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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維權人士顏廷忠遭酷刑妻子被凌辱

江蘇省阜寧縣維權人士顏廷忠因到北京上訪及揭發黑監獄,去年11月被當地法院判刑四年多,拘禁期間,據稱遭到酷刑,包括用牙籤插生殖器,當地縣委書記否認。而辯護律師表示,當事人在法庭上曾親口告訴法官。而她的妻子今年被截訪人員扒光衣服凌辱。

圖片:維權人士顏廷忠因上訪遭受酷刑。(韋紅花提供/記者喬龍)

去年11月29日被阜寧縣法院判刑四年六個月的維權人士顏廷忠,目前在連雲港監獄服刑。

她的妻子韋紅花為了丈夫的冤案和揭發政府官員腐敗,接力上訪。

她星期四告訴本台,她和丈夫因為承包窯廠的合約到期,和鎮幹部協商續約時,拒絕羅橋鎮書記王錫林向他們索取20萬元,而且發現王錫林和其他商人勾結,受賄等情況,於是上訪,卻被誣陷入獄。

「2007 年我想(續約)承包窯廠,羅橋鎮王錫林書記叫我給他20萬,我沒給他。我帶70萬去,也沒包給我,反倒以三十多萬包給劉志卓、李樹順、劉正培,給我家造成了損失。顏廷忠不服上訪。因為我家舉報羅橋窯廠的偷漏稅,還有經濟糾紛,羅橋鎮王錫林書記知道我家和他們(劉志卓、李樹順)官商勾結打擊報復,加害顏廷忠敲詐勒索。」

起訴書指,顏廷忠以揭發阜寧縣羅橋輪窯廠承包人李樹順、劉志卓、劉正培偷稅,要其坐牢等言語相要挾,索要人民幣十萬元。當時律師為被告人做了無罪辯護。

韋紅花還說,2009年2月,顏廷忠被吊打八天八夜,共關押42天,去年丈夫多次舉報位於北京昌平區的黑監獄,7月12日還向北京警方報案,當場解救13人。為此,他被判囚。法院開庭前,還軟禁他妻子九天,禁止旁聽。

韋紅花說,上訪是不得已,丈夫被抓後,遭到酷刑。

「顏廷忠在家無法生存就到北京上訪,10月1日我們地方官員叫鄭志才的把他騙出來說請他吃酒,把他押回。顏廷忠在庭上說,阜寧縣公安局刑警隊把他帶回的路上,用牙籤戳他的生殖器。」

韋紅花不服丈夫被判刑,繼續上訪,但遭遇了同樣命運。

她說,今年三月被截訪人員抓回後,扒光衣服。

「今年3月3日在北京上訪,我們地方政府強行把我押回,非法拘禁我12天。15日凌晨,他們扒光我的衣服,進行拳打腳踢,打嘴巴。天很冷,他們扒光我的衣服就把我扔到大路上。幾個小時我在路上,好心的人就報了警。」

就顏廷忠的遭遇,本台致電阜寧縣縣委書記王錦勝,他否認曾使用酷刑。

「顏廷忠危害(被判刑)是事實,被判刑數年。韋紅花說把她扒光,把她放在外面路上。這個話,你們想想,我們政府現在哪有這樣做的,不可能。」

記者:就是說沒有這件事?

回答:對對。我想你們別聽這些。

記者:她說她的丈夫在關押期間受到酷刑,被用東西戳生殖器?

回答:不可能的,不可能。

對此,韋紅花說,王錦勝沒有說實話,而丈夫的兩位律師李方平和彭劍,都聽到當事人向法官投訴。

「他肯定要否認的,當時是在法庭上(說的),你不相信可以問李方平律師,彭劍律師,他們也在場。」

記者向李方平律師核實顏廷忠遭酷刑一說。

記者:在法庭上,他有沒有說他被毆打時候警察用牙籤戳他的生殖器?

回答:法庭上他說過。

記者:他當時是怎麼說的?

回答:四個人輪着打他,最後還用牙籤戳他的生殖器。

至於遭截訪人員凌辱,韋紅花說,警方有報案記錄。

「我上次報了警,警察還有我周圍的鄰居都看到了。」

她還說,4月6日顏廷忠被送到監獄,但她前往探獄,被告知不在,至今音訊全無。6月6日上午,她再到監獄,卻被要求帶結婚證,才能探視。

當局對維權人士或異議人士動用刑,時有報道。數年前,維權律師高智晟也爆出遭到牙籤插生殖器的折磨。

上周三「被自殺」的「湖南鐵漢」李旺陽曾在接受香港記者採訪時,揭露服刑期間二十多次被關「小號」及受到酷刑折磨。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的採訪報道。

責任編輯: 劉詩雨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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