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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多個政府機關「五一」放假七天

《新京報》
     廣東省政府曾正式公佈"五一"放假方案為5月1日至5月7日放假,後遵循國辦要求,要求全省各地各單位取消五一調休安排。本次「五一」假期仍有相當數量的廣東政府機關實行了七天長假。

    
    雖然廣東省政府辦公廳此前曾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有關規定的通知》,並要求全省各地、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國辦關於節假日放假安排的要求,不再進行調休。但據本報記者從多位廣東政府機關工作人員處確認的消息,本次「五一」假期仍有相當數量的政府機關實行了七天長假,即從五月一日放假至七日。
    
    廣東省政府三月底曾表態,個人有意願利用國家法定節假日在「五一」期間休長假的,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有關規定,各單位可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和職工本人意願,靈活安排。
    
    據本報多方了解,本次「五一」假期安排也基本按照這一思路進行,如廣東省、廣州市以及廣州各個區政府均放假七日,需佔用四天年假,但並不強制調休。地級市則可參照這一方法自行安排,如韶關市政府也實行了七天長假。但與此前的五一黃金周不同的是,放假單位均安排了相當數量的人員值班,如作為窗口單位的廣東省民政廳。
    
    仍有部分機關實行了與全國一致的放假制度,如法院、檢察院、證監局均從五月四日起正常上班。另據本報了解,本次放假廣東省政府並未有正式文件下發,而是各個單位領導通過口頭傳達的方式,傳達時也強調了自願原則,由於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的職工僅有五天年假,也有部分人員未選擇這一時機休假。
    
    有廣東省公務員對本報記者表示,身邊的大部分人員支持這一方式,因為「既靈活又基於自願」,但也有企業職工表示,這一休假方式僅涵蓋公務機關,「有失公平」。
    
     新聞背景
    
    「五一」長假風波
    
    2008年,中國實行了9年的「五一黃金周」由長假變為短假。
    
    今年,廣東率先重啟「五一」黃金周。3月25日,廣東省出台了2009年「五一」休假方案,「五一」假期重新調整為七天。
    
    各地欲效仿廣東省做法恢復「五一」長假。重慶、湖南、新疆等地向有關部門建議,希望恢復五一黃金周。此外,杭州、蘇州南京也打算聯手恢復五一長假。
    
    3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叫停各地恢復「五一」黃金周計劃。
    
    3月27日,廣東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有關規定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國辦關於節假日放假安排的要求,不再進行調休。
    
    新聞回顧:
    
    廣東省政府正式公佈"五一"放假方案:1-7日放假
    
    新聞摘要:3月25日上午,廣東省政府正式公佈「五一」放假全套方案:5月1日至7日放假,其中1日為國家法定節日,2日、3日為周末,4日、5日與9日、10日對調,6日、7日為帶薪年假。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新京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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