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訴的中共國著名四大「死緩」
陳同海:不上訴

2009年7月15日,中石化原董事長陳同海受賄1.9573億餘元被一審判處死緩後,26日,其律師高子程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陳同海方面服從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提起上訴。
現年64歲的陳同海出身革命世家。父親陳偉達曾任中共天津市委書記、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
陳同海在任時高唱紅歌,日均揮霍4萬公款。 並狂妄地稱:「作為共和國長子,我們不壟斷誰壟斷?」

王益:不上訴
2010年4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益受賄1196萬元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益不上訴。
王益讀書北大時和薄一波的女兒薄小瑩是同窗,大學畢業就成了薄一波的秘書。
張春江:不上訴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財物746萬餘元,最終因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張春江的辯護律師表示,已放棄上訴。
張春江除了鼓吹唱紅歌,還是中國紅色短訊的倡導者。記得他奧運時是個火炬手,跑在前頭。
在東窗事發之前,他曾「自學成才」,譜成一首巨型的紅色頌歌《神州頌》,敬獻給他每分每秒都在貪婪啃噬中的祖國。

薄谷開來:不上訴
2012年8月2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薄谷開來、張曉軍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薄谷開來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薄谷開來當庭表示不上訴並稱「我感到這個判決是公正的,它全面體現了我們法庭對於法律的特別尊重,對於現實的特別尊重,特別是對生命的尊重。
高層反腐錄(2010-2011年被判刑的省部級官員)

2010年被判刑的原省(部)級官員:
張家盟: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許宗衡:深圳市原市長,受賄罪(3318萬餘元,為2010年以來高官貪腐最高記錄),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李堂堂:寧夏回族自治區原副主席,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宋勇: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張春江: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副總裁,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近年落馬的其他省部級官員:
宇仁錄 中國民用航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卓志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
宋晨光 江西省政協副主席、中共江西省委統戰部部長
2011年接受組織調查及「雙開」的原省部級官員:
劉志軍:鐵道部原黨組書記、部長,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田學仁:吉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務副省長田學仁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李元:國土資源部原副部長、黨組副書記、國家土地原副總督察、十一屆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副主任,涉嫌違紀,在國土資源部小範圍的會議上被宣佈「雙開」。
黃勝:山東省原副省長,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落馬高官的房產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