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方態度強硬,怎麼就能忍心一個老母親給下跪!

網友投訴:一個能自己開車到醫院就診的患者,為什麼在一小時後死亡?

馮小華,42歲,於2012年2月26日晚七點因胸悶心慌,自行開車入院就診。經檢查是糖尿病糖分過高(17.6)期間用藥吊水,做心電圖,心肌酶均正常。

吊藥水沒有使病情緩解,而病痛得更加厲害,要求醫生用藥檢查。醫生再次吊水,病人因痛得受不了,要求護士拔針,再找醫生。醫院沒有妥善處理,因為病人病痛沒有得到緩解,要求見院長。院方來了總值班,還是沒有給病人妥善處理。

病人覺得數小時的治療只是使病痛更加嚴重。因住院費用完,便回家取錢,於凌晨一點多開車回家,三點多自己開車又來醫院住院。自己步行去急診後由陪同人員一道去病房。當時病人神志清楚,行動能自理,自己會到開水喝。治療時病房醫療器械不齊,等待時間過長,導致病人在病房沒得到及時的治療,去世。

每個人都避免不了生病,生病都會去醫院就診,醫院的職責是什麼?

1) 為什麼拒絕住院?

2) 去醫院就診長達6小時,病人難受不但沒有緩解,用藥後反倒病情加重,在這其中,病人要求醫院更換醫生和藥,再加上與當時主治醫生發生爭吵,醫生為什 麼不能平復病人的情緒,反倒令病人更加激動而導致離開醫院。病人回家拿錢,當時沒帶多少錢,病人如果不珍惜生命,就可能不再去醫院了。所以病人第一次離開 醫院是有原因的。

3) 另外在長達6小時的治療中為什麼不用降糖藥?病人當時在留察室是在病床上掛水,當時血糖如果能及時降下來,病人後面1個小時就算再升也不會那麼快吧?

4) 病人如果病情嚴重得話就不可能在開車去醫院,為什麼已經發現有生命危險,為什麼不馬上急救?生命是有限的,再多的錢能換回生命嗎?

5) 請問病房是搶救室嗎?為什麼病危不直接送進搶救室或ICU?

6) 在搶救過程中還有女醫生問陪同人員是幹什麼職業的?是不是很有錢?這是為什麼?難道醫院看病是要看病人的身份貴賤和金錢多少才能救治嗎?

7) 在陪同人員通知家屬時病人還能清楚的講話,當時醫生和家屬通電話時還是說因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為什麼死亡後才通知家屬是心肌梗死?

8) 如果真是心肌梗塞難道心肌梗塞是不可救的?

多次和醫院談判,醫院的態度是,希望通過法律程序對屍體進行鑑定,查出死因,「如果是醫院的責任我們不會推卸」當我們答應屍檢的時候醫院警方都告知我們結果最快當天或者一個禮拜就能出來,等到我們把屍體送到法醫鑑定中心的時候,工作人員告知我們,鑑定結果最快也要一個月才能出來!!當再來與悲劇發生於他人身上時,我們憐之憫之!當災難發生與悲劇發生於自己身上時方知剜心之痛!設身處地,當您的父母、子女、親人遭此慘禍,你會如何?梅山醫院的醫生們,你們這樣捫心自問了嗎?你們有責任,有悔恨,有痛苦嗎?!我們只希望給逝者一個交代,給父母一個安慰!能儘快得到處理,給社會留下一片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