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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家:薄熙來案定罪量刑應無懸念

薄熙來

薄熙來在法庭上否認所有控罪,被認為心中有數,說不說對定罪量刑影響不大。

薄熙來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罪庭審結束,中國法律專家稱定罪量刑應無大變數,三罪並罰判決將在20年監禁至死緩之間,而政治因素或將決定滑標的定位。

多名律師認為,此案雖仍有政治因素,但審理程序的公開、公正在中國屬開先例,應可為中國刑事訴訟體系的完善提供示範。

也有輿論認為這個公正需加引號;在中國政治仍然指揮法律,決定被告命運的主要還是政治;特權仍在起作用。

無論是法律界還是社會輿論,普遍認為薄熙來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的可能性不大。

無期、死緩?

杭州京衡律師集團的陳有西律師接受BBC中文網採訪時表示,薄熙來案進入到最後階段,出現重大變數的可能性很小,基本上就等判決。

陳有西認為,根據庭審情況來看,薄熙來「判不了死刑」,因訴狀所列受賄貪污數額不夠死罪,而贓物贓款已經或即將追回可作為從輕量刑情節。

薄案二千多萬元涉案金額在目前中國不算最高;曾有受賄1.8億元的國企官員獲死緩的先例。

又據法庭文件,受賄部分數額「特別巨大」,貪污部分數額「巨大」,濫用職權部分「情節特別惡劣」。而在中國,出現這些字眼,通常至少要判無期徒刑。

他說,即使被告不翻供,在法庭上「認罪態度好」,根據控罪情節,估計也不大可能減為有期徒刑。

依此判斷,再考慮到中國目前的「環境」,陳有西估計判決結果可能在無期徒刑到死緩之間。

漏罪?

有觀點認為對薄熙來的控罪範圍過窄,局限於1990年代在大連任職期間,隻字不提重慶,由此引發「漏罪」和補充起訴的猜測。

陳有西說,社會的感覺和猜測不無道理,他本人也認為薄熙來真正的受賄貪污和濫權主要發生在重慶,但法律講證據,而「重慶時期」未列入訴狀,主要原因可能是取證問題。

他說,作為律師,對檢控方提起哪些控罪「不過度解讀」。

他認為薄熙來案控方補充起訴「漏罪」的可能性不大。

不過,金曉鵬指出,如果有其他貪腐案牽涉到薄熙來,那麼一些「漏罪」仍可能被扯出來提上公堂。

20年?

薄熙來在開庭首日即翻供,且始終否認所有控罪,並在庭審最後一天提醒法庭不可偏聽控方一面之辭。

陳有西認為,這對定罪量刑影響不大,因為五天的庭審情況表明控方的證據體系非常嚴密,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足以組成紮實的證據鏈,證明對被告的三項控罪成立。

北京律師金曉鵬認為,如果從「消除政治影響」的角度看,也有可能從輕判為20年有期徒刑。

薄熙來在中國目前仍有不少支持者,在政壇也仍有一定影響;而20年牢獄之後,已經物是人非,是一個不同的世界了。

金曉鵬認為,在20年監禁、終身監禁和死緩之間,游標最後定位在哪裏,起決定作用的或許還是政治因素。

他承認控方認真做了「功課」,稱「這是他們必須做的」,呈交法庭的證據也確實構成紮實的證據鏈,即使在零口供、被告翻供的情況下也足以定罪。

他認為中共最高領導層應該已經對薄熙來的最終判決形成了意見,法庭宣判的主要刑罰不會受其態度影響,可能在一些小的方面會有一些寬鬆;而也可能正因為薄熙來知道會是這樣的結局,才敢翻供、否認控罪。

示範?

陳有西和金曉鵬都表示,薄熙來在庭上的言行客觀上起到了顯示訴訟公正的效果。

薄熙來在最後的陳述中提到,雖感自己「在劫難逃」,但「這次審判歷時五天,讓控辯雙方都有機會充分發表意見,還有微博傳送了信息,表明了中央搞清事實、追求公正的決心,也使我對中國司法的未來又增添了信心。」

陳有西指出,與文革後的歷次大案如「四人幫」和陳希同案相比,薄熙來案仍存在政治因素,但指出此案審理過程「法製成分更強」,建立證據鏈、開設庭審微博、被告行使自我辯護權等許多方面都為中國刑事訴訟法庭程序起了示範作用。

薄熙來的兩名代表律師,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的李貴方和王兆峰,在庭審結束後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表示,此案審理的公正程度在中國前所未有。

他們稱是薄熙來請他們擔任代理律師,而不是官方指定的,而過去五天的庭審過程中感到各方的意見都得以表達,各方利益都得到關注。

但是,英國《衛報》評論說,薄熙來案的審理一方面在程序公正和公開程度上看來開了中國司法先例,雖然允許旁聽者有限,庭審微博文字也經篩刪,但另一方面也說明薄熙來仍享有一定特權。

有觀察人士指出,薄熙來當庭翻供,或許是「中了圈套」,對判決結果毫無影響,反而成為當局「法治大戲」中的角色。

還有觀點認為,司法不獨立,程序上的公正不代表真正的司法公正,更可能是借法律之名行權力爭鬥之實。

(撰稿:郱書責編:路西)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BBC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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