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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無畏 法輪功在大連電台成功插播真相

—法輪功學員為什麼要插播真相?/ 回顧長春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事件

最近,法輪功學員在遼寧大連交通廣播電台成功插播法輪功真相,中共當局對真相的這種呈現方式極為恐慌。在中共常年剝奪法輪功學員的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和民眾對法輪功真相知情權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用插播方式傳播事實真相,是在中國社會走維護基本人權的路,是為了廣大民眾能在危難到來之前得到選擇未來的機會。

最近,法輪功學員在遼寧大連交通廣播電台成功插播法輪功真相,中共當局對真相的這種呈現方式極為恐慌。在中共常年剝奪法輪功學員的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和民眾對法輪功真相知情權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用插播方式傳播事實真相,是在中國社會走維護基本人權的路,是為了廣大民眾能在危難到來之前得到選擇未來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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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長春插播被刑訊死的劉成軍

二零零二年,法輪功學員首次在吉林省長春市電視網成功插播《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真相電視片,整個播放時間約四、五十分鐘,中間沒有間歇,轟動了整個長春。後來在全國不同地方陸續發生不同規模的零星電視插播事件。每次真相在大陸民眾中大規模的公開傳出,中共都極為恐慌,這是為什麼呢?法輪功學員採取插播這種非正常的方式發表意見,這又是為什麼呢?

一、插播是緊急援救行為之一

九九年七月以來,中共對法輪功的持續迫害、常年剝奪廣大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中國民眾對法輪功真相的知情權,而這些真相信息對人們的未來有着舉足輕重的作用,這正是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在迫害中依然堅持站出來講真相(包括插播)的根本原因。

法輪功自一九九二年公開傳出以來,由於「真善忍」的巨大吸引力和祛病健身的奇特效果,修煉人在短時間內劇增。在任何一個正常、開放、有一定言論自由的社會中,甚至包括在迫害開始前的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都是社會公認的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學習中都在努力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

法輪功是修煉,對政權根本不感興趣,但江澤民出於妒嫉之心,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公然違反中國憲法中關於信仰自由和上訪權等規定,以權代法,以個人意志代替政府決定,發動了一場對數千萬法輪功學員「名譽搞臭、經濟截斷、肉體消滅」的迫害運動。幾乎每天都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消息,明慧網公佈的經民間渠道證實的已有3400多名(據公安內部消息,實際被虐殺的人數遠遠超過這一數字),數以十萬計的法輪功學員長期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勞教所、精神病院、監獄、洗腦班,每時每刻都在承受着身體和精神的雙重摧殘、折磨。

中共的迫害是最嚴重的犯罪。在面臨生死存亡的緊急情況下,為了揭露迫害,制止犯罪,法輪功學員利用各種方式(包括插播)講真相,是不得已而採取的緊急援救行為,是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保護的。「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第二十一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中共干擾海外廣播,封鎖網絡,踐踏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卻詆毀法輪功學員插播真相違反法律。一位政論家曾舉過一個例子,說這就好比一個道貌岸然的歹徒把一座房子的門全部鎖死,並偷偷放了一把火。可是當房子的主人被迫從窗子跳出來逃生時,這個歹徒卻對圍觀的鄰居說:「你們看,這個人多麼不文明,居然跳窗戶。」是的,人們平時都不跳窗戶,可是當門全部被鎖死時,跳窗戶是果斷勇敢的選擇。

只要對法輪功的迫害沒有停止,海內外的法輪功學員將會一如既往地心懷善念、用和平和理性的方式澄清事實真相,揭露來自中共的迫害。

二、插播是在維護中國人民的知情權

媒體覆蓋面巨大,維護知情權關係到每一個普通百姓的切身安危。

在西方社會,沒有誰會需要通過插播來發表意見,每一個人的信仰和言論的自由都得到最大的保障,媒體的職責是監督政府,保障觀眾的知情權。可是在中國大陸,媒體是中共喉舌,而非自由媒體,協同當權者侵害着觀眾的知情權,隱瞞受冤者的生存權。

大陸電視台隱瞞虛報SARS(中共稱為「非典」)疫情就是一個例子。在中共十六大期間,為了粉飾江氏的政績,媒體對已經出現的SARS疫情刻意隱瞞,以致疫情擴散全國,受害的是所有的中國老百姓。媒體說真話太重要了,這關係到每一個普通百姓的切身安危。這也就是為什麼在文明社會,如美國,其媒體都在民間手裏,美國政府不被允許擁有自己的媒體,更不被允許以任何方式侵犯媒體說真話的權利,相反政府高官被媒體嚴密監視,如履薄冰,小心翼翼。

中共利用各種媒體抹黑法輪功,為迫害尋找藉口,卻不允許法輪功學員發出一點點聲音,在中國大陸任何為法輪功申訴的行為,哪怕是散發幾張傳單,都會受到綁架、刑訊,甚至虐殺。如果中共濫殺無辜的事實被刻意掩蓋和粉飾,他們會更加肆無忌憚地迫害所有他們不喜歡的人,那麼所有的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在這種情況下,法輪功學員冒着生命危險插播電視、廣播告訴民眾真相,是讓媒體說了一次真話,做了一件最重要的正事。這不僅是在維護法輪功學員的根本的人身權利和言論權利,也是在維護民眾的知情權利。當謊言和罪惡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時候,謊言和罪惡就在被消除,每一個人的生存環境都在好轉。

三、插播的內容都是事實、是真相

對於每次插播事件,中共都用「法輪功內容」這樣聽起來好象是「宣傳」性詞彙來誤導讀者,卻不敢講插播的內容是什麼,因為它將揭開中共利益集團迫害法輪功、製造謊言、封鎖真相的重重黑幕。

四、插播是讓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明白真相、停止犯罪

在對法輪功十多年的迫害中,中共和「610辦公室」逼迫各級政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文化機構等參與配合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包括開除、綁架、強迫放棄信仰等。不明真相的世人很可能在無知和被迫中參與迫害,做下後悔莫及的事情,充當害人者,也是受害者。

法輪功學員採取各種方式(包括插播)講真相,都是對中共犯罪的主動揭露和抑制,是在用事實消除人們頭腦中被灌輸的仇恨和惡念,讓在不明真相中參與迫害的人及時停止犯罪、並挽回損失,以免將來受到上蒼與法律的制裁。

當明白真相的世人都不再隨同中共做惡的時候,也就是迫害結束的時候,這就是中共恐慌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根本原因。(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回顧長春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事件 

大陸法輪功學員最近在遼寧大連交通廣播電台,成功插播了法輪功真相節目,令中共當局十分恐慌。2002年,長春也發生一起插播法輪功真相事件。法輪功學員為什麼採用「媒體插播」這個方式?他們想說明什麼?本台記者採訪了幾位當時的知情者,讓我們來一起回顧長春電視插播這起事件。

2002年3月5號晚8點左右,吉林省長春市有線電視網八個頻道播出了《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法輪功真相電視片,播放了四、五十分,當電視畫面出現大法真相時,所有的人都震驚了,那一刻上百萬長春民眾知道了自焚真相,了解了法輪功洪傳世界的情況。

當天夜裏,中共的瘋狂抓捕也立刻開始了。他們調集了大量軍隊、警察,挨家挨戶的對長春及周邊地區的法輪功學員搜查盤問。在隨後長達近一年的抓捕中,僅長春一地,大約有5000名法輪功學員被抓。直接參與插播的劉成軍、梁振興、雷明等一批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酷刑折磨致死。

那麼,付出沉重代價的法輪功學員,為什麼要做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這件事情的呢?

蘭麗華:「中共從99年開始每天24小時不斷的向中國人、向全世界散毒,中共它可以利用中國的媒體,那麼我們為什麼不可以利用同樣的工具,去告訴中國人真相呢?為什麼只允許州官放火,不允許百姓點燈?」

「法輪功」1992年從長春傳出,教人「真善忍」,修心向善,五套功法幫助學員獲得健康,到99年中國有大約1億法輪功學員。然而,從1999年7月20號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大陸所有的報紙、電台和電視台,都在中共的命令下開足馬力抹黑「法輪功」。

從迫害當天,中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就去各級政府上訪,告訴政府他們修煉法輪功的親身體會。

在所有發聲的管道都被堵上的時候,幾位長春法輪功學員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裏得知,可以用電視插播的方式告訴人們「法輪功」到底是什麼。

2002年3月5號,長春有線電視成功插播法輪功真相,這是在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的第一次以插播的形式大面積講清法輪功真相。

蘭麗華:「2002年3月5號長春電視成功插播之後引起了非常大的反響。電視突然間放出法輪功的畫面,很多人都以為法輪功平反了,人們都在爭先的傳送着這件事情,親朋好友之間在傳送着這件事情。」

2002年8月20號下午,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房思邑和去長春學插播的吉林學員侯敏凱被610警察非法綁架。房思邑被警察用手銬鎖在吉林市公安局610辦公室的一根水泥管上,十幾個警察就在她對面的房間、敞開着大門輪番毆打侯敏凱。

房思邑:「當時打侯敏凱的時候有電棍、催淚彈、老虎凳,因為他在我對面的房間,走廊很窄的,開着門,我是用眼睛就能看見他們怎麼打他。不到2小時就把他迫害死了。當時死的時候是三十幾歲。」

侯敏凱的姐姐因為說出了弟弟被迫害死的經過和原因,而被關進了監獄,侯敏凱的母親到今天還不知兒子已經被打死,每天都盼望着孩子們能早點回家。

中共指控法輪功電視插播是損壞公物的違法行為,而造成目前許多人對法輪功電視插播的合法性,還沒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美國非政府組織法輪功人權的發言人陳師眾博士認為,法輪功學員採用公共媒體上插播真相節目,是還公共設施於人民的善舉,是真正的在維護人間的正義、法律的尊嚴,而中共所做的才是違法的

陳師眾:「如果將這些設施用來告訴老百姓,比如說三聚氰胺毒奶的真相、地震預報的真相、薩斯真相,包括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這樣的舉動它才是還這些財產設施於社會、於公共,使它們成為真正的公共設施、公共財產,造福於社會。」

陳師眾表示,中共的統治背離普世的價值,連《憲法》規定的公民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都不遵守。他指出,法輪功學員不僅行使着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而且通過上訪、插播這樣的行動在中國示範着公民應如何維護法律的尊嚴。

新唐人記者趙心知、孫寧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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