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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榮智健葬送自己的三大關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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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九月榮智健案發之後,很多媒體的報導膚淺得很,有的想深刻報導,也辦不到。因為,他們對於榮智健自去香港的第一天起,直到現在,究竟是怎麼倒騰的深層的東西,不甚了了,所以,當然,也就寫不出什麼真材實料的東西。還有的媒體,跟風拍馬屁慣了,對一貫地經常變着法兒對國有企業中信泰富進行大肆地貪污、盜竊的榮智健,事情已經明顯地敗露到了這種地步了,還對榮智健寫出一些依舊是拍馬屁的文章,一家自稱為美國最大的中文網站,就是這樣做的。


     而另一面呢?國有企業的中信泰富,受榮智健之害而損失巨大,香港投資人也因榮智健隱瞞、延誤六個星期才發出公告,一天就損失了所投資款的70%,榮智健本人呢?他本人,和他的親信,在這隱瞞、延誤六個星期才發出公告的期間,大肆拋售。拋售了六個星期,拋售得差不多了,這才公告投資人,這還得了。

我天性耿介不群,眼睛裏容不得一點灰星子。榮智健暗下與一些外面的公司勾結,實際上是大肆盜竊國有企業中信泰富的巨款,我不能坐視不管,特別是我看到那些香港的投資人,被榮智健耍得、坑害得一天就巨虧投資款的70%,我更不能容忍。


    所以,2008年10月21日倫敦時間晚上九點,我就開始了《我對如何處置榮智健的意見》的寫作,大約一萬字吧,四個小時就寫好了。因為,對於榮智健自去香港的第一天起,直到現在,究竟是怎麼倒騰的,我特別清楚,所以,下筆如有神,四個小時之後的2009年10月22日的倫敦時間凌晨一點,我就寫好了。又花了10分鐘,往我們的網站上一上傳,我這文章,不脛而走,傳去了全世界。


    此時,在我住的倫敦,是10月22日凌晨一點,在香港,是2008年10月22日上午八點。香港政府的辦公室,都還沒有上班呢。估計香港政府是上午九點上班。


    我的文章,被上傳到網站上之後的又五個小時之後,香港政府秘密將榮智健這事立案。

為什麼秘密立案?


    是我的文章《我對如何處置榮智健的意見》,大量的證據確鑿,文字是太史公之筆,信史也,逼得香港政府不得不立案,但是,他們又琢磨不透,還得揣摩北京上意和香港下情,所以,就採取了秘密立案。


    香港政府將榮智健案,秘密立案,這事,之後的幾個月,誰都不知道。隨着調查的深入,香港政府明白地了解到,一如我的文章所披露的,榮智健多次作案,案情重大,而且,香港政府也清楚了上意,是贊同他們立案的,下情,更是洶洶,成千上萬的香港投資人中的受害者,怨氣上沖穹廬,香港政府認為,時機已至,不必再像之前那麼秘密地幹了的時候,保密了幾個月之後的2009年1月3日,香港政府公開了他們在2008年10月22日的下午,已經對榮智健立案一事。這樣,外界才知道,原來香港政府,立案處理榮智健一案,是早在2008年10月22日。


    2009年1月3日香港政府公開此事的當日,香港開始有一些媒體刊文報導此事,次日即2009年1月4日,中國國內的媒體,哄然應和,鋪天蓋地,一起上,都對香港政府對榮智健立案這事,進行了報導。


    然後,又一高潮,是2009年4月3日,香港警方搜查了中信泰富。
    
    
    榮智健案,關鍵在哪裏?
    第一關鍵在榮智健的第一桶金。
    
    請看我在《我對處置榮智健的意見》中的披露:
    一九九一年之前,榮智健撈錢就撈了不少,但是,每一筆,
    港幣或者人民幣幾十萬,最多也就是幾百萬,就這規模,哪一次的贓款贓物,都算不了一桶金。這樣的進度,哪一天才能進入億萬富豪的行列?
    一九九一年七月底,榮智健坐在香港辦公室喝喝咖啡,忽然,眉頭一皺,計上心來,不久,榮智健就入帳七千三百五十萬。之後,他用兩千多萬,在香港購置了豪宅,從這時起,他才勉強算是,登入了香港富豪的行列。
    這情節,收錄在一九九七年香港出版的《中國大陸當代國學大師徐德煊縱論天下之雄文四卷》第47頁。那裏面,我寫得比較詳細:
    一九九一年八月,中信泰富,聯同其他機構人士(這「人士」,也包括中信泰富主席榮智健一個。),收購恆昌企業股權。沒有過三個月,中信泰富,又以較當時收購價高出18%的價格,向上述有關機構、人等(也包括中信泰富主席榮智健一個!),購入其擁有之恆昌股權。此時的榮智健,雖任中信泰富主席,卻只是一個受薪的僱員,他憑什麼可以不受非議、不受遣責、不受追究地拉了一幫「愛國資本家」,便可以明目張胆、肆無忌憚地挖社會主義的牆角?
    經此羅圈套似地小做了一下,榮智健就輕易入賬七千三百五十萬!其他幾位愛國資本家各拿多少?清單如下:李嘉誠從中拿了兩億三千萬,周大福集團(鄭裕彤家族)拿了兩億兩千萬,百富勤投資控股拿了九千八百萬,郭鶴年拿了八千五百萬,何添家族拿了四千九百萬,馮景禧家族和冼為堅各拿一千二百萬。這些所謂的「愛國資本家」們,雖是被榮智健拖下水的,但是,他們拿錢不犯法,因為他們是商人,有得買,能賺,再賣出去,這,於理於法,都不算違背。
    惟獨榮智健,他損心傷德啊,他用中信泰富的名義買的這玩藝不談,那是替本單位做買賣,無論是賺是虧,都不犯法。他用中信泰富的公款,也順便替自己買了恆昌股權,然後,他用自己是中信泰富主席的權力,又以較當時收購價高出18%的價格,向上述有關機構、人等(也包括中信泰富主席榮智健一個!),購入其擁有之恆昌股權。這就犯了大法!
    當時,榮智健為了替自己撈錢,可以在提價18%之後,只收購自己個人的這剛買的恆昌股權。但是,這太顯眼,為了將水攪渾,他情願讓中信泰富做出巨大損失,以比原收購價高出18%的價格,收購了所有此前在他招呼下買了恆昌股權的所有一干人等的恆昌股權。這樣一來,榮智健個人的生意,夾在其中,就不太顯眼了。這是其一。其二,榮智健還可以收這些機構和個人的佣金。因為,高出了18%嘛,現在市場沒有這行情嘛,這不明擺着的嗎,是我利用我當中信泰富主席的權力送你們的好處?不需要榮智健點明,大家都清楚,所以,榮智健不和這一眾人等對分,也得最少拿8%的佣金,那些人也無怨言,因為自己什麼也沒有做,就白得10%。
    大家歡喜,皆大歡喜。榮智健則比大家還要歡喜,因為榮智健的入賬,不是僅僅上述的七千三百五十萬,而是還需要再加上那一干人等對他的上貢:佣金。
    有了這一次的特大甜頭,榮智健時不時地,只要機會合適,就再如法炮製一番,越做越熟,越熟,做的就越大。多次的如法炮製之後,榮智健實際上擁有的資產已經是千億,但是,因為錢的來路並不光彩,還是少報一點為妙,他對外就只說,大概也就幾百億吧。
    幾百億也不簡單啊,所以,前幾年,榮智健幾次被海外一些專業評估機構,評為中國首富!
    2009 年4月12日徐德煊今按:
    類似的大肆撈(是貪污,也是盜竊。)國有企業的巨款,上述那次,是第一次,之後,又幹了數不清的若干次。所以,榮智健就一次又一次地,被評為中國首富。這一次,倒騰外匯,是最後一次。因為,此案一經暴露之後,榮智健是再也翻不了身了,就再也不能有下一次了。
    這次的外匯作案,被榮智健認為是他的得意之作、實際上
    是榮智健葬送自己的三大關鍵問題在於:
    1, 案發之後,榮智健說他不知道這單巨虧150億的外匯買賣。
    2, 這單外匯買賣的合約,誰都看不懂:不要說香港政府辦案的看不懂,榮智健看不懂,這合約的榮智健的對方也看不懂。他們是故意製作出這誰都看不懂的合約,為什麼?這還不簡單嗎。
    這外匯案,虧損了150億國有企業的巨款,實際上,就是榮智健第一桶金的做法的多次翻版之後的最後一次翻版。是榮智健與外方合夥貪污、盜竊中信泰富的巨款,帳面上是中信泰富巨虧,暗下是榮智健與合夥方對分這巨虧款。如果不是被暴露,今後還有繼續的翻版。這次的暴露,結束了他們今後的翻版。因為,案犯一被抓,今後就沒有翻版了。
    3,案發後至中信泰富公佈虧損情節的這六個星期中,榮智健是如何從中作祟的?
    榮智健的中信泰富,虧損150億,是因為榮智健挪用公款私自去做了一種變種的外匯買賣,我們不說他在買賣時的買賣量,這槓桿,是擴大了一百倍來做的,我們只按他是按最少擴大了二十倍的槓桿去買賣的,那麼,這買賣量,就是三千億!
    買賣量是三千億的買賣,全軍覆沒,這不是一個小數字。罪孽還不止於此:榮智健出事,他們遲至六個星期之後才公佈於眾,雖然說這做法在業界是被認為可以的,但是,業界沒有一條規矩說:「在隱瞞不報期間,自己和自己人可以暗下狂拋」!
    這一期間,他自己和他的自己人的狂拋量,是出事之前該股票在同等時日賣出量的十幾倍到幾十倍!等他自己和自己人都按15元左右的價錢狂拋完了,才告訴大眾。等大眾知道了這倒霉的中信泰富股票必須馬上出手時,價錢已經是暴跌至4元多一點了!
    這非但是極大的犯罪,且犯罪的情節非常之惡劣!
    除中信泰富虧損150億之外,案發六個星期之後,當中信泰富公佈此事之後的一天半時間,廣大投資人就損失了所投資財富的近70%!
    
    以上三點,是榮智健一案中榮智健葬送自己的三大關鍵問題。
    我謹將我2008年10月22日倫敦時間凌晨一點公開在我們網站上的《我對如何處置榮智健的意見》全文放在下面,供讀者參考。
    徐德煊2009年4月12日於倫敦
    

我對如何處置榮智健的意見


    徐德煊
    2008年10月22日
    
    鄧小平給華國鋒寫了幾封信,華國鋒看看鄧小平的信,
    覺得寫的挺好嘛,再聽聽鄧小平的匯報,也一樣覺得挺舒服,就讓鄧小平復出了。鄧小平復出之後,有了權,最早的棋裏面的一步棋,就是派榮毅仁去一趟歐洲。回來後不久,鄧小平馬上就批准成立中信公司,由榮毅仁當董事長兼總經理。
    由於當時華國鋒還是軍委主席,鄧小平認為,情報系統的總參二部的熊向輝,在他不久之後的幾步棋中,肯定能夠起到很大的作用,就對榮毅仁說,你,還是在幕後吧。便立賜熊向輝,以及米國鈞以中信重任。
    熊向輝是中信一把手,米國鈞為總經理。
    毛澤東數十年中,很為讚賞熊向輝,解放戰爭期間,毛澤東曾經說過:熊向輝一人抵幾個師;到了晚年,依然對熊向輝信任有加。毛澤東在林彪出逃前兩個月,曾經告訴熊向輝,說林彪叛跡已露。可見熊向輝不是個簡單的角色。
    
    前幾年,在新加坡當台灣外交代表的胡宗南長子胡為真曾經給我傳真,說是請我指教。後來,他又打電話來,對我說:
    「有機會見到先生,想當面請教!」
    我回答說:不必請教我,你父親是一代名將,兼節操高邁,你就買股香,對着你父親的照片,燒香磕頭,請教你父親,學習你父親的為人,學習你父親的節操,能學到你父親的百分之一,你就不簡單了。
    我誇讚胡宗南,並不為過份。
    名將,不等於就窮。唐朝名將郭子儀家中,奴僕出入大門時,互相都不認識,可見郭子儀府第之大,所用奴僕之多。
    而胡宗南呢?他帶兵打仗的事,數十年間,身經百戰,屢立奇功,這,大家都知道,我就不說了。單說他為什麼不似同樣是名將的郭子儀那麼有錢?胡宗南到了軍中關餉這一天,留給自己家人的,只有大約三分之一,其餘全部救助那些已經為國捐軀的他的老部下的家屬了。如此一來,胡宗南家中的開銷就有點困難了。胡宗南夫人,是美國名牌大學的博士畢業,五十年代,在台灣一大學當教授,那時普遍地工資不高,教授的工資也不高,胡宗南夫人就想以自己的文章,換點稿費,貼補家用。誰知道,寫了幾篇文章,寄去台北的一些雜誌、報紙,都不用,退回來了。氣得胡夫人流淚。以胡宗南這樣的作為,他們家的生活都緊張,肯定一輩子就買不起房子了。事實上,直到胡宗南去世時,他確實沒有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那胡宗南在世時,住哪兒?住的是借的省政府的房子。胡宗南去世不久,這房子就得歸還台灣省政府。
    後來,胡為真從新加坡回去了一趟台灣,那一次,他在台灣,會了會他父親的不少老部下――都是一些退休的國軍將領。其中一位姓徐的原國軍退休中將,托胡為真帶了一本書轉送給我,胡為真從台灣再回到新加坡不久,他就寄了給我。
    那本書,是這位徐將軍的回憶錄。其中一段寫的是,徐將軍偷襲,接近了毛澤東的住處,雖端了機槍,但沒有開槍,他告訴部下,說要捉活的。捉誰?就是毛澤東。
    他,日夜兼行,搞奇襲,興奮得二十四小時沒睡,以為這回成了大功。他已經進了毛澤東在延安的窯洞,但是,撲了個空。毛澤東在收到同樣也是胡宗南部下、這位徐將軍的同事熊向輝的密電,知道了馬上就有胡宗南部來偷襲,已經提前一步坐吉普車離開了窯洞。
    多危險。若不是熊向輝,毛澤東在延安犧牲,新中國肯定成立,但是,不是一九四九年。有可能是一九八九年。究竟需要推遲多少年?很難說。
    所以,說熊向輝曾經救過毛澤東一命,是一點也不過份的。
    
    但是,就是這位對毛澤東有救主之恩的國家重臣熊向輝,鄧小平請去中信當一把手之後不久,被榮智健略施詭計,就被一腳踢出了中信!
    榮智健還一宰就是倆:
    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九日,榮智健暗下與其妹榮智婉的家公馬萬祺聯手,陰謀在中信政變,逼也是鄧小平在推薦熊向輝擔任中信一把手,同時一併推薦來的中信總經理米國鈞,簽下了辭職信!
    還看不出呢,榮智健有這麼壞!
    光是榮智健一個人不行,榮智健串通了澳門馬萬祺。
    啊呀,馬萬祺不過澳門一商人,這麼有辦法?
    馬萬祺不是一個簡單的商人。只要看看馬萬祺的二兒子娶榮智健妹妹的場面,就可見一斑了。當年北京報紙的一則新聞是這麼寫的:
    1973年8月8日,馬萬祺次子馬有恆與榮智健妹妹榮智婉訂婚,氣氛歡樂熱烈,有來自北京、上海、香港、澳門的近二百名親友參加,周恩來、葉劍英等國家領導人的光臨,讓馬、榮二家,倍感榮光。
    這則新聞有毛病,不寫榮毅仁的女兒,而寫榮智健妹妹。這並不是記者的疏忽,而是榮智健使壞,做了記者的工作,他,此時就埋下了伏筆:今後,需要突出的,是榮智健。而他父親榮毅仁,因為已經位高,突出不突出,問題都不大了。
    經這一場中信的宮廷政變之後,榮智健雖不是此時中信的最高領導人,但是,他比當時中信最高領導人的權,還要大上一圈。誰敢不買他的賬,這宰熊向輝、米國鈞的電影橋段,就是給所有中信頭頭的一個下馬威:
    我榮智健今天殺雞嚇猴給你們看,今後,你們需要的是緊跟,緊跟我榮智健,誰不緊跟我榮智健走,那就請看看那兩隻我為嚇猴而殺了的雞!
    榮智健的第一桶金是怎麼來的?
    
    國家重臣看重的是自己一輩子的名聲。中信那麼有錢,但是,熊向輝在裏面當一把手時,分毫不佔。這,不奇怪。老一輩的革命家,都是這樣。但是,他們自己不拿群眾一針一線,也不准部下貪贓枉法。這個時候的榮智健,別說一桶金,就是一桶水,中信也不可能給他白喝:喝,就得付錢。這就是榮智健為什麼要在中信搞政變除掉熊向輝等的一大原因。
    熊向輝既除,榮智健已經無所顧忌,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很快,榮智健就有了第一桶金。
    
    一九九一年之前,榮智健撈錢就撈了不少,但是,每一筆,港幣或者人民幣幾十萬,最多也就是幾百萬,就這規模,哪一次的贓款贓物,都算不了一桶金。這樣的進度,哪一天才能進入億萬富豪的行列?
    一九九一年七月底,榮智健坐在香港辦公室喝喝咖啡,忽然,眉頭一皺,計上心來,不久,榮智健就入帳七千三百五十萬。之後,他用兩千多萬,在香港購置了豪宅,從這時起,他才勉強算是,登入了香港富豪的行列。
    這情節,收錄在一九九七年香港出版的《中國大陸當代國學大師徐德煊縱論天下之雄文四卷》第47頁。那裏面,我寫得比較詳細:
    一九九一年八月,中信泰富,聯同其他機構人士(這「人士」,也包括中信泰富主席榮智健一個。),收購恆昌企業股權。沒有過三個月,中信泰富,又以較當時收購價高出18%的價格,向上述有關機構、人等(也包括中信泰富主席榮智健一個!),購入其擁有之恆昌股權。此時的榮智健,雖任中信泰富主席,卻只是一個受薪的僱員,他憑什麼可以不受非議、不受遣責、不受追究地拉了一幫「愛國資本家」,便可以明目張胆、肆無忌憚地挖社會主義的牆角?
    經此羅圈套似地小做了一下,榮智健就輕易入賬七千三百五十萬!其他幾位愛國資本家各拿多少?清單如下:李嘉誠從中拿了兩億三千萬,周大福集團(鄭裕彤家族)拿了兩億兩千萬,百富勤投資控股拿了九千八百萬,郭鶴年拿了八千五百萬,何添家族拿了四千九百萬,馮景禧家族和冼為堅各拿一千二百萬。這些所謂的「愛國資本家」們,雖是被榮智健拖下水的,但是,他們拿錢不犯法,因為他們是商人,有得買,能賺,再賣出去,這,於理於法,都不算違背。
    惟獨榮智健,他損心傷德啊,他用中信泰富的名義買的這玩藝不談,那是替本單位做買賣,無論是賺是虧,都不犯法。他用中信泰富的公款,也順便替自己買了恆昌股權,然後,他用自己是中信泰富主席的權力,又以較當時收購價高出18%的價格,向上述有關機構、人等(也包括中信泰富主席榮智健一個!),購入其擁有之恆昌股權。這就犯了大法!
    當時,榮智健為了替自己撈錢,可以在提價18%之後,只收購自己個人的這剛買的恆昌股權。但是,這太顯眼,為了將水攪渾,他情願讓中信泰富做出巨大損失,以比原收購價高出18%的價格,收購了所有此前在他招呼下買了恆昌股權的所有一干人等的恆昌股權。這樣一來,榮智健個人的生意,夾在其中,就不太顯眼了。這是其一。其二,榮智健還可以收這些機構和個人的佣金。因為,高出了18%嘛,現在市場沒有這行情嘛,這不明擺着的嗎,是我利用我當中信泰富主席的權力送你們的好處?不需要榮智健點明,大家都清楚,所以,榮智健不和這一眾人等對分,也得最少拿8%的佣金,那些人也無怨言,因為自己什麼也沒有做,就白得10%。
    大家歡喜,皆大歡喜。榮智健則比大家還要歡喜,因為榮智健的入賬,不是僅僅上述的七千三百五十萬,而是還需要再加上那一干人等對他的上貢:佣金。
    有了這一次的特大甜頭,榮智健時不時地,只要機會合適,就再如法炮製一番,越做越熟,越熟,做的就越大。多次的如法炮製之後,榮智健實際上擁有的資產已經是千億,但是,因為錢的來路並不光彩,還是少報一點為妙,他對外就只說,大概也就幾百億吧。
    幾百億也不簡單啊,所以,前幾年,榮智健一度被海外一些專業評估機構,評為中國首富!
    
    這一次,榮智健搗鼓澳元,不告訴任何人,所以,出事之後,他手下那些主管都說不知道。確實也不知道。這是榮智健的慣伎!
    既然中信泰富是國有企業,在無人知曉的情況下,動用中信泰富巨資去營運外匯買賣,就是挪用了中共政府的公款去作私人的投機倒把。
    中國國內有很多企業老總如此做,他們暗自動用公款幾千萬或者幾個億,去金融市場搗鼓,賺了,將原本資金歸還原位,那賺的幾千萬或者上億,就是他自己的了。虧了,這老總也有辦法彌補、搪塞。就怕全軍覆沒,一全軍覆沒,因為數字巨大,瞞不住了,就出事了,就被送上了法庭。到這時,他的罪惡,才曝光。
    榮智健與上述那些大企業老總的犯罪,一模一樣。所不同的是,那些國內大企業老總,一旦私自挪用的巨資在全軍覆沒之後,實在瞞不住了,一曝光,就被送上了法庭。榮智健的身份不同,他手中掌管的這大企業,太大了,大得他猶如秦時的趙高。有人問,趙高是誰,猶如趙高又是什麼意思?
    趙高是誰還要問嗎?猶如趙高又是什麼意思還要問嗎?
    趙高牽了一條鹿,牽到了正在這裏上朝的諸大臣的面前,皇上也坐在上頭,他對所有的人說,這,是一匹馬。
    王公大臣幾十位,竟然還就沒有一位敢說一句「這不是馬」的!
    這筆暗下動用巨資為自己私人炒買炒賣外匯的勾當,在巨虧150億之後,榮智健的手下主管說不知道,這,有可能,因為榮智健設計搗鼓此案之初,他就定下了方針,必須讓知道此事的人,越少越好。他們就有可能被蒙在了鼓裏。
    但是,案發之後,榮智健也說不知道,一點也不知道,這就等於抓把搪灰,那麼一撒,以為就可以一手遮天了。那是他一廂情願的想法。中國人民,還有全世界人民,還不大可能全部都是傻子的!
    公司主管不知道,公司一把手的榮智健也不知道,究竟是誰做的這事呢?
    都推到榮智健女兒的身上了。
    因為,榮智健女兒,就一小妞,錯誤再大,大不了降職、降薪,再加上調動工作崗位,足矣了,是不是?對一小妞,總不能像處罰林則徐那樣地,將之發配新疆吧?
    但是,一年青姑娘,她有這個能耐動用買賣量是三千億、實際撥出的現大洋是150億的資金嗎?!
    這明擺着的嗎,中信泰富,除了榮智健,誰都做不了這個主!
    現在,既然榮智健讓國有企業,一傢伙就損失了150億,那麼,就毫不客氣地,讓他100%地賠賞這150億的現大洋!榮智健曾經是中國首富,他賠這點錢,也賠得起。
    即使如上處理了,事情,還遠遠沒有結束。榮智健,還必須賠賞另外一頭眾投資者因榮智健從中作祟而蒙受的更大的一筆大約總共一千億左右的損失!
    為什麼?
    先不說為什麼,諸位往下看,看完了,你們皆只具慧眼,可以說,你們會萬眾一心,一起舉手贊同我的提議:堅決判榮智健賠賞這眾投資者因榮智健的作祟而在一天半中所蒙受的近千億的損失。榮智健曾經是中國首富,他也賠的起。
    案發後至中信泰富公佈虧損情節的這六個星期中,榮智健是如何從中作祟的?
    榮智健的中信泰富,虧損150億,是因為榮智健挪用公款私自去做了一種變種的外匯買賣,我們不說他在買賣時的買賣量,這槓桿,是擴大了一百倍來做的,我們只按他是按最少擴大了二十倍的槓桿去買賣的,那麼,這買賣量,就是三千億!
    買賣量是三千億的買賣,全軍覆沒,這不是一個小數字。罪孽還不止於此:榮智健出事,他們遲至六個星期之後才公佈於眾,雖然說這做法在業界是被認為可以的,但是,業界沒有一條規矩說:「在隱瞞不報期間,自己和自己人可以暗下狂拋」!
    這一期間,他自己和他的自己人的狂拋量,是出事之前該股票在同等時日賣出量的十幾倍到幾十倍!等自己和自己人都按15元左右的價錢狂拋完了,才告訴大眾。等大眾知道了這倒霉的中信泰富股票必須馬上出手時,價錢已經是暴跌至4元多一點了!
    這非但是極大的犯罪,且犯罪的情節非常之惡劣!
    除中信泰富虧損150億之外,案發六個星期之後,當中信泰富公佈此案之後的一天半時間,廣大投資人就損失了所投資財富的近70%!
    比這大案小得多的類似金融案件,比如英國巴菱銀行李森在新加坡的瞞報買賣,讓巴菱銀行虧損十億英鎊,新加坡就抓了李森,判四年徒刑。近年(好象是)中航油在新加坡的老總,也是類似案件,馬上就被新加坡政府抓了起來,好象也是被判了四年。
    就這榮智健,作案之大,情節之惡劣,遠非上述二案例所能比,但是,他,至今逍遙法外,安然無恙,仍然穩坐釣魚台。這就不能不令人發問:
    這香港頭頭曾蔭權,視香港人民為何物?!視香港的眾苦主為何物?在他眼裏,有沒有香港法,有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法!
    再縮小一點地問,曾蔭權心中還有沒有北京兩位領導人胡錦濤和溫家寶。因為,視曾蔭權自榮智健於香港所作案暴露之後近兩個月以來對榮智健之重案的不聞不問,似乎,曾蔭權買賬的,只是榮智健,而對胡錦濤和溫家寶,並不真的買賬。
    至於祖國,還有祖國的十三億人民,因為都是抽象的概念,曾蔭權就更不會買賬。
    想起了那些在一天半就損失了所投資金錢70%的苦主,我不能袖手旁觀,置若罔聞;再由此而聯想到的我們祖國的前途,人民的死活,我更不能袖手旁觀,置若罔聞。
    為此,我不揣冒昧,寫了這篇《我對如何處置榮智健的意見》。

我的關於如何處置榮智健的意見,三條:


    1. 從榮智健私人的財富中,賠賞中信泰富的損失150億;
    2. 從榮智健私人的財富中,賠賞所有有關投資者因榮智健的作祟,而令他們遭受的相當於他們所投資金錢的70%的損失,大約一千億;
    3. 為臧法紀,須由香港法庭判榮智健最少十年的徒刑。
    
    中國作家、歷史學家,現倫敦國際戰略研究院院長
    徐德煊2008年11月22日於倫敦

責任編輯: 劉詩雨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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