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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容芬:人之如翟建[楊佳二審律師]者 鮮矣!

號稱東方大律師的翟建是上海法律援助中心推薦給YJ的,YJ只見到了翟建,他父親為他請的律師被關在看守所大門外。
    翟建完全清楚YJ案的黑幕,他不相信7秒鐘殺四個人的奇蹟,看透了YJ母親失蹤極不正常。但是利益權衡讓他犧牲YJ,他的做法比謝有明惡毒,手段比謝有明下作。
(1)利用媒體,巧妙地支持一審判決。
翟建把他四次見YJ的印象告訴媒體,強調YJ「身手非常敏捷」。他看見YJ從樓上下來的時候戴着手銬、腳鐐。腳鐐的長度不是太長,他不是走下來的,就那麼一個一個台階,蹦蹦跳跳地下來的,腳鐐「嘩啦啦」地響,看得出身手非常敏捷。這個下樓的動作給翟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後來,他從案發當天的錄像里看到,那個戴着防毒面具的人,在閘北區公安分局的底樓值班室,從進門連捅4個警察,到出門,只用了7秒鐘。這是翟建第一次看到YJ。這以後,他又三次會見YJ,每次下樓的時候,YJ都是一蹦一跳地下來,翟建提醒他慢點,他說沒事。(見翟建:我為YJ生死辯)
這樣一個動作,一個印象,輕鬆地給出了7秒殺4人神話的合理性。東方大律師的聯想力給我的震驚不亞於7秒殺4人。腳鐐是一種防止犯人逃跑的刑具,一條鐵鏈連着兩個鐵箍,鐵箍套在雙腳踝子骨上。筆者領略過這種刑具,中國看守所通用的腳鐐有兩種,一種是鏈環較多的輕鐐,一種是只有三個環的重鐐,40斤重。按照翟建的描述,「腳鐐的長度不是太長」,死囚YJ腳上戴的是重鐐。三個鐵環,不能邁步下樓,YJ只能蹦蹦跳跳。即使走平路,每拉扯一步,鐵箍都磨着肉皮。作為YJ的律師,從最基本的人權角度出發,翟建應該要求看守所給YJ卸鐐,至少在出來接見時要卸掉妨礙人走路,特別是上下樓梯的刑具。可是翟建根本不知道上刑的YJ的痛苦,反而看他輕鬆無比。在二審法庭上看到殺人錄像,立即想到每一次看到YJ蹦蹦跳跳下樓。這樣一個人性泯滅的律師,怎麼能為當事人的生死辯護呢?
(2)施暗示療法,讓YJ相信殺了人
翟建全部工作的意圖是讓YJ承認殺人罪,配合二審法庭。他這樣做YJ的工作:「有時,人的病是自己發現不了的,有些病不是說精神分裂症,就是痴呆傻子一樣,其實有時只有某些方面是病態的,而在其他方面正常。」 (見翟建:我為YJ生死辯)
怕YJ不聽,翟建把一篇《試論司法精神病學中「偏執性精神病」》的文章拿給他看。文章說,偏執性精神病病人 「通常有個性缺陷,表現為主觀固執、敏感多疑,容易激動、自尊心強、自命不凡,這一性格特徵,導致他遇事愛認死理,喜歡抗上,不服從領導、為追求自己認定的真理,哪怕是傾家蕩產也在所不惜。」 「偏執型精神病人的妄想內容不荒唐、不泛化,系統性強,病人的精神活動和現實社會保持較好的聯繫,所以其辨認能力、控制能力幾乎接近正常。」
在翟建的暗示療法誘導下,YJ動搖了,開始懷疑自己。翟建把YJ對他說的話在媒體曝光:「進了分局以後。他說自己確實記不清楚了,在第一次庭審的時候,才知道自己還在一樓殺了4個人。他說,當時在1樓看了一眼,找到督察室在21樓,就往21樓跑,一路上好像碰到一二十個人,遇上擋道的就捅。在21樓電梯口刺傷了吳,但沒認出他來。」YJ這些話明顯是催眠狀態下的胡話,他竟然相信在一樓殺了四個人,只是記不清楚了。那把作為證物的刀上沒有吳鈺驊的血跡,他卻相信刺傷了吳鈺驊,只是沒認出來。他來的目的就是找吳,怎麼會認不出來?
更糟糕的是,在二審法庭上,YJ不否認殺人,只說「不知道」,「不記得了」。自我暗示的效果之大,可以讓一個正常人斷送自己。翟建就是這樣苦口婆心把YJ推向刑場的。
(3)法庭上狠下毒手
① 到了二審法庭,翟建突然改變對當事人、親屬和媒體許下的辯護計劃,虛晃一槍,質疑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鑑定中心的鑑定資質,建議對YJ重新進行精神病司法醫學鑑定。控方心領神會,當場拿出《司法鑑定許可證》擋了回去:上海市司法局頒發給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鑑定中心的《司法鑑定許可證》的有效期限為2006年9月28日至2011年9月28日,鑑定業務範圍包括法醫精神病鑑定等。翟建問過YJ鑑定過程,知道就是到看守所問了幾個問題,完全清楚沒有儀器檢查和一定時期,短短的談話不能作出鑑定,可是他偏偏避重就輕,不去質疑鑑定方法和過程。
② 對於YJ,翟建不再提精神病,而是說人格障礙,而且是以猜疑和偏執為主要特點的偏執型人格障礙。偏執性人格障礙雖然近似精神病的表現,但不被看成疾病。翟建狠毒之處在於,他借偏執性人格障礙的行為模式為控方添補了YJ惡性殺人的可信性,因為具有偏執型人格障礙的人對環境適應不良,常影響其社會功能,不計後果,甚至與社會發生衝突,給自己或社會造成惡果。
③ 對於法庭出示的YJ惡性殺人的證物、證據以及宣讀的證人證詞,翟建均表示無異議。
④ 對YJ非常看重的警察打人一事,翟建的辯護詞是:1. 民警的執法是規範的,耐心的,並無侮辱和謾罵YJ的任何舉動;2. YJ的情緒是比較衝動的,對警察正常盤查的反映是過激的,並確有大聲罵警察「他媽的」之類的語言。翟建到底是誰的辯護律師?
⑤ 更有甚者,翟建在法庭上演起戲來,一步一步把YJ逼上刑場:
「六條鮮活的生命因你而逝去,你現在覺得做得過分嗎?」
「不過分!」
「你感到愧疚嗎?」
「不愧疚!」
究竟是什麼鬼驅使翟建對YJ如此窮追猛打? 站在人命法庭上,這位東方大律師對他的當事人捅出最後一刀。這在人類庭辯史上絕無僅有,連謝有明也沒無恥狠毒到這個地步。
(4)二審宣判後,繼續為警方找補
審了判了,翟建意尤未盡,對媒體信口開河:「估計十七大期間,閘北公安對他說,有人出差在北京,你可以去找。YJ在上海駐京辦附近,與到北京開會的警官見面了,但這個人對事件不是很了解,就說,這樣吧,你不是說打電話有很多費用,給你三百元人民幣(約四十三美元)長途電話費。YJ說不行,你要出一份責任認定書,你不出,要私了,就要給一萬元。對方一聽就不談了。兩會期間,閘北方面又跟他聯絡,有人在北京開兩會,叫他去見一下,但最後也不能解決什麼問題。」
① 證人陳紅彬在25號證詞裏說:「派出所在 2007 年 10 月中旬派民警周英赴北京進行疏導工作」,「2008 年 3 月間,所里再次派民警顧海奇赴北京與YJ及其母親見面並進行疏導工作」,顧海奇還出庭作證,他2008 年 3 月赴京見過YJ母子。翟建別有用心,篡改兩次赴京的人員和理由,是閘北分局通知YJ,有人去北京開會,17大和兩會。這樣就打消了人們的懷疑:小小的芷江派出所有多少經費?為什麼勞民傷財,四個月內兩次派人去北京找YJ?翟建雖非政府法律顧問,但對政府的體貼可謂無微不至。拳拳之心,蒼天可鑑。
② YJ在二審法庭上專門指出從他電腦里拿來的投訴郵件被警方做了手腳,強調他只要警察承認打人的證明,沒有要錢。YJ的母親為上海警方的第二次談判錄了音,警方提出一萬元私了,YJ堅持只要證明。如今YJ為了這一紙打人證明要搭上性命了,翟建還要借媒體誣他詐錢。一個律師,為了討好控方,不惜對自己的當事人落井下石,實在是太卑鄙下作了。
(4)散佈YJ母親自殺流言
翟建多次對媒體說,YJ母親失蹤極不正常,關鍵的話卻假別人之口,說楊母死了,很可能是自殺,一審律師謝有明是唯一見過楊母的人,他最了解。嫁禍同行也罷了,幹嘛要這麼惡毒詛咒YJ的母親呢?死囚YJ即使不被公檢法合謀殺死,也要被他的律師宰了。YJ本來早已置生死於度外,聽到母親死了的流言會作出什麼樣的事來呢?
這位滿口使命、正義、膽識、超人品格的東方大律師,原來是個催死的無常。難怪艾未未說:「如果警察沒有打死你,請個律師你就死定了!」人之如翟建者,鮮矣!

責任編輯: 劉詩雨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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