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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1名副局長涉放高利貸 2年借給閨蜜近4億元

法院:部分高利貸不受保護

陳飛燕仍需歸還8540多萬

2012年8月6日,池秀媚到瑞安法院起訴陳飛燕,要求陳飛燕歸還欠款本息合計近1.1億元。

法院審理認為,自2008年1月起,陳飛燕和池秀媚之間的借款合同關係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除部分借款有爭議且利率高於法定利率最高限度不受法律保護外,其他部分應受法律保護。

法院查明,陳某尚欠池某無息借款本金1850萬元,有息借款本金5984萬多元,截至2012年1月18日的利息713萬多元。

對於陳飛燕提供的還款銀行憑證,法院認為,其中部分是陳飛燕的侄子和池秀媚的侄子的匯款往來,或其他人之間的匯款,並不是陳和池直接經濟往來,所以不予採信。

據此,法院一審判定:陳飛燕和丈夫需償還池秀媚本息合計8540多萬元。

陳飛燕解釋說,因為自己長年在外,匯款上的業務多數通過侄子完成。而池秀媚的侄子等也在外面辦公司,所以自己和池秀媚的經濟往來,大多通過兩個侄子進行。

「法院不採信,我只能通過司法途徑,另外起訴池秀媚的侄子,告他不當得利。」陳飛燕說。

一個工廠停產,一個有家難回

曾經的「閨蜜」兩敗俱傷

陳飛燕和池秀媚的官司還要打下去,這對曾經的「閨蜜」反目成仇,生活也不再平靜。

池秀媚起訴陳飛燕後,提出了財產保全的申請,法院凍結了陳飛燕約2.5億元的資產。隨後,銀行催款、原料商也開始要求現金支付、資金周轉困難、訂單減少……

目前,陳飛燕的四個廠中,兩家已經停產。

而池秀媚因為部分借款收不回來,也面臨着債主的壓力。事發後,她一直躲在外地,自己的家也被哥哥嫂嫂所「佔據」——池秀媚還欠哥嫂一家800萬元。

昨天,記者多次聯繫池秀媚,但她的手機始終無人接聽。

記者又聯繫了池秀媚的侄子,他只說了一句「這事不要找我」便匆匆掛斷,記者發給他的短訊也沒有任何回復。

延伸閱讀

溫州民間借貸,不乏公務員參與

陳飛燕和池秀媚發生的民間借貸,在溫州並不少見。

龍灣一位企業主告訴記者,像池秀媚一樣,借親戚朋友的錢賺取利差的人,在溫州比比皆是,其中不乏公務員。有的錢經過多次轉手,利息甚至從1分半漲到2毛左右。

根據溫州中級人民法院統計,近年來,溫州中級人民法院民間借貸收案數量急劇上升。2012年,全年收案數量19446起,比2011年同比上升61.46%;2012年,全年收案標的額為220.39億元,比2011年同比上升106.16%。

權威發佈

龍灣區紀委:

將依據終審判決結果

對池秀媚高息借款行為進行處理

池秀媚放貸的密集時期是2008年至2012年,當時她正擔任溫州龍灣區民政局副局長。根據《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

池秀媚是否涉嫌違法,當地有關部門又會作何處理?

昨天晚上,龍灣區紀委向記者提供了一份《關於我區退休幹部池秀媚涉及巨額借貸事件的核查情況介紹》:

去年底溫州瑞安人陳飛燕向我區紀委檢舉池秀媚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後,我區非常重視,馬上組織人員進行核查,現將核查情況介紹如下:

池秀媚,女,1960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溫州瑞安人,2003年11月~2010年12月擔任龍灣區民政局副局長,2010年12月起改任龍灣區民政局主任科員,2012年7月退休。

根據陳飛燕反映的情況,我區紀委進行了詳細核查:一是核查了池秀媚用於借貸的資金來源問題;二是核查了池秀媚有無利用職權,從借貸中謀取利益問題。

由於該案涉及的人員、部門、企業大部分非龍灣管轄,案情比較複雜,調查歷時較長。

根據我們的調查和瑞安法院的審理情況,池秀媚借貸的巨額資金,由池秀媚丈夫趙金林多年經商收入和親朋好友借款組成,目前我們認為池秀媚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證據不充分,同時至今也沒有其他人反映池秀媚有其他違紀行為。

鑑於此借貸案件還在上訴期間,我們將繼續關注案情進展,對於一審判決中提到的池秀媚高息借款行為,我們將依據終審判決結果,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錢江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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