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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川15歲孤女控村長借介紹工作強姦她

  本報吳川訊「我好驚,現在下身還很疼……」前天,吳川市樟鋪鎮下村村委會博厚村孤兒陳玲(化名)在其親戚的陪同下,向記者講述她的一段悲慘遭遇。

  據了解,陳玲現年15歲,父親早年去世,母親後來改嫁,當地民政部門給她和弟弟辦理了低保。

  陳玲說,4月30日中午12時左右,陳村長開着一輛白色小車到她的門口說:「你生活困難,我搭你去湛江做工,要帶身份證。」陳玲聽後很高興,就去找伯母取回身份證,然後搭上陳村長的車前往湛江一家酒店。陳村長安排她在酒店辦公室坐下後,便和酒店老闆出去了,後來,陳村長回來帶她出去飯店吃飯。吃完飯後,陳村長開車搭她回到吳川梅錄鎮。當時天色已黑,陳村長對陳玲說:「帶你去卡拉OK唱歌好嗎?那裏很好玩。」陳玲不肯去。陳村長又說:「要不去開房住。」陳玲也不同意。她說:「我想去我在梅錄的姨媽家住。」陳村長只好開車搭送她到目的地,臨走時仍熱心地說:「明天12點我開車來接你去找工做。」

  次日傍晚6時,陳村長開車到陳玲姨媽家,將陳玲接到天某大廈,安排她在1205房住。5月2日早上,陳玲還在熟睡,突然聽到聲響驚醒,看見 陳村長已脫光衣服上到她床上,陳玲無法躲避,被他實施強姦……陳玲感到疼痛難忍,拼命哭喊反抗,陳村長就用枕頭壓住她嘴,不准她哭喊。陳玲屈從 陳村長之後,便被「安排」到天某大廈對面的一間從事飲食業的豬雜店打工。由於下身疼痛,無法堅持工作,陳村長於4日中午開車將她送到塘北橋頭摩托車修理處,要她下車,先後共給她800元,並再三強調:「不要將這事說給家人聽,沒錢就打電話給我。」

  陳玲強忍着疼痛,含着眼淚,一步一步地從塘北橋頭走回家。伯母見陳玲臉色不對,便反覆追問。她終於說出了實情,並鼓起勇氣向事發所在地的海濱派出所報了案。記者向該派出所陳所長了解有關情況,陳所長說:「現在是偵查階段,按照有關規定,我不能向你介紹詳細的情況。」

  據了解,陳玲在親戚的幫助下,已將陳村長侵害她的事向婦聯等有關部門反映,並引起了關注,而陳村長近日已不見蹤影。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羊城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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