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共控制殺毒業 自製病毒自傳播 ;
2. 欺負到總參情報系統頭上 北京公安局網監處長是這樣栽的
時隔4個月後,瑞星殺毒造假案又有了戲劇性的變化。
近日,瑞星殺毒造假案的主角——北京市公安局網監處原處長於冰的二審結果仍維持一審的死緩判決。而據於冰的最新供認資料,相當一部分病毒是殺毒軟件公司自己的科技力量研製的。於冰供認,瑞星公司向其行賄時就提出條件,由公安機關發出病毒警報,提示用戶下載該公司殺毒軟件進行殺毒,而病毒則是由瑞星公司「研製」的。 )
「其實這是殺毒軟件行業里的公開秘密。」國內一家知名PC廠家高層昨日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製造病毒和查殺病毒有點像間諜和反間諜遊戲,如果沒有病毒,查殺病毒也無從談起。只有病毒越多越厲害,殺毒軟件才能更暢銷。所以殺毒軟件一般都會有專門製造病毒的研發人員,這樣做也有助於公司查殺病毒技術的提升。
「你簡單想想,很多病毒預警都是說,最近會有什麼病毒將要大規模漫延,而正好又有什麼品牌的殺毒軟件可以查殺。或者有些病毒今天才出來,第二天就有某個殺毒軟件宣稱,可以查該病毒。」該高層說,這些殺毒軟件廠家真的太及時了,他們怎麼知道病毒要漫延,除非自己測試過其威力。只有那些真實屬於病毒製造愛好者製造的CIH和熊貓燒香等病毒,才會讓殺毒軟件廠家忙上幾天,才拿得出查殺方案。」據悉,該高層曾被殺毒軟件廠家看中,所以他才知道這些遊戲潛規則。
行業內公開的秘密
或許正是基於此遊戲潛規則,當時於冰才肆無忌憚地炮製「全國首例故意傳播網絡病毒案件」,因為於冰也不相信東方微點公司不會用到行業潛規則。
根據媒體報道,瑞星公司與北京市公安局網監處的關係一向頗為緊密,雙方長期聯合發佈每日的病毒預警信息,一直引起行業內其他公司的不滿,認為這是非正當競爭。為何發佈每日的病毒預警信息也會構成非正當競爭?最好的答案莫過于于冰的供認,病毒可以是殺毒軟件公司自己製造。
「只有不良殺毒軟件廠家才會自己製造病毒。」奇虎360公司副總裁李濤指出,除了已曝光的殺毒軟件廠家外,還有一些殺毒軟件廠家也從事該勾當,只是沒有被曝光。
作為「全國首例故意傳播網絡病毒案件」受害者、瑞星公司前總裁、東方微點創始人兼總裁的劉旭更有發言權。2008年底,劉旭曾公開表示,防病毒公司造病毒、傳播病毒其實存在很多灰色地帶,流氓軟件有很多都是正式公司編寫的,介於病毒和正常程序之間的灰色地帶。很多防病毒公司也把流氓軟件當做病毒來殺。
「在上世紀90年代,自己研發病毒自己殺的遊戲方式,在很多殺毒廠家都有採用。」一位剛從國內知名殺毒廠家離職的軟件工程師昨日對《第一財經日報》透露,這種現象直到2000年後才有所收斂。當時有個軟件工程師從瑞星公司離職後,自己開了一家殺毒軟件公司,就自己製造病毒自己殺,結果該軟件工程師被判刑, 「大家自此之後才收斂了。這個故事,國內殺毒行業業內人士都知道。」
上述軟件工程師還指出,殺毒軟件廠家比拼的就是查殺新病毒的快速反應,最好就是「我有你無」。現在一些手機殺毒軟件廠家有時也在用這招,因為手機殺毒軟件廠家目前還沒有很好的盈利模式,所以有些安裝了手機殺毒軟件的用戶經常會收到提示,「又有什麼新病毒出現,需求付費升級。」
「因為目前手機病毒危害度並不高,最多也就是刪除通訊錄。用戶也不多,法律風險很小。」上述軟件工程師說。
規範執行力不足
也許瑞星的快速崛起更能說明「以身試險」製造病毒的利益之大。
劉旭表示,瑞星進入殺毒零售市場的時候,那個時候還沒有CIH(非瑞星所製造)。由於瑞星快速對CIH病毒實現查殺,瑞星市場份額從當時不到1%迅速上升至26%,所用時間不過幾個月。
對此,中國互聯網協會法律專家胡鋼認為,依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於這類行為,除了法律途徑外,只能通過道德譴責對其監督,社會上目前尚無明確的行業規範。」第三方分析機構締元信互聯網行業高級分析師於明告訴本報。中國互聯網協會秘書長助理石現升向本報坦言:「對於殺毒軟件公司散佈網絡病毒,協會尚無明確的行業規範出台,協會目前也只能引導行業自律,採取正當手段競爭。」
事實上,不僅殺毒行業,整個互聯網信息安全方面的規範都不完善。上海律師協會信息網絡與高新技術業務委員會主任商建剛告訴本報:「就信息安全方面的規章文件特別多,而規範卻很少,即便有,執行力也不強。這是導致該行業亂象叢生的重要原因。」第一財經日報
欺負到總參情報系統頭上 北京公安局網監處長是這樣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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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期所有被查處的公安高官當中,沒有一個比北京市公安局網監處處長於兵更關鍵的了。儘管相對於鄭少東、相懷珠、馬振川,他的官階要小得多,但是只有從他那裏打開突破口,才能徹底打垮周永康。何以如此?皆因於兵涉嫌為電腦殺毒軟件研發公司牟取非法利益,而且負責秘密監控中央書記處、中紀委、中辦、國辦以及諸多智囊機構的電腦信息。收集重大信息後,經馬振川篩選成簡報,然後交給周永康、江澤民等台前幕後要人。北京公安局知情人士說:「除了軍隊網於總隊長不敢進以外,進中辦、國辦的網絡那是飛檐走壁。」於兵借維護網絡安全之名,封殺了東方微點公司開發的殺毒軟件。在威脅對方將公司及軟件技術賣給瑞星公司而未果之後,便動手抓人,刑拘其一名副總。於兵沒想到東方微點公司是軍方情報系統的社會觸鬚,結果遭到對方反制。軍方向胡錦濤告狀後,胡批示「先抓人後查案」,僅一周的時間就突破了瑞星公司一名副總,整個交易被端上枱面。
在網絡上飛檐走壁的於兵折了腿之後,汽車行業老總們看到了反擊機會,聯名向北京最高層反映公安部交管局以國家機密為名,拒不向社會公佈每款汽車的上牌數,是利用這一數據賺錢的貪腐行為。汽車生產廠家為獲得某一款車型的上牌數據,要花四十到一百萬向公安部交管局「購買」。報告遞交最高層後,由政治局委員、副總理張德江批示調查。調查有了初步結果之後,懷疑其幕後的實控人是周永康家族。事情查到這個份上,只有不了了之。但是,全國人大代表、江淮汽車董事長左延安於心不甘,在全國兩會上提案要求「公開汽車上牌數據」。結果該提案沒得到任何回應,左延安本人也受到了有背景的政治威脅。
社會不滿日烈,高壓政策失敗
警權濫用是專制制度的必然結果,體制內的一份研究報告表明:形成於一九九九年下半年以來近十年的公安濫權,是國家在宗教管理方面的失誤造成的,如以打擊法輪功為中心的宗教鎮壓政策給了公安系統過大的權力,以至於他們刑訊害死法輪功學員而不受追究,反過來還立功受獎。這份報告的第一次版本是胡溫二○○五年下半年要求的專項調查報告。由於這個報告較負責任,二○○五年十月份的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決定在政治報告中不提法輪功問題。但是,這個報告激怒了江澤民與周永康,認為黨內高層「有人企圖平反法輪功,放鬆對邪教會道門的監控」。據民間的一些研究報告稱:不僅是宗教鎮壓導致了公安濫權的猖狂,而且奧運後遺症進入發作期。
奧運安保的所謂成功讓周永康掌握的政法體系特別是公安系統更加大膽地採取非法行為,警員個人的權欲極度高漲,出現開槍射殺平民、辦案刑訊打死嫌疑人的情況。更為嚴重的是:借奧運安保壓下的社會矛盾並未解決,如北京出現了七十餘名市民在三月十九日到中南海西側門請願的事件。該群體是奧運受害者,他們的房子或土地在奧運期被強征,未得到合理補償。被徵用的土地並未服務於奧運會,而是由高官們建上了高級別墅與豪華公寓。

公安既酷且貪,行業巨頭控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