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 中國文化 > 正文

看看古代官員的住房待遇

NanYangZhiFuYaMen

建於元代的南陽知府衙門(元朝的南陽市政府) 

一、公務員的福利房--官舍

自秦漢以來,凡州郡府縣各級地方政府的大小官員,均由中央依籍貫迴避的原則任命,說白了就是所有的地方官全不是本地人。為此,各級地方官員在職期間的住房,皆由國家提供,並且都圈定在各自的衙署即機關大院以內,通稱官舍、內衙或私宅,照例都用屋宇式的宅門同以大堂為中心的辦公區域劃出界線,亦即,前邊部分是辦公室,後邊是官員的住所。官府子弟被稱為「衙內」 即由此而來。

但是,住房以外,官吏住所內的所有家具雜物亦由機關按入住者的身份提供,待官員調任或退休時,都要按清單歸還。《萍洲可談》述,王安石從出判江寧府任上自請退休,夫人吳氏把官舍里一張用習慣的藤床帶回了家。未幾,江寧府吏來王家追討,左右莫敢言,只好悄悄地向老爺匯報。王安石知道吳夫人好潔成癖,自己則因邋遢與她每不相合,於是赤腳登上這張藤床,偃臥良久。吳夫人一看,馬上命人將床歸還。

《大唐新語》卷三記,玄宗即位不久,老宰相李日知自請退休,一旦獲准,馬上退還官舍,搬進其他房子。《唐語林》卷七記,永寧坊有一幢被風水先生稱為「金盞地」 的住宅,先後有王鍔、韓令弘等許多大臣住過,可知這都是與職務相關的待遇。

當然以「賜第」形式化官為私的也有,不過因改朝換代或獲罪受處等原因,亦難保永業。如安祿山得志時,玄宗曾下敕在長安親仁坊南街建造宅堂,送給他進京朝見時居住。等他垮台了,房子也就沒收了。

二、長安「房」貴,白居不易 


 隋唐時期的京都長安,辦公區與生活區有了更加明確的劃分。凡百官衙署,大都建造在皇城裏,官員們的住宅則分佈在皇城外郭城內的居民區內。假如拖上老婆兒女一大家子在京城當官,在長安又無祖業,就得自己掏錢為「長安居」之「大不易」埋單了。一種是買地建房或直接買現成的公館,如左丞相張說在永樂坊的豪宅,就是因風水先生慫恿而買下的「二手房」。假如經濟條件困難,便只能陋室將就了。

LuHuaiShen

唐玄宗時副宰相盧懷慎請病假,同僚宋璟、盧從願等去他家探病,但見「器用屋宇,皆極儉陋」,堂堂副宰相睡在用竹片編成的破舊床墊上,門無簾箔,碰到颳風下雨時,就用條蓆子掛在門上遮擋。

YaoChong

和盧懷慎同時任相的姚崇,居住條件與之半斤八兩。據《舊唐書》卷一二四所記,可能是因為中心地段房價太貴的緣故,所以姚崇在京的住所在偏遠的地方,為上下班方便,又在皇城附近的旅館裏包了一間,終因起居失調而病倒在旅店裏。玄宗得知情況後,下令在專門接待周邊少數民族和外邦使節的「涉外高級賓館」中為他開了一間「套房」,以方便妻孥同住照顧。但姚崇覺得賓館太豪華了,不敢居住。《長安志》介紹唐朝都城名人居所時,謂興寧坊有姚崇宅,並特地指明此乃國有資產。看來,最終還是唐玄宗讓政府出錢,在中心地段新蓋了一所讓姚崇自認為是合適的住宅,從此避免了住旅館的苦惱。

 
三、租屋而居的煩惱

唐朝一般不為京官提供免費住房的做法,基本上為以後歷朝所繼承,其中尤以宋朝最「慳」。自京都到各地州府,都設有樓店務作為主管國有房產和邸店的行政部門,負責出租及修造事宜,相當於近世的「房管局」。在京都任職卻無私第的官員,皆租屋而居,雖宰執大臣亦然。楊礪官居樞密副使(相當於副總理),照樣借住 「房管局」的房子。他死後,宋真宗登門悼念,才發現這位與副宰相平級的大員居然借居在彎曲的巷子裏,皇帝的乘轎都抬不進去。

然而,不向京官提供住宅的制度,雖然能節省支出,但卻增加了工作上的不便。葉夢得《石林詩話》稱,有時候,宰相已下班各自回家了,忽然有緊急公文需要辦理,按制度還得軍政兩府(即中書門下、樞密院)的首長連署才能生效,只好由吏員拿着公文一家一家去請各位領導畫押,既耽擱時間,又容易泄露機密。於是在神宗元豐初,始建東西府於右掖門之前,每府相對四位即四套「單元房」,俗謂之八位。從此兩府首長才有了建在皇城區的官邸。

不過,能免費住進「兩府八位」的畢竟沒有幾個,廣大中下級官員還得租舍而居。先後在刑部、吏部等部司供職的江休復曾抱怨說:「 盼望月初發薪水時覺日月長,待到月終付房錢時覺日月短」,可知房租是按月繳納的,對比收入,「恩格爾係數」也不低。而且在《宋史·食貨志》裏,還不時見到有關「樓店務增三分房錢」的爭論,國有房租提價的比例不低,其原因當是財政窘迫。
 

四、居官不廉住豪宅的典型

明代的情形和唐宋相似,但又有新的動向,就是不少部司自己蓋房或買房。如當時制度規定,每個京官都可依品秩高低,使用若干名皂役做雜務,亦可不用而將皂役的工食銀折算歸己。《玉堂叢語》卷二記,謝鐸任南京國子監祭酒時,將這些錢全積攢起來,把原先國家租借給學官們的住宅一次性買斷,使其所有權關係從國有變為機關所有,專供在本機關任職者居住,不必再另付房錢。仔細推敲起來,用來買斷產權的這些工食銀,原來該按月分給各人,謝鐸的這一做法,從長遠看是為後人辦好事,從眼前看卻是讓現任者吃虧了,因為房子屬機關所有,一旦調任或退休,還得退還。

YanSong

以上是從制度着眼而述,換一個角度看,歷史上居官不廉而住豪宅的實例也並非沒有。明朝權臣嚴嵩之子嚴世藩,盤踞在工部侍郎(建築工程部副部長)位子上貪污索賄,史稱他在京師新蓋的公館佔地達三四個街區,光是堰塘水景就有數十畝,其間珍禽滿布,奇樹夾植,還養了不少美人供嚴侍郎取樂,大概算得上是當時的京師第一腐敗樓吧。最後這個高官加高幹子弟玩過了頭,嚴世藩等人被斬於市,嚴氏家族被抄家。 

責任編輯: 陳柏聖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09/0606/1322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