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加拿大多倫多安省高等法院 就法輪功學員起訴前遼寧省省長薄熙來的案子進行了法庭辯論。
辯論的議題是,全中華律師協會ACLA是否有資格作為被告一方的「法庭干預者」(intervener)進入本案。
參與法庭辯論的 原告方律師有汗莫朗瓦、和大衛。麥塔斯。原告方代表露西周、何立志等也出席旁聽。
法輪功學員控告薄熙來案。從2005年開始,薄熙來一直拒絕出庭。全中華律師協會的律師 盧比(Ruby)認為 被告薄熙來選擇不為自己辯護,因此需要有干預者在辯論時,代表被告。他同時承認,全中華律師協會之所以向法庭申請成為本案干預者,是應中國駐渥太華大使館的要求。
原告律師認為,大陸的全中華律師協會ACLA表面上像獨立的行業協會,但實際是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政府所控制的,不僅如此,大陸的全中華律師協會還充當着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幫凶,因此沒有資格干預此案。
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汗莫朗瓦,「這跟允許一個強姦犯在法庭上交叉詢問被自己強姦過的受害人一樣。」
另一位原告律師麥塔斯說,全世界的獨立司法體系都注意到了全中華律師協會的問題,加拿大法院也不應忽略這個事實。
麥塔斯表示,「全中華律師協會是中國剝奪司法公正的組成部分。他們參與取消為受迫害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的執照,並恐嚇他們。聯合國、紐約律師協會,國際律師協會,和加拿大上層律師協會都對此表達了關注。」
法官沒有當庭決定是否准許全中華律師協會作為干預者介入本案。他說還需要一些時間考慮。
薄熙來在擔任遼寧省省長期間,追隨江澤民不遺餘力地迫害法輪功,被追查國際(即「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任商務部長後,每次出國,都會遇到法輪功學員的抗議,並以反人類罪、酷刑罪被告上了法庭。
2005 年9月,渥太華著名人權律師 格 林斯邦(Lawrence Greenspon)向安大略省高等法院遞交訴狀,以酷刑罪對薄熙來進行民事控告,
2007年5月27日,中國商業部長薄熙來在抗議聲中來到渥太華,當天下午在其下榻的維斯汀(Westin Hotel)旅館電梯間接到法輪功學員遞交的安省最高法院訴狀,控告其犯有酷刑迫害罪,這次遞交的訴狀是2005年訴狀的增補本。
而在全世界,薄熙來因為迫害法輪功受到起訴的案子有接近二十宗。
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夏語冰、俞珊採訪報導
圖說:原告代表律師麥塔斯(David Matas)在法院外對記者說,世界上的多個獨立法律系統已經注意到了中華全國律師總會在世界各地的這種做法。加拿大的法律系統不應被牽扯到這樣的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