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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13省市製作16年 中共國家機密全球首次面世

—完成全球首本中國刑事審訊研究著作 中大院長:中國沒有司法公義

完成全球首本中國刑事審訊研究著作 中大院長:中國沒有司法公義

中文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麥高偉與研究團隊埋首16年,完成全球首本中國刑事審訊研究著作。該書透過司法人員爆料,揭露大陸司法黑幕:法官判案必須遵循上級指示,檢控官令被告入罪才能穩袋花紅,法庭對疑犯遭嚴刑逼供視若無睹。麥高偉以「中國沒有司法公義」作總結,但仍然希望與大陸當局「保持對話」,推動大陸法律改革。記者:白琳

法律社會學研究權威麥高偉( Mike McConville) 1994年着手研究大陸刑事審訊,著成《 Criminal Justice in China》一書,本月出版。研究團隊造​​訪大陸13個區域,包括東部沿海發達城市及西部落後地區,旁聽了227個審訊,涉及335名被告,並分析1,144個審訊檔案。該書又訪問88名法官、 96名檢控官及83名辯方律師。麥高偉在書中前段坦言研究因涉及「國家機密」而變得困難。

法庭判案 跟從黨的決定


今次審訊個案集中於初級及中級人民法院。麥高偉解釋,研究旨在窺探大陸日常判案手法,非針對顛覆國家等敏感案件,「即使我們沒有觸及特殊案例,但整體結果仍然令我對大陸司法制度很失望」。


雖然大陸當局法定拘留期僅37天,但該書查閱的審訊檔案之中,兩成個案超過此拘留期,有個案甚至被拘禁兩年。 95%個案的疑犯經過一次或多次盤問後「認罪」。當被告在庭上呼冤遭警方嚴刑逼供,大多數法官假裝聽不見或要求拿出證據,麥高威慨嘆:「我們研究的個案當中,沒有呼冤的個案獲司法機關跟進。唯一途徑只是向警察投訴警察打人,有用嗎?」


受訪法官爆料稱,審訊完畢後,必須請示審判委員會及中央政法委員會才能判案,每個裁決都是司法機構及黨的「集體決定」,法官毫無判案自主權。檢控官又坦言,工作目標是令被告罪成,若失敗或不受理警方提出的檢控個案,將會失去花紅或影響晉升機會,甚至被懷疑受賄。受訪律師又向研究人員慨嘆,近年司法環境越來越差,個別律師甚至放棄刑事案件,只接民事訴訟的生意,擔心步同行後塵,處理敏感案件時「被失蹤」。


麥高偉批評,每層司法人員漠視法治的劣行環環相扣,最終導致疑犯在不公平情況下被判罪成,「被告根本不能接受公平客觀的審訊。中國根本不存在司法程序公義( procedural justice)」。他了解大陸有司法人員擔心法改或導致制度崩潰,但外國經驗證明改革才能重建司法公信力。他對中國前景不感悲觀,最重要是當局肯與外界保持對話,「學者經常希望透過研究文獻影響社會,大陸當局毋須為此感到尷尬難堪。一切爭執平息之後,司法人員總要面對制度缺失」 。

學術研究 無懼當局施壓


此書擊中大陸政治地雷,出版前曾否遭中共當局施壓?麥高偉說:「我的答案很直接:沒有受壓。如果你問我怎樣應付這種壓力,我會答:毋須理會。這是學術研究,向大眾公開尤其重要。」

話你知:法律社會學國際權威

一手創立中文大學法律學院的麥高偉,是法律社會學的國際權威, 2005年加入中大前,大部份時間在英國推動法改工作,「成功爭取」擴大法援制度、引入警察盤問證人時需要進行錄影。他表示即使是英國這樣先進的國家,百多年前法律制度仍存有很多漏洞,需要不斷提升完善。

他曾經研究及發表多篇對法律界影響深遠的論文,包括辯訴交易、陪審團審訊及法律史,又在拉脫維亞、馬拉維、土耳其及秘魯等正在經歷社會重大轉變的國家,從事諮詢顧問工作,親身體驗「變天」。

大陸法官及檢控官受訪語錄
法官:
「法官不是最終裁決者。在內,我們受制於行政機關。在外,我們遭上級法院施壓。」
「太多問題牽涉人際關係和人為干擾。就算被告清白,我都不能自行裁決。」
「嚴格來說,法官必須不偏不倚。但從現實角度看,警察、檢察院及法庭是一家人,對被告確是不太公平。」
「我們確實偏幫檢控官,經常打斷(辯方)律師發言。如果辯方陳詞過長或抓不到重點,我不會讓他發言。」

檢控官:
「我們希望每宗案件的被告都被判有罪。一單失敗個案會導致我們失去花紅,整年的努力就白費。」
「整體法治環境很壞。就算被告的控罪太微不足道,如果我膽敢反對檢控,就會有人懷疑我受賄。」
「沒有提出檢控的個案均須上報,上級每年審視我們有沒有濫用『不檢控』權力。」


公安惡行
脫衣羞辱 屈打成招
大陸司法制度充斥黑獄、冤獄。 《 Criminal Justice in China》的研究人員發現,不少被捕疑犯均聲稱是公安嚴刑逼供下認罪;公安盤問疑犯口供時又禁止錄影,阻撓被告的律師在場,很多疑犯慘被屈打成招。


說謊反免皮肉之苦

公安最常見的拷訊方法,是毆打疑犯,對他們拳打腳踢,或捉着他們的頭硬撼牆壁,打到他們「認罪」為止。部份疑犯更被命令脫光衣服,遭公安盡情羞辱。有疑犯投訴,每當他們說出真相,即遭公安狂毆,說謊反而免除皮肉之苦。不過,疑犯在法庭上向法官或檢控官作出投訴時,往往因為證據不足而無法追究。

除了屈打成招,疑犯的法律權利也毫無保障。有疑犯指公安不肯讓律師到場,又拒絕在盤問時錄影;有疑犯錄取口供後,公安拒絕讓他觀看口供內容,只強迫他簽名作實。


研究背後


訪 13省市 製作 16年
大陸受訪法官爆料稱,審訊裁決多是「集體決定」,製造無數冤案。資料圖片

耗時16年製作的《 Criminal Justice in China》,研究團隊走遍大陸13個省市的法院搜集案件資料進行研究,並面對面訪問了多位大陸法官、檢控官及辯方律師,取得大陸司法制度最陰暗的第一手資料。


研究團隊2001年起到大陸13個省市的中級人民法院及初級人民法院進行案件資料搜集,又透過所認識的大陸法律學者做中間人,介紹他們接觸大陸的司法人員。

大部份人對於接受訪問均顯得抗拒,研究人員一般要花三至四星期,與對方慢慢建立關係,取得信任後,再安排共晉一頓午膳或晚膳,才能從對方口中套得一些有用內情。

司法人員即使答允接受訪問,也一律拒絕錄音,並要確保身份絕對保密,而且必須單獨受訪,遠離法院,不會跟其他同事一同受訪。部份人被問及什麼是刑法公義,只搬出一個官方答案:「我從來沒想過這問題。」

大陸司法審訊荒唐事例


事例一:哄騙認罪

檢控官問被告是否承認意圖謀殺,被告稱不知道,又指沒看過認罪書。檢控官問:「為何認罪書會有你的簽署和指模?」被告答:「我不知道那張東西什麼意思。我是文盲。」


事例二:拷打逼供

控方律師在庭上向被告讀出警察盤問記錄,「你確認沒有被人逼供,又說警察對你很好。警察很關心你的健康,你餓就給食物,渴就給食水。」被告回應:「我從沒說過這些話。我被人拷打才簽名。」


事例三:無視嚴刑

被告在庭上聲稱遭警察虐打,法官問有沒有證據。被告揭開衣衫,露出身上疤痕,法官視若無睹繼續審訊;另一審訊被告透露警察撰寫認罪書,再逼他手抄。檢控官繼續盤問,「無論如何,你確實曾經襲擊受害者,對嗎?」

事例四:慵懶法官

主法官主持審訊時,旁邊其他法官經常做其他事件:參閱其他案件文件、接聽手提電話,甚至打瞌睡或步出法庭吸煙。有法官除下官袍,審訊期間穿 T恤。研究人員發現此現象在審理嚴重罪行個案時也會發生,接聽手提電話尤其普遍。

事例五:拒人作供

涉嫌蓄意傷人的被告表示有證人願意出庭作供,證明被告與受害人家庭的關係並不惡劣。檢控官向法官確認該證人曾經錄取口供。法官遂拒絕證人上庭:「口供都有了,幹嗎還要上庭?」


事例六:喝罵被告

辯方律師問被告用磚頭襲受害者多少​​次,對方答只有一次。法官聽不清楚大聲喝罵:「說大聲一點!我們要筆錄!」其後被告不想認罪,被詢問對控罪有沒有異議時一度靜默,再遭法官喝罵,「你要答我的問題!」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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