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佳該不該殺?我認為該殺!不經法律程序奪人性命,罪當如此。但是請允許我提出若干問題:楊佳殺人當銖,那麼賀龍手持菜刀殺了鹽局稅官為什麼還當了元帥?毛澤東當年在湖南領導農運,並為「刁民」給土豪劣紳戴帽子、敲鑼遊街,甚至大開殺戒叫好時,究竟是遵循了哪條法律?奪人田地、分人資產,取人性命,共產黨當年哪一項走了法律程序?
殺了楊佳,就等於中共自我承認了政權的非法性。中共如果真的講法的話,那麼就先殺了楊佳,然後將政權交出,立即籌建臨時法庭,由法律決定中共的命運;要麼就向全國人民悔罪,公開承認中共當年顛覆國民政府為非法;要麼就把自己至今還在吹噓的我黨、我軍光榮的發家史從一切教科書、電影、文學讀物中刪掉。如果中共做到這點,不僅今天楊佳死而無冤,就是以後再有楊佳,法律也不至於象現在這般尷尬。
我不是希望天下大亂,我是希望中共守法要先從自己做起,否則何以說服天下?
殺了楊佳,就等於中共自我承認了政權的非法性。中共如果真的講法的話,那麼就先殺了楊佳,然後將政權交出,立即籌建臨時法庭,由法律決定中共的命運;要麼就向全國人民悔罪,公開承認中共當年顛覆國民政府為非法;要麼就把自己至今還在吹噓的我黨、我軍光榮的發家史從一切教科書、電影、文學讀物中刪掉。如果中共做到這點,不僅今天楊佳死而無冤,就是以後再有楊佳,法律也不至於象現在這般尷尬。
我不是希望天下大亂,我是希望中共守法要先從自己做起,否則何以說服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