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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律師精闢分析:孫維就是兇手

  近日,網絡上關於清華大學才女朱令被投毒案的爆料消息紛呈,同時也有法律界人士從法律角度對朱令案的分析文章。5月15日,網絡上出現一位自稱執業20年的老律師(未署名)對朱令案的精闢分析文章,全文如下:

  我已經是一名執業二十年的老律師,近幾年來主要從事婚姻家庭方面民商案件,早年經常承辦死刑案件的法律援助,經常會一審被判處死刑被告人,我們律師有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分析證人證言、被告人的供述、陳述。

  朱令事件我很早就在關注和追蹤,看一次痛一次,孫維在天涯的聲明我早就讀過,一直沉默的原因是我以為案件還在偵破中,我不想給孫維提供太多的法律常識供她反偵察,今天聽說朱令父親接受採訪時已經明確此案已結,我身為律師在這裏對孫維的聲明進行一些分析,談一下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參考:

  孫維的聲明里問題非常多。我只選幾個重要和主要的問題談,其他問題還有很多,時機成熟時我再進一步分析。

  大家知道人的思維有從自己立場角度出發的一種定式,一個犯過罪實施過投毒行為的人,與沒有投過毒的人,思維的角度和方式是不同的,人的思維經過自我訓練可以很嚴謹無漏洞,但是思維定式由於自己的立場無法改變角度。

  孫維的聲明里把這麼一起已經被明確立案過的投毒犯罪案件,她當年被逮捕(或者可能是拘留,網上傳言是她因此而被清華開除),涉嫌的罪名一定與投毒罪相關(諸如投放危險物品罪這些涉及公共安全的罪名),她在這些對她執行的強制措施(8小時訊問)必須簽收的文書上都簽過字,她一定非常清楚地看到過與投毒相關的涉嫌罪名,但她在聲明中就偏偏寫成中毒案件,她在刻意迴避投毒,這是為什麼?她為什麼這麼害怕提到投毒二字,通篇只說中毒案件,而且在她與友人的信件中也反覆要求提供一次中毒非二次中毒的資料以證明是醫院方面延誤誤診造成了朱令的殘疾,她為什麼至今都不能面對朱令被投毒這一事實?

  我是一名律師,長期分析證人證言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和陳述,在執業當中發現,許多一審被判決死刑案件的被告人,他可以花一整個上午跟你說這個事情的前因和後果,談得非常詳細,但卻就是避而不談殺人發生的現場的情況,一旦我涉及到核心關鍵問題,他們就卡殼。孫維她可以詳細談她的爺爺,談其他這個那個,前前後後左左右右,但就是不談與朱令被投毒相關的任何細節!包括鳳凰衛視的記者在採訪的時候也提到過,說她可以詳細講出某天的天氣,卻一涉及到關鍵問題就答非所問,含煳其辭。最後連同情她的現場記者也高度懷疑她是兇手,採訪中斷,她揚長而去。

  孫維的聲明中有許多漏洞,我只在此先舉一二。其中她講到朱令返校後煎藥並不在宿舍,她竟然清楚記得朱令要煎藥,且不在宿舍,可見對她生活軌跡極為關注,她講這個細節的目的,意在暗示網友,她朱令可能並不是在宿舍被投毒的,完全有可能在別處。這其實就是一種投毒人的才有的特有的思維定式,也只有在宿舍里投過毒的人才會這麼迫切希望轉移視線,因為她希望把投毒的現場轉移在與她沒有任何關係的宿舍外,而沒有投過毒的人他首先會關注到底是誰投的毒,而不是在哪裏投的毒(因為沒有投過毒,他對在哪裏投毒自然無概念),然後是懷疑所有其他人有可能投毒,包括自己的室友,每個人在沒有投過毒而被冤枉的人眼裏全是嫌疑人,但是孫維她就偏偏從來不懷疑任何自己的室友,而是在聲明中把重點暗示在犯罪現場不在宿舍。這就是一個非常重大的思維定式,只有投毒人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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