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軍政 > 正文

熊貓應該叫貓熊 中國不是「中共國」

 

馬英九:熊貓是誤稱 應正名為貓熊

團團、圓圓即將抵台,對大部分媒體沿用大陸的說法稱其為熊貓,馬英九日前要求媒體應正名為貓熊。他說,貓熊是熊不是貓,屬於熊科,1940年代曾在重慶展示過,當時掛的展示牌用橫寫,采中文習慣由右至左方式寫着貓熊,當時西化已在進行,很多人誤稱為熊貓。大陸錯用至今,但貓熊既然赴台,就不應再將錯就錯,而應正名為貓熊。
 
    台灣《工商時報》報道,馬英九21日在台北賓館宴邀總統府記者聯誼會會員,媒體私下詢問馬對這次熊貓赴台有何看法,馬英九糾正記者「不是熊貓是貓熊!你想想看那是貓還是熊?當然是熊嘛!依據中文的用法,既然是熊,熊就應該放在下面,稱作貓熊才對,你們媒體能不能拜託正名一下,讓貓熊恢復它真正的名字」。

  馬英九強調,他這樣的說法是有根據的,當年政府在大陸的時候就是叫貓熊,宋美齡當時推動在重慶博物館展示,展示場上掛的牌子從右到左寫的就是貓熊,在動物學的分類上屬於熊科、大貓熊屬,後來大陸高層弄錯了,把它叫熊貓,於是大夥將錯就錯一直叫它熊貓,而且還改為大熊貓屬,其實這是不對的,他過去負責對外翻譯時也都是翻成貓熊,既然現在團團圓圓要到台灣,我們不能沿用大陸原有的錯誤,應該稱為貓熊。

*********************************

台國防部:假想敵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非中國

中國時報 【中央社】 2008年12月10日  

國防部常務次長黃奕炳今天在立法院答詢表示,台灣的假想敵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中國」;中國有歷史的丶文化的丶地理的及政治的中國。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午初審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蔣孝嚴等人提案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修正草案,在國防部對修法有疑慮丶民主進步黨籍立委也表示反對情況下,會議主席丶國民黨籍立委劉盛良裁示協商後擇期再審。

蔣孝嚴在提案說明時指出,依現行條文規定,大陸台商子弟屆役齡,除非符合經政府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台商及其員工子弟等規定,才能繼續在大陸完成學業。

不過,蔣孝嚴認為,經政府核准赴大陸台商比例很低,目前初估有超過3000名台商子弟屆役齡在大陸就學面臨兵役問題,甚至有因逾期未歸不慎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因此主張修法,讓大陸台商子弟准用赴國外就學相關規定。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第二項規定,只要在役齡前出境就讀外國教育主管機構立案的正式學歷學校,修習學士丶碩士或博士者,僅限制不同學位修習最高年齡,就學期間若返國,可在國內停留兩個月再出國。

民進黨籍立委蔡煌琅質詢時表示反對修法,認為中國是台灣敵國,修法不能僅將中國視同為其他外國地區,還需要加入中國對台有侵犯主權等意涵;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也反對修法,擔憂會傷害台灣主權。

黃奕炳答詢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台灣的假想敵國,「中國不是我們的假想敵國」;蔡煌琅說,「中國是我們的假想敵國」,黃奕炳隨即再答詢說,「不是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蔡煌琅質疑,中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差那麽多嗎?黃奕炳說,「這基本上就是不一樣的命題」。

黃奕炳認為,中國有歷史的中國丶文化的中國丶地理的中國及政治的中國。

對於修法,黃奕炳說,兩岸目前關係非常特殊,很多條件及相關背景跟外國不太一樣;因此,若要修法,把去大陸地區念書學生比照去外國念書,取消相關規定,會有問題。

黃奕炳表示,要解決台商子弟就學問題,應從根源解決,要從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學歷認證着手,再來處理兵役問題;否則,可能產生更多後遺症及問題。

**********************************

馬英九:我們不可能承認大陸是一個國家
【 阿波羅新聞網2008-12-22訊】  
 

馬英九21日上午出席「釋憲六十年研討會」開幕典禮時突然脫稿演出,除了暗批前總統陳水扁不守憲法外,也再度把兩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解釋一次,強調台灣與大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就是大陸地區,就這麼簡單」。

  東森新聞報道,馬英九指出,「我們並不可能承認大陸是一個國家,所以當然兩邊不是國與國的關係,一個是、一個不是,那大陸是什麼呢?在我們的法律上,尤其是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的架構下,它就是大陸地區嘛,就這麼簡單。

  從第一次大法官釋憲到現在已經60年了,學法律出身的馬英九總統參加這場研討會,感慨特別深,他說,這部憲法不是只靠大法官來維護,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

  馬英九表示,「尤其是我最近看到檢察官在起訴書裏面提到憲法第48條,總統就職的時候所做的宣誓,我一方面很感動,一方面很警惕,因為裏頭所講的第一句余必遵守憲法,最後一句話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這都是非常重要的宣誓跟承諾。」

*********************************

饕餮:新史記之貓熊渡台書

新史記 貓熊渡台書

    歲在戊子,冬十二月二十三日,國寶貓熊公母,終乃越洋而棲寶島也。島主馬,迎迓之辭曰正名,謂熊貓者誤稱也,貓熊乃其正號矣。審馬氏之正名論,然也,乃從馬,呼曰貓熊可也。

    蓋貓熊贈台之議,肇始於丙戌年也(2006)。孤島既無此物,則我贈之以雌雄,期以島中延嗣,婦孺得憨態之歡,兩岸增和合美意,誠裂土劃治以來之美事也。不意雌雄待渡,肉食者鄙,出征名之陋策,必欲借憨蠢之物,藏路人皆知之心,征名乎四海,鼓譟乎兩岸,終乃以團團/圓圓而名之。團圓之意美則美矣,憨態可掬之物,竟爾執戈張弓躍如也。島主扁,機心刻深,大恐此獸,乃拒之。由是則誠意於初衷,曲意於中道,拒贈於終場。貓熊公母團圓於臥龍,脫禍於震災,蠢蠢然不知人世之機詐也。
   
    丁亥並戊子邇來,台島輪替,紅衫軍空遺喧騰之笑柄,藍旗黨卷土綠營之要津,馬氏英九以粉妝玉面而御島主之大位哉。南北老黨隔岸唏噓,阿扁家族鋃鐺入獄。政要往來,酒樽頻開,那邊廂圍毆許特使,這邊廂大禮迎黨魁。馬陳之會,笑而不語免互稱;吳連覲見,恭謹如儀俱彈冠。人事和合,恩仇笑泯,於是乎貓熊終乃別臥龍之老巢也。專機迎於雙流,警卒列於途道,從茲背井離鄉,台島別供竹食。

    論者曰:馬氏正名貓熊之論,而不計雌雄團圓之名,此則丙戌征名之策顯其用也。余則謂:非也。貓熊而非熊貓,經馬氏之正名,其意或非團團圓圓之鄙俗可概也。貓熊者,國寶也,坐擁國寶而錯其名,錯而未知改,則非國寶者,錯其名實且不改者多乎哉?如是,則馬氏之正名,恐非僅止於貓熊也。
   是為記。

 

責任編輯: 鄭浩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08/1224/114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