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吃包子的狐狸 發帖說自己半夜被叫去警局了。白天他訂製的一批雨傘被沒收,說是廣告雨傘。就算是廣告,也應該由工商局管,怎麼警察也管這破事了?警方說雨傘上這些字違法了,大家說違的哪條法?
@吃包子的狐狸:這就是上海市公安局出具的查扣單!由一名劉姓隊長帶隊,直接衝進廠家倉庫,將所有雨傘查扣。理由:雨傘上印的字違法。
原來他訂製的一批寫有「公民,自由、公義、愛」的雨傘和T恤。
網友跟帖:
鄉村一夫:因為他們不允許這個社會有自由、公義和愛。
早起不拾糞: 這絕對是件可以載入史冊的事件! 歷史其實就是我們自己創造的。 後世的史書中,不妨稱之為"公民廣告傘事件"。
駝峰航線:莫言
杜芝富:【呼籲!廢除勞教】三年前在轉發重慶打黑漫畫《保護傘》加點評「這把傘好怪喲」結果彭洪被處勞教兩年。任建宇,不自由 毋寧死,的文化衫被重慶警方做為犯罪證據將任勞教兩年之後@吃包子的狐狸 的雨傘上印刷的文字"公民、自由、公義、愛"又被上海警方認定為違法!弘揚公民、自由、公義、愛都屬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