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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協委員雇兇殺人案 遭索賠1672萬

周小弟

上海周氏集團旗下的地產

周小弟炒地手法

  位於上海某鎮的一幅2500餘畝地塊,自1992年12月被政府批准徵用至2007年,在絕大部分土地沒有繳納出讓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情況下,15年中6易其手,被一個名叫周小弟的上海地產富豪反覆倒賣,從6億多元倒到20億元。直至周氏雇凶傷人案發被捕,其「空手套白狼」的倒地行徑才大白於世。

  昨日上午,前上海市政協委員、地產富豪周小弟涉嫌故意傷人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根據檢方的指控,周小弟涉嫌故意傷害、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兩項罪名。此案中的受害者,即上海西子房地產有限公司的經理尹明華則開出了1672萬餘元的民事賠償要求。由於此案一共涉及9名被告,此次庭審將持續兩天。

   行兇指令:儘量打斷腿

  2007年11月6日,浙江西子電梯(集團)有限公司怎麼也沒有料想到,其進軍上海地產業的努力卻招來了一場「血光之災」。西子公司旗下的上海西子房地產有限公司總經理尹明華在從工地返回途中遭遇殘暴毆打,其頭部顱骨凹陷性骨折,全身多處骨折,經損傷鑑定為重傷。引發這場血案的是一塊土地——位於上海某區的「三林懿德地塊」。這塊土地位於2010年世博規劃板塊,因得規劃之利,7年間驟然升值近30倍。由於巨大的利益以及土地權屬不清等原因,作為「三林懿德地塊」的「合作開發」當事方角力數年,最終導致了這起震驚上海灘的雇凶傷人案。

起訴書顯示,對於上海西子房地產有限公司經理尹明華的伏擊,行兇者事先進行了周密計劃。從2007年的10月底至11月初,行兇者人選、尹明華體貌特徵、尹明華乘坐的別克轎車,一切信息陸續匯總到行兇者的手中。此外,為實施毆打,行兇者還準備了一塊假車牌、一輛奇瑞轎車和5根長度約半米的自來水管。

  參與毆打的人員曾大宇、賀恆心、塗洪見碰面後,3人試圖造成追尾,引誘尹明華下車,然後實施毆打。

  「方案」定好後,幾名被告先後進行了兩次襲擊,但一次未遂。11月5日晚間,因為尹明華駕駛的別克車車速較快,曾大宇等人未能如願。 11月6日下午2點左右,三林鎮新華西路紅旗村張家弄87號附近,尹明華的別克再次出現。根據起訴書上描繪,曾大宇發現目標後,立即向奇瑞司機劉小軍發出信號,後者故意造成兩車追尾事故。隨後,賀恆心、塗洪見等3人對尹明華實施了毆打,而曾大宇和王維洪自稱「僅僅看管着車子」。 賀恆心說,看到尹明華躺在地上不動了才收手。結果,尹明華的顱腦損傷、四肢四處骨折,傷勢經鑑定屬於重傷。

  曾大宇稱,找他「幫忙」的是原上海盛靈建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偉,強調跟尹明華「有過節」,要儘量打斷腿,但具體有何過節姚偉卻並未細說。案發當晚,在一家飯店聚餐時,每個參與打人者從姚偉處拿到了4500元。

   矛盾源自股權之爭

  在解釋自己的犯罪動機時,姚偉稱,「教訓尹明華」是受李廣奎的指使,而後者的身份為周小弟的貼身司機。

   尹明華究竟得罪了誰?

  根據檢方指控,原懿德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周小弟和總經理徐建剛,通過倒賣三林「懿德項目」土地獲得巨額非法利潤,並欲控制負責該地塊開發的懿德公司的經營而攫取更大利潤,但此舉遭到股東西子電梯(集團)有限公司及上海環境置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強烈抵制。

  根據尹明華的陳述,西子公司已累計向懿德公司支付了3.4億元的土地轉讓費,但周小弟卻遲遲沒有為公司進行股權變更,同時卻提高土地轉讓價格,企圖獲得更多收益。尹明華稱,西子公司分別於2003年3月以及2005年兩次購入懿德土地,其中第一次買地價格為60多萬元/畝,第二次買地時,價格已經漲至110萬元/畝。此後公司以土地換股方式要求獲得32%股份。

  另一份證人汪建汀的證詞稱,三林懿德是周小弟2001年左右獲得的土地,後來陸續賣給4家不同的公司,其中包括環境集團。汪建汀稱「賣給我們之後,周小弟在土地開發過程中有過多次違法動作,並且股權的分配沒有履行工商變更手續。」 此後,環境公司在項目公司所佔有的股份超過了周小弟,但後者一直不同意去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手續。無論是西子公司還是環境公司的股權都沒有獲得變更,項目也遲遲無法動工。直到2007年,土地政策日漸嚴格之下,如果項目再無法動工,則面臨土地被政府收回的危險。

  尹明華稱,2007年3、4月份,項目開始啟動,此時項目實際股權所有人應該是兩大股東環境公司和西子公司,周小弟實際在公司中股份比例已經非常低。為此,西子公司和環境公司一度決定聯手,在當年10月下旬起訴,要求解決與周小弟之間的股權糾紛。在兩家公司看來,這場官司必贏。

   案發前試圖「拆台」

  2007年8月27日,周小弟獲悉「三林懿德」小區一期工程將於次日舉行開工典禮,而自己作為項目的大老闆居然未在邀請之列。尹明華稱,由於周小弟不願意他人知道他實際上已經不是公司實際控制人,所以希望開工儀式不搞,或者即使搞也在小範圍內進行,最好不要讓外界知道。

  當天,周小弟糾集了徐建剛、李廣奎前往工地「拆台」滋事。當日在工地現場辦公室,一言不合的周小弟一行人拎起椅子,砸中了會議桌。其中姚偉甚至踢了對方的彭姓負責人一腳,緣由是「跟我老闆說話時態度要客氣些」。起訴書上稱,在前往工地的途中,周小弟曾授意李廣奎教訓尹明華。李廣奎回憶,周小弟和徐健剛坐在車裏,周就在車裏發了火,說「名譽遭敗壞」,要教訓尹明華。

  隨後,李廣奎指使姚偉伺機毆打尹明華,並由徐建剛提供了駕駛車輛的車牌號。姚偉稱,在實施毆打尹明華之前,李廣奎交給他一張寫有尹明華車牌號的紙條。

   周小弟承認「故意傷害」

  對於檢察機關指控的「故意傷害」,周小弟稱「基本屬實」,但始終不願承認「指使他人實施毆打」。

  周小弟在庭審時說,2007年8月27日,得知三林懿德地塊即將舉行開工典禮,由於自己未受邀請之列,所以前往工地探探情況。

  「雖然自己在8月27日當天去了兩次工地,但既未打人,也未『拆台』,我沒有理由去教訓對方,而且我方究竟來了多少人也不知情,」周小弟說,「關於開工典禮的糾紛,當晚已經順利解決,次日我還在典禮上發言,再未發生過任何衝突。而在得知毆打發生後,我當即罵了他們。」

  按照周小弟的說法,尹明華遭毆打時,自己在重慶開會,對於尹明華的遭遇完全不知,甚至此前也不認識他,之間也沒有個人恩怨。

  而在尹明華緣何遇襲上,周小弟認為,自己曾隨口講了句「氣話」要教訓對方,但手下居然當真,實施了毆打,這一行為並非受自己指使,而且也並非故意。

  周小弟的辯護律師認為,在李廣奎的交待中,曾兩次提及「替老闆出氣」,所以並沒有證據表明,尹明華的遇襲是受周小弟和徐建剛的指使。

  而根據尹明華甦醒後的口供,周小弟「教訓」合作對象已經不止一次,此前,環境公司負責人汪建汀就曾遭遇陌生男子襲擊,也因此被懷疑是周小弟暗中做了手腳。

  被害人索賠1600萬

  此案中的另一被告、懿德前任總經理徐建剛也否認了自己「故意傷害」。由於本案附帶民事訴訟賠償,傷者尹明華則向周小弟等9名被告提出了包括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共計1672萬餘元的索賠要求。

  徐建剛稱,自己未授意李廣奎打人,也未向他提供過寫有車牌號的紙條。只是在開會時曾有過爭吵。

  檢方認為,周小弟、徐健剛、姚偉等9名被告故意傷害他人,致人重傷,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在刑事附帶民事法庭調查的開始,被害人尹明華的訴訟代理人便一一列舉了包括護理費、交通費、康復費、殘疾補助費、聘用協議等各種賠償費用,共計1672餘萬元。

  對此,周小弟和徐健剛的代理人均不同意這一賠償請求。「因為故意傷害的事實,所以這一賠償請求沒有事實依據,而且對方的證據不充分,單據中摻雜着許多應為自理的費用,這一賠償要求缺少法律依據。」代理人認為。

  據新華社報道,現年51歲的周小弟是上海浦東人。據稱,周小弟早年曾與同鄉合夥養豬,是上海灘知名的「養豬狀元」,一度成為上海慈善界名人。

  另據公安機關透露,周小弟早在1982年8月曾因盜竊罪、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庭審現場

  案件諸多細節稱「記性不好」

  當天周小弟妻子和女兒出現在庭審現場,各位親屬表情平靜。周小弟下午時出現接受公訴人員以及律師問話,現身時周小弟身穿西裝,戴金絲眼鏡,回答問題時一口浦東口音普通話。

  周小弟在開庭過程中否認雇凶傷人罪,從頭至尾宣稱從未授意司機報復受害人尹明華;另外一項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也被周小弟當庭否認。

  開庭期間周小弟表示自己脾氣不好,容易衝動,他多次強調自己耳朵不好聽不清公訴人員陳述,同時案件中諸多細節以自己「記性不好」進行推託。

  對於檢察機關指控的「故意傷害」,周小弟稱「基本屬實」,但始終不願承認「指使他人實施毆打」。

  周小弟一案始發於2007年11月6日,至今警方以及公訴機關調查已經超過一年時間。此前2008年5月30日,上海市公安局已向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遞交了《起訴意見書》,偵查卷宗多達88冊。

  由於本案附帶民事訴訟賠償,傷者尹明華向周小弟等9名被告提出了包括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共計1672萬餘元的索賠要求。

  檢方指控

  涉嫌故意傷害罪

  檢察機關指控,新世紀懿德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懿德公司」)董事長周小弟、總經理徐建剛因上海市浦東新區懿德居住區(一期)開發等事與杭州西子電梯(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西子公司」)及上海環境置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境公司」)產生矛盾,2007年8月27日,周小弟糾集徐建剛、司機李廣奎至上述工地滋事,並授意李廣奎指使上海盛靈建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偉等伺機毆打西子公司懿德項目負責人尹明華。

  涉嫌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

  據檢方指控,2001年4月,周小弟以上海新世紀創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世紀公司」)名義從原上海縣房地產總公司受讓三林懿德地塊2536.048畝土地使用權,同年5月成立懿德公司。2001年9月至2006年11月間,周小弟、徐建剛共謀以「聯合開發」名義按每畝人民幣57萬元至125萬元不等的價格將上述地塊分別非法轉給上海陽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西子公司、上海欣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環境公司。懿德公司及周小弟控制的其他相關公司先後收取上述單位支付的款項共計20億餘元。

  總經理徐建剛被指控犯有職務侵佔罪

  此外,懿德公司總經理徐建剛還被指控犯有職務侵佔罪。據查,2001年11月至2002年6月,徐建剛利用擔任懿德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通過私自截留、假借支出綠化費等手段,分別將644.5萬元公司資金劃入其他兩家公司,並通過提現、轉賬等方式將上述錢款非法佔為己有。

  延伸閱讀

  揭開2536畝土地6次倒賣利益圖

  據新華社上海電 位於上海某鎮的一幅2500餘畝地塊,自1992年12月被政府批准徵用至2007年,在絕大部分土地沒有繳納出讓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情況下,15年中6易其手,被一個名叫周小弟的上海地產富豪反覆倒賣,從6億多元倒到20億元。直至周氏雇凶傷人案發被捕,其「空手套白狼」的倒地行徑才大白於世。

  「雇凶傷人」案發,同時揭開了周小弟控制的三林「懿德居住區項目」6年來以「合作開發」為名變相炒賣地皮、從6億多元炒到20億餘元的驚人灰色交易。

  1992年,三林轄區由原上海縣劃歸浦東新區,上海縣則撤銷併入新成立的閔行區。區劃調整前夕,當地政府突擊批地,上海縣房地產總公司獲批徵用三林紅旗村、懿德村土地共合2536畝。但直到2001年,上海縣房地產總公司沒有支付一分錢土地出讓金,也未獲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證,有的只是政府發給的立項批文。2001年4月,國企上海縣房地產總公司改制,將地塊以每畝25萬元,總計6.34億元的價格,轉予周小弟名下的上海新世紀創業有限公司。同年5月,周小弟成立「懿德公司」,名義上負責該地塊的「開發」。巨幅土地第一次轉手成功。

  但周小弟無力支付有關款項。憑藉一紙批文,打着「聯合開發」的旗號,他竟然連玩5次「空手道」——

  2001年9月,懿德公司與上海陽光新景(集團)有限公司簽訂《聯合開發協議書》,陽光公司先後支付了3.38億元,換取周小弟無法兌現的900畝土地的空頭支票。

  2002年5月30日,懿德公司與西子公司簽訂《合作開發建設上海市浦東新區三林懿德小區項目協議書》、補充協議,「西子」共支付了3.44億元,換取周小弟無法兌現的800畝土地,隨後又折算成20%懿德公司股權。

  2002年6月,在一邊與西子公司商談轉讓地塊部分土地的過程中,周小弟又與上海欣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約,最終,欣榮公司支付了2.4億元,既未拿到土地,也未拿到懿德公司的股權。

  經過這3次轉手,周小弟用新股東入股的錢不僅付清了原上海縣房地產總公司轉讓款6億多元(周自己只付約7000萬),而且已賺得3億元淨利。而周小弟所依憑的僅僅是一紙土地批文。但周小弟並不就此收手,而是一直拖延執行上述協議,繼續實施第四次倒賣。

  2004年2月,周小弟又瞞着幾家股東,將三林懿德項目的經營權委託給「上海浦東新區房地產交易市場有限公司」,甚至將公司營業執照和公章都交予該公司。「交易市場公司」前後向周小弟支付3.17億餘元。其中2億多元被周小弟等人挪作他用。

  慾壑難填的周小弟又着手第五次倒賣:2004年10月至2005年底,周小弟與上海環境置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簽約,將地塊中的1250畝土地「轉讓」給後者開發,後者共支付了11.2億元。蹊蹺的是,國企環境公司不直接受讓,而是通過一家叫上海春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民營企業來受讓。

  據公安機關偵查,周小弟通過懿德公司先後將三林懿德地塊2536畝土地的開發、收益權倒賣,地皮價格由最初的每畝25萬元爆炒到每畝57萬元至125萬元不等,整個款項高達20億餘元。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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