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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搶劫 算是哪國警察的「誤會」?

2008-11-10 10:38 南方報網 作者:陳賜貴

11月8日,4個民工深夜上網返回宿舍時,被一輛寫有「巡邏」字樣的麵包車攔下,五六名男子下車搜走了他們身上的1萬多塊錢,以及一部手機、一塊手錶。民工們感覺自己碰上搶劫的了,於是趕緊跑回宿舍搬救兵。不料,對方叫來十多人拿着鋼管、橡膠棒、匕首等物追打他們。其中,一名民工左側的肋骨被打斷,胸內出血,三名民工被抓住,用手銬銬在路邊的電線杆上,用煙頭燙傷,直到110接警趕到。(《楚天都市報》11月9日)

面對性質如此惡劣的一場搶劫、行兇案件,當地派出所卻只是輕描淡寫地說,此事「純屬誤會」,希望民工們先領回已經找到的9000多元。據辦案民警介紹,該 「 巡邏車」系附近一市場的治安巡邏車,但暫時不能向記者透露更多案情。考慮到此案的惡劣性質,以及治安巡邏車同公安機關的親密關係,善良的人們怎能不心生疑惑甚至義憤填膺呢?然而,該派出所卻表現出了異乎尋常的漠然與傲慢,令人震驚。把事實確鑿的搶劫說成無關痛癢的「誤會」,更是給人以睜着眼睛說瞎話之感。

其實,隨着這幾年官場腐敗現象和社會炒作事件的不斷湧現,我們已經見識了太多詞語被隨意改裝、打扮:工人失業叫「下崗」,工資降了叫「負增長」,窮苦人民正「待富」,物價卻還「結構性上漲」,而打着官腔、不干人事的卻說自己一不小心「混同於普通群眾」了……至於最近炒得沸沸揚揚的林嘉祥褻瀆幼女案,更是創造性地顛復了幾個詞語:掐着小女孩的脖子往廁所里拖原來是為了表達林大老爺的「善意」和「謝意 」!俗話說,歷史是由勝利者書寫的,我看這話還得再添上一句才算完整:詞語是由掌權者解釋的。

林肯說:「你可以一時欺騙所有人,也可以永遠欺騙某些人,但不可能永遠欺騙所有人。」同理,權力機關可以一時製造大量「不明真相的群眾」,也可以在某地永遠製造「不明真相的群眾」,但無法在全國範圍內永遠製造「不明真相的群眾」。在一時一地,跟該「巡邏車」有着密切關係的政府機關可以稱這場搶劫、行兇案件為「誤會」,但在稍具常識和了解真相的人們看來,這無異於指鹿為馬、助紂為虐,讓人頓生「今夕何年」、「此地何國」之感嘆!

「士可殺,不可辱」,當習慣忍受逆來順受的民眾不能容忍被當成傻子來欺壓的時候,他們便極可能選擇爆發——俗稱「少數不法分子」煽動下的「群體性事件」 ——到時可就不是一兩個「掌上壓」所能解釋的了。當然,作為平頭百姓的我們還可以選擇繼續「打醬油」,但這於公於私、於國於民,又何嘗不是更大的悲哀呢?所幸的是,目前尚無證據證明這些行兇者是「交通部派來的 」,或者有當大官的老鄉與舅舅,否則大家又要當回「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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