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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辦公廳主任」騙煤老闆400多萬



公訴機關指控稱,2006年8月,王偉虛構可以幫助辦理陝西一煤礦恢復生產手續的事實,騙取事主劉某443萬元。2007年2月,劉某的好友鞠某因涉嫌受賄被羈押,王偉謊稱可幫助鞠某逃避刑事追究,騙取劉某30萬元。


被害人劉某證言顯示,2005年劉某買下了陝西省神木縣劉家溝煤礦,但因一直停產,需要辦理恢復生產手續。2006年8月,經人介紹劉某認識了「國務院辦公廳主任」王偉。王偉表示能幫忙辦理復產手續。劉某先後給王偉打過去400餘萬元「活動經費」,便無任何消息。法庭上,王偉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不予認可,他稱,自己當時答應幫忙找人辦,但並沒有收劉某的錢。

而對於30萬元的指控,王偉承認確實收了劉某的錢,但是他主動給的,而且錢已給了幫忙辦事的人。據了解,第二起指控中,鞠某並未逃脫刑事追究,而是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王偉承諾並未兌現。

公訴機關認為,王偉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且繫纍犯,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該案將擇日宣判。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新京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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