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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紙上的英雄 紙下的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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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環畫《英雄戰士劉學保》中所塑造的劉學保高大全的形象  提起45年前成為英雄的劉學保,今天50歲左右的人對其應該還有印象。這個文革中出現的英雄人物,曾經被寫入小學語文課本。同時,他的事跡被做成連環畫全國發行,用來對廣大青少年進行英雄主義和階級鬥爭的教育。  現在,在一些收藏家的手...


連環畫《英雄戰士劉學保》中所塑造的劉學保高大全的形象


  提起45年前成為英雄的劉學保,今天50歲左右的人對其應該還有印象。這個「文革」中出現的「英雄」人物,曾經被寫入小學語文課本。同時,他的事跡被做成連環畫全國發行,用來對廣大青少年進行英雄主義和階級鬥爭的教育。

  現在,在一些收藏家的手裏,或者收藏類的網站上,我們仍然能夠見到這本名為《英雄戰士劉學保》的連環畫。在小人書里,英雄劉學保身穿厚厚的棉軍裝,英挺高大。

  血案是這樣發生的

  英雄劉學保的故事發生在1967年。《英雄戰士劉學保》的故事裏是這樣描寫劉學保的英雄行為的,當他發現「反革命分子」破壞大橋的炸藥包已經被點燃了導火索的危急時刻,他勇敢地衝上橋墩,抱起炸藥包,往遠離大橋的河灘跑去。劉學保邊跑邊喊「毛主席萬歲,萬萬歲!」最後將炸藥包扔了出去。緊急關頭,英雄保衛了集體財產,粉碎了階級敵人的炸橋陰謀。他自己也因此「失去了左手」。連環畫畫家的畫作很成功,劉學保濃眉大眼,一身正氣而又無所畏懼。這種高大的形象,征服了一批又一批人。

  「文革」是個瘋狂的年代。那個時代塑造出來的人物形象,事後多數被證明經不起推敲和時間的考驗。劉學保的英雄事跡也是如此。1985年7月,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學保無期徒刑。同時,甘肅省永登縣委作出決定,為「劉學保殺人案」中的被害人李世白平反昭雪、恢復名譽。

  這個消息就像一顆深水炸彈。消息傳播開來以後,不僅甘肅,全國上下都感到震驚:當年的英雄,曾經被寫入教科書的劉學保竟然是殺人犯?這件事情給人的感覺確實匪夷所思。但隨着一系列事件細節的全面披露,劉學保殺人案的真相終於大白於天下。

  1967年12月17日夜9時許,甘肅省永登縣連城鄉池木哈村邊的大通河兩孔水泥大橋上發生爆炸。大橋留守處人員聞聲趕赴現場,左手鮮血淋淋的連城林場「支左」解放軍、某部副班長劉學保要來人不要管他,快去抓炸橋的反革命分子,檢查橋上是否還有炸藥。留守處人員隨即在橋東公路上發現了頭部血肉模糊的林場工人李世白。留守處的工作人員見狀,趕緊將兩人送往醫院。劉學保住院後,順利做了切腕手術,李世白則因頭部傷勢過重,腦漿外溢,於次日凌晨3時許死亡。

  據相關資料記載,當年案發後,永登縣公安局曾經進行了現場勘查。經過勘查,公安機關沒有發現任何李世白要炸橋的線索。基於這種現實,當地公安局將自己的偵查結果上報了甘肅省和蘭州市公安處軍管會,要求將李世白炸橋案「掛起來」,不要簡單地作出結論。

  但是,在那個年代裏,理性的思考最終無法佔據上風。劉所在的部隊領導根據他的自述,主觀地認定李世白這個曾經在國民黨憲兵隊任職的「歷史反革命分子」就是要炸毀池木哈大橋。至於劉學保個人,則因此成了保護「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英雄。

  英雄是這樣煉成的

  1968年4月24日,《解放軍報》頭版頭條發表了由《解放軍報》記者和通訊員聯合採寫的長篇通訊,題目叫做《心中唯有紅太陽,一切獻給毛主席記保衛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戰士劉學保》。同日,該報刊發了評論員文章《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文章寫道,「在奪取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全面勝利的凱歌聲中,我們懷着激動的心情,向大家介紹保衛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保衛無產階級專政的英雄戰士劉學保的事跡。劉學保同志是八一一0部隊某部三連副班長,他懷着對偉大領袖毛主席的無限忠誠,懷着對階級敵人的刻骨仇恨,隻身同反革命分子英勇搏鬥,冒着炸藥爆炸的危險搶救大橋,創造了驚天動地的業績,譜寫出又一曲毛澤東思想新時代的壯麗凱歌。」

  《解放軍報》發表這篇文字的當天,當時國內唯一的通訊社新華社隨即將其轉發給各大媒體。《人民日報》次日也在頭版轉載了這篇通訊稿。至此,在媒體稀缺、階級鬥爭至上的時代,劉學保瞬間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與此相對應地,永登縣公安局要求將李世白炸橋案「掛起來」的建議也隨之擱置。

  1968年1月10日,劉學保被蘭州軍區授予英雄的稱號。此後,又榮立一等功,被提拔為副教導員。再後來,他擔任了蘭州軍區黨委委員、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並受到國家領導人的接見。

  關於劉學保的報道,我們從中可以看出濃重的時代痕跡。1968年第10期的《解放軍文藝》雜誌,發表了與《解放軍報》同題的連環畫。連環畫裏,做了如此富有時代特徵的描寫:「手術的第二天,劉學保醒來的第一句話就是:"祝毛主席萬壽無疆!"第一個要求是:"把《毛主席著作選讀》拿來。"如此煽情的筆墨,把劉學保塑造成了一個高、大、全式的人物。從此,這個參軍不足兩年的農村子弟,成了全國人民活學活用的標兵和偶像。

  至於李世白,這個「曾經當過國民黨憲兵部隊副連長」的「歷史反革命分子」,死去之後仍留罵名,不得翻身20餘年。不僅是李世白個人,他的家庭也飽受牽連。作為「反革命家屬」,李的妻子被紅衛兵遣送至甘肅定西的農村,據說後來四處流浪,並與一個瘋老頭結婚。他的長子因為被誣陷要放火焚燒劉學保事跡展覽館而投入監獄,他的長女也因此飽受迫害。

  真相大白,是在18年後

  還原歷史的真相需要時間,尤其是社會環境的變化。1978年,10年「文革」結束後的第二年。當年「李世白炸橋案」的發生地連成林場的職工們做了一件大事,他們紛紛給當地縣委「人民來信」寫信。在信里,大家對該案存在的諸多疑點提出了質疑。1982年9月,永登縣委、蘭州市委安排專人複查此案。 1983年7月,軍方和地方政府開始聯手調查此案。同年11月9日,蘭州市公安局通過認真複查、取證以及現場偵查實驗,最終得出結論:所謂「李世白爆炸案 「純屬子虛烏有,劉學保為了騙取榮譽和個人前途,精心策劃了這起案件。

  在劉學保被炸藥包炸傷這個細節上,專家們進行了反覆論證。鑑於劉學保所稱「李世白準備了"臉盆大的炸藥包"炸橋」,爆破專家進行了實驗驗證,稱所謂臉盆大的炸藥包完全不符合實際情況。如果真的有「臉盆大的炸藥包」爆炸,劉學保早就粉身碎骨了。尤其讓人不能理解的是,在1967年,被嚴密監視的「歷史反革命分子」李世白究竟如何能夠搞到「臉盆大的炸藥包」?這確實是個無法迴避的問題。

  調查結果證實,李世白是被劉學保為製造假案而騙去現場殘忍地殺害的。此外,讓人感慨的是,當時李世白被劉以石頭砸而致顱頂頭皮裂開,尚未斷氣。但在與劉學保一起被送往醫院途中,這個所謂的「反革命分子、炸橋罪犯」並沒有得到醫護人員的及時救治。在路上,還不斷受到「革命群眾」的槍托捅搗,最終含冤去世。

  1984年4月,蘭州市公安局將「英雄」劉學保依法逮捕,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學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永登縣委召開平反昭雪大會,為被害身亡、沉冤18年的李世白恢復名譽。

  「文革」版「於連」,一個「上進」青年的背影

  劉學保從英雄到殺人犯的角色轉變,確實充滿了戲劇化的色彩。仔細審視他的人生歷程,我們很容易想起司湯達筆下的於連。

  於連的故事,是一個底層青年的奮鬥史。他「既柔弱,又殘暴」。這不止是於連一個人的性格特點。對於那些被現實生活傷害過的人而言,對那些生活在底層偶爾感到絕望的人而言,殘暴不僅是發泄的手段,更是求取利益的謀略。在劉學保身上,我們似乎也看到了這一點。

  劉學保出生於陝西省三原縣馬額公社一個貧農家庭。1966年3月入伍,到他在1967年底成為「英雄」時,入伍還不到兩年。在那個貧瘠的年代,一個有為農村青年的出路就是當兵。參軍以後,如果表現好,獲得榮譽,就可能獲得「提干」的機會。但謀劃通過殺人來達到個人目的的做法,確實聞所未聞。劉學保的殘忍,在於不惜通過卑鄙的手段傷害自己的同類,從而達到出人頭地的目的。而李世白之所以被確立為劉學保實施計劃的目標,無疑是因為在那個政治掛帥的年代,出身有問題的李一直被作為敵對人士對待。這種現實,使得李世白的生存變得艱難而脆弱。

  實際上,劉學保殺人案的戲劇變化,真正讓人感慨的還有很多。

  首先,李世白之死起初是引起過公安機關懷疑的。但在偶像製造成風和英雄教材受到前所未有歡迎的時代,這些疑點統統被隱瞞起來。此後,所有的工作,都圍繞着如何把劉學保塑造成一個光芒萬丈的英雄而開展、進行。由此可見,如果不是出於特殊時代的特殊需要,如果不是為了塑造所謂英雄形象,李世白不會沉冤多年,劉學保的「事跡」也不會被編寫進教材,不會成為全國人民的偶像,更不會有人費盡心機修建所謂劉學保事跡展覽館。

  其次,李世白的死,罪責恐怕不應該僅僅落在劉學保一個人的頭上。在送往醫院的路上,已經被打破頭顱、腦漿都溢出來的李世白,不斷遭到所謂「革命群眾」的毆打與折磨。致使其沒有能夠得到及時的治療。這同樣也是李世白慘死的一個重要原因。

  在一個正常的法治時代,即使是罪大惡極的罪犯,也應該得到有效的保護。保護「壞人」的權益,不僅僅是在保護某個人的權益。只有個體權益得到充分的保障,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整個社會的權益,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證司法公正,保障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基於此,是否能夠充分保護個體的權益,包括犯罪嫌疑人的權益,是一個國家是否跨入現代文明法治社會的重要標誌。

  個體的尊嚴,是國家和民族尊嚴的重要基石。「文革」期間,自然難以談得上個體權益的保障。所以,「革命群眾」們因為所謂的動機純正,就可以為所欲為地對他人施暴。歷史表明,這種現象屢見不鮮。而這種沒有法律約束的社會,極容易造就族群與社會撕裂的慘劇。造就無法無天的「正義群眾」。「文革」,就是缺乏法治約束力的直接惡果。

曾被苦心塑造出來的英雄,最終證明竟然是一個殺人的罪犯。劉學保最終鋃鐺入獄,被判處無期徒刑固然可嘆,但是需要反思和懺悔的卻絕不僅僅只有劉學保一個人。那些熱血沸騰的、懷有種種動機的或單純或複雜的人們,他們也應該為此站出來反省與懺悔。

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個人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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