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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大弒師者付成勵:我為何要殺程春明

「老師應當為人師表,老師有這種不軌的行為,而學校又不處理,只能『殺一儆百』來解決問題。」付成勵在接受司法機關訊問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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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媒體從外圍鋪天蓋地的報道形成巨大反差,談論起殺人一事,看守所里的付成勵顯得很平穩、很冷靜,完全沒有殺完人後的那種恐懼不安或躁動內疚。

10月28日晚,中國政法大學大四學生付成勵用一把菜刀,血腥地結束了該校教授程春明的生命。

儘管案發已有一個多月,但網絡上的熱炒和種種猜測仍不絕於耳。僅搜索百度貼吧,截止12 月10日,「程春明吧」貼子數已達4670篇,「付成勵吧」 貼子數為1055篇,而以事件另一女主角名字命名的貼吧里也有253篇貼。廣大網友搜索出大量的信息,以期從中尋找出關於該案真相的點點「蛛絲馬跡」。

日前,隨着付成勵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批准逮捕,該案案情逐次浮出水面。

「認罪但不後悔」

「關於當晚案發的現場情況,並非如坊間消息說的那樣,『砍了兩刀』和『事前報警』。」一位知情人向記者透露。

10月28號黃昏,付成勵將事先準備好的兩把刀放進口袋,一把菜刀、一把水果刀。

6點30分,付成勵從中國政法大學昌平校區端升樓201室教室後門進入,此時,程春明正在講台前為上課做準備。

付成勵徑直走到程春明跟前,拿出菜刀,對準程春明的脖子揮下。

砍了一刀後,付成勵就掏出手機報了警,然後靜靜地呆在教室里,等待着警察的到來。

這一刀砍中了程春明頸部大動脈,當晚7點,程春明經搶救無效死亡。

據了解,案發後,付成勵在看守所里比較配合辦案機關的工作。

付成勵交代,殺程春明的原因有兩點,一是要報復,二是要「殺一儆百」。

報復的動機並非程春明 「搶」了付成勵的女朋友,而是「程春明在自己和女朋友之間留下了太多的陰影,分手這個事情也和程春明有很大的關係」。付成勵認為。

「程春明和這個女孩在一起的時候已經是已婚男人」;付成勵說,「程春明是老師,他不配稱為老師,根本不為人師表……」。

對於「殺一儆百」,付成勵進一步解釋,「以前有學生向學校告發過類似的事情,但學校不管,沒有用。」

「我認罪,但我一點都不後悔。」 付成勵並不忌諱談自己對程春明的憎恨。但據記者調查,自始至終,付成勵和程春明並無交往和過節,甚至沒有說過一句話。

程春明作為一個被仇恨的對象長埋在付成勵的心中,這和女友告訴付成勵的「那件事」有關。

北戴河之旅

相關卷宗顯示,付成勵的女朋友姓陳,法大研究生院三年級的研究生。

儘管大自己三歲,但在付成勵的眼中,「她性格屬於那種文靜型的,我屬於好動型的,我覺得我和她的性格互補,挺合適的。」

付成勵與陳某的認識要追溯到2007年4月,在認識陳之前,付成勵沒有談過戀愛,陳是付成勵的初戀。

交往了幾個月後,2007年8月,付成勵與陳某正式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之後倆人去北戴河遊玩。

對於付成勵而言,北戴河之旅並不愉快。

「和你說個事。」在北戴河的某天早上,陳告訴付成勵,她曾經和別人發生過關係。

付成勵追問「是誰?」

「程春明」。

付成勵是第一聽到這個名字。說出名字後,任憑付成勵再問什麼,陳某什麼都不說,付成勵為此很痛苦。

雖然不知道具體的細節,但陳和付成勵說了這個事情後,一點沒有影響到自己在付成勵心目中的形象,相反,付成勵覺得「自己責任更大了」。

「自從她和我說了程春明的事後,我就覺得我的責任更大了,我覺得我要好好愛這個女孩子,我不能丟下她,我一定娶她。」在付成勵的潛意識裏,陳亦是受害者。

兩次大吵

付成勵用行動證明了自己把感情和幸福都押在了這個女孩子身上。

儘管同屬法大,但付成勵在昌平校區,陳在海淀學院路校區。據付成勵回憶,以前是兩三周去看一次這個女孩,自從知道程春明這件事後,他每周都從昌平校區坐車去海淀學院路校區看陳。

「她(指陳)人很好,對我也很好,和她在一起很有親人的感覺。」 付成勵說,「她可能受了程春明的傷害,知道這個事情後,我想全身心地對她好。」

付成勵曾經帶陳去了一次天津見自己的父母。付成勵說,去天津的目的,就是為了向父母表明自己以後要娶這個女孩子。

付成勵回憶,交往過程當中,雙方一般不涉及到「程春明」這個敏感的話題,即便兩人之間有小吵,也不會涉及到。

2008年初,付成勵和陳某大吵了一架。

對於這次吵架,付成勵說,這是陳第一次提出和他分手,但沒有說任何理由或藉口,這讓他潛意識裏覺得「這可能和之前陳告訴他的那件事情有關」 。

「如果要分手,生活就沒有任何意義,我也不想活了,但我自殺前先要把程春明先殺了。」付成勵說,第一次要分手的時候,自己就萌發了要報復程春明的念頭。

2008年7月,付成勵和陳某再次發生大吵,二人正式分手。

分手時,付成勵氣憤難當:「你是想把我逼死啊,但是我告訴你,我就是死,我也要先把程春明殺了。」聞聽此言,陳某阻止了付成勵的過激行為。

付成勵依然記得,分手時,陳某告訴他,在和付成勵交往前,自己和程春明曾經保持了一年的關係,而和離開程的原因是「自己不再愛程春明了」。

付成勵認為,分手這個事和程春明有很大的關係,程春明在自己和女朋友之間留下了太多的陰影,「我憎恨程春明」。

而據記者了解,司法機關調查陳某的筆錄顯示,陳認為分手的原因是「雙方性格不和」。

分手後,付成勵先後在超市買了兩把刀,一把水果刀,一把菜刀。

「一直都想殺了他(程春明),買刀的時候就下了決心,只是時間沒有定。」 付成勵說,「之所以選擇在10月28日動手,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在網上查了一下,這一天有程春明的課。」

付成勵的「困擾」

如果女友不提出分手,付成勵還會報復程春明嗎?

「我一樣會報復他(程春明),但不會選擇這種方式,我開始想殺了他(程春明)的家人,這樣會讓他更痛苦。」 付成勵隨即話鋒一轉,「後來我覺得這樣做太不道德了,畢竟,他(程春明)的家人是無辜的。所以,我選擇最終還是殺了他(程春明)。」

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案發前後,有兩點「痛苦」一直困擾着付成勵。至今,看守所的付成勵只知道「女友和程春明之前保持了一年的關係」,不知道女友先前所說「那件事情」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具體的細節,付成勵只能靠自己去猜。

另外,在付成勵看來,對於師生之間這種不道德的關係,無論是法律還是學校制度,都沒有辦法進行制裁。

陳某為何主動告訴付成勵「事情」後,又不說清楚具體情況?付成勵認為,「在我的心目當中,她(陳)本身並沒有什麼過錯,她之所以告訴我,是她覺得沒有必要瞞我。所以,當我知道事情後,我覺得我更不能丟下她。」

據記者調查,在感情上,付成勵是一個很傳統的男生,在和女孩陳某認識前後,付成勵自始至終沒有和其發生男女關係,包括二人的北戴河之旅。「這種事情應當在結婚後才能有。」 付成勵說。

「我不會主動去追求別人,愛情是隨緣的,不可以強求。」 付成勵說,沒有必要刻意去做一些事情吸引對方,感情到了一定程度,自然而然就成了男女朋友。」

2007年7月2日,這一天是付成勵的生日。陳某拿上一包從老家帶來的楊梅,坐車從海淀學院路校區到昌平校區,為他過生日。儘管生日禮物只是一包小小的楊梅,但在付成勵看來,這是讓他最感動的一件事。

「能讓我感動的事情很少」 付成勵說,只有國家層面發生的一些大事,才能讓自己感動。比如汶川大地震發生後,付成勵曾獻過好幾次血,他覺得「國家有難,匹夫有責」。

兩個家庭的滅頂之災

1986年7月2日出生的付成勵,祖籍黑龍江黑黑河市,1997年,11歲的他隨父母遷移到了天津市東麗區。

初中和高中,付成勵均就讀於天津的當地學校,此前有媒體報道付成勵屬於「高考移民」一說並不準確。高中階段的付成勵成績很好,高考後,付成勵以絕對的高分被中國政法大學錄取。

身在法大,付成勵的專業學並非法律,而是國際政治,這與他本人的興趣有關。「日常生活中,我最愛看中央一台、中央四台以及央視國際頻道的新聞節目。」 付成勵說,自己對國家的政治和經濟很感興趣,但對國家的法律不抱有很大的信心。

「隨和、熱情、風趣。」 付成勵用這三個詞來評價自己的性格。

在法大,付成勵與同寢室的同學相處的非常融洽,而且經常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正是在一次校外活動中,付成勵認識了後來的女友。

儘管案發後,校方對付成勵的評價是,「性格內向,平時表現一般,學習一般,未發現有什麼心理疾患或行為異常。」但在法大不少同學印象中,付成勵有着不錯的口碑----「爽利、乾脆、仗義」。

但一個不爭的客觀事實是,付成勵的極端行為最終給兩個家庭帶來了滅頂之災。

據了解,付成勵的是家中的獨子,父母系普通工人,二老本打算等付成勵畢業後好好享享輕福,但如今等待付成勵的將是法律的嚴審。

而對於逝者程春明的家人來說,程春明就是家中的「天」。案發時,程春明的夫人已懷有5個月的生孕,得知丈夫出了以外後,程夫人曾幾度昏厥。

12月5日,付成勵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正式批准逮捕。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正義網—方圓法治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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