電視台央視現身,對「兩高」的司法解釋表示支持。潘石屹在他的微博上有1600多萬追隨者。他說,網民在互聯網上應該更加「自律」。

上述司法解釋是在當局加緊「淨化」互聯網一個月之後公佈的。有上百人由於被指控通過微博和聊天室散佈網絡謠言而被抓捕。

浦志強律師說,新措施給了警方法律權力,審查網絡言論,起訴那些製作或者僅僅是轉發被認為具有誹謗性的信息的人。

他說:「互聯網這樣一個工具,在使用的過程中間,給更多的人一個表達的機會。如果簡單地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的這樣一種方式,這非常容易給公安機關藉此打擊言論造成一個口實。」

工作遭到當局審查的前記者李大同說,最高法院的解釋是違憲的。

他說:「就根本沒經過深思熟慮,也沒有經過法律界的廣泛探討。只不過公安的這個行為引起社會比較強烈的反彈,它因此慌慌張張地出一個(司法解釋),給這種行為提供一個法律基礎。」

他認為,當局正試圖填補網絡審查的法律空白。

網絡誹謗罪量化標準受質疑

中國的互聯網用戶在網上註冊博客或社交媒體賬戶時都必須使用自己的真實姓名。批評者說,這一法律是不公平的,因為人們對有多少人瀏覽或轉發可能令人反感的內容沒有控制權。此外,僅僅根據一個令人反感的帖子的讀者人數就「證明」網絡誹謗也是一個問題。

浦志強律師說:「誹謗罪本身,誹謗罪第246條它需要有比較嚴重的後果、情節嚴重的這樣一些特徵。互聯網上的一些信息,有時候它的點擊率和轉發量不一定真正地能夠對應地表現出來一個情節是否嚴重和後果是否嚴重。」

所有人都認為,新規則加強了審查者監控網上討論的權力。

專門分析中國互聯網的單位網公司負責人戈德科恩說,這個法律加強對言論的控制,而無需指明哪些內容是被禁止的。

他說:「這是一個聰明的劃定控制範圍的辦法,因為你不是在說你不能在網上寫東西,你是在說,如果你在網上寫的東西被廣為流傳,你會被追究責任,」他說。

兩高的司法解釋在主要的微博平台新浪微博的5億多註冊用戶當中引發反應。

一位用戶寫道:「他們說的是道理,我們說的是謠言。」另一位用戶唿應說:「這是一個國際笑話。」

批評者:網上言論自由可舒緩社會壓力

許多人不認為兩高的司法解釋會嚇住在互聯網上找到了獨立而隨心所欲討論的避風港的中國網民。

戈德科恩說:「我認為這將有短期寒蟬效應,這顯然是一個有協調的運動,旨在奪回社交媒體上主導話語的控制權,並讓外界更難表達批評聲音。」

他相信網上的討論不會就此結束。

前記者李大同等其他人士表示,這些法規可能進一步把對政府的批評逼入地下,從而造成社會動盪。

李大同說:「他們不知道,網絡是一個舒解社會壓力的開口。他們現在就喜歡自己眼不見心不亂。實際上就像高壓鍋一樣,你有一個出汽閥,茨茨茨,它緩解社會壓力。就是讓大家說話,讓大家發怒,解氣,社會反倒趨於穩定。你把它死死地壓住,一點汽都不讓透,最後就是爆炸嘛。最後的結果就是爆炸。」

中共政府不同意這種說法。這個星期,中共外交部發言人說,中國的互聯網不是法律之外的,政府的行動得到了中國互聯網用戶的「高度支持」。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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