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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反壟斷案第一被告:江綿恆之網通

早報記者昨日獲悉,我國國內首起反壟斷法訴訟案已於昨天正式被法院受理。
  在經過1個月多的「審查」後,北京一律師狀告中國網通北京分公司利用壟斷地位對用戶「區別對待」涉嫌違反《反壟斷法》案,於昨天正式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立案。據悉,這是國內首起正式被法院受理的反壟斷法訴訟案。
  反壟斷第一案
  今年81日是我國《反壟斷法》實施的首日。據媒體公開報道,當天國內至少有三起反壟斷訴訟案申請立案:北京兆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4家防偽企業起訴國家質檢總局強推「電子監管網」行政壟斷案,北京律師李方平狀告北京網通利用壟斷地位對「新市民」差別對待案,浙江餘姚一稅務師事務所狀告市政府限制其公平競爭案。
  三起案件均被冠之以「反壟斷法第一案」。「新法實施的第一天,大家都會利用這一時間點到法院起訴。至於最終誰能成為『第一案』,則要看哪起案子最先被法院受理。」一位對《反壟斷法》實施與運行觀察良久的法律界人士當時對早報記者說。然而,迄今為止,上述訴訟中僅本案得以立案。
  
    遭遇「區別對待」
  李方平是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從1998年起開始在北京長期工作、生活,是戶籍在外地的「北京新市民」。
  幾年前,李方平在中國網通北京分公司報裝固定電話時,被告知:戶籍所在地不在北京市的用戶,應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或者辦理預付費的業務。因為他沒有找人擔保,於是就選擇了「預付費業務」。
  20075月,北京網通開始推廣「親情1+」業務。該業務有許多特別優惠的套餐和可選包,如帶寬1M2M的寬帶優惠包月。但是北京網通的這種業務僅限於「後付費電話客戶」。今年6月,北京網通又推出「親情1+」升級產品,即「1+生活」、「1+溫馨」,該業務增加了家庭網關、網絡沖印及溫馨同號等新內容。李方平作為「預付費業務」用戶,仍然無法享受該服務。
  對於自己所受到的「區別對待」,李方平認為,北京網通憑藉其在北京地區的壟斷地位,一直藉口「技術原因」或者故意拖延計費平台系統的軟件改進,藉以維持對「預付費用戶」的差別待遇,其已經構成了《反壟斷法》規定的「壟斷行為」。
  據此,今年81日,李方平將北京網通訴至法院,要求法院確認北京網通利用其壟斷地位在「親情1+」服務條件上對他實行差別待遇的行為違法;判令北京網通向他提供「親情1+」業務的服務;並判令北京網通向其支付賠償金1元。
  
    訴訟前途未卜
  這不是李方平與網通的第一次「交手」。20075月,作為網通用戶的李方平曾經起訴北京網通利用壟斷地位,收取了過高的上網費用,請求法院判令其調低網費標準,該案最終被判敗訴。該案被《檢察日報》列為「2007中國法治藍皮書」公益訴訟案之首。
  但一些法律界人士對《反壟斷法》的實施前景並不樂觀。由於缺乏相關的司法解釋,反壟斷訴訟的實施中仍有大量疑問有待釐清。
  如:反壟斷民事訴訟的原告資格如何界定,是否只要是消費者都可以提起反壟斷民事訴訟,以及在「壟斷行為」認定中,如何分配舉證責任,以及如何確定科學、合理的反壟斷分析方法等等。
業內人士指出,反壟斷案件高度疑難複雜,經濟與法律問題相互交織,專業性很強,對企業和行業均有重大影響,有些案件還涉及國家的經濟安全。這類案件的審判將是未來人民法院工作中一項極具挑戰性的審判業務,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將越來越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東方早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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