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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不如豬 起比雞早 干比驢多 這是何地?

2006年5月中旬,我有點感冒,勞教所中那位姓趙的醫生,其實是個曾醫,給我開了些藥,我吃後覺得不對,病情越來越嚴重,出現心跳頻率不齊、心痛、頭暈、四肢麻木、無力,而且我的思緒出現混亂,神志不清,這使我想到曾經聽說的一些上訪人被強迫吃藥後弄成精神病、出現殘廢等現象。
(維權網義工忠言報道:寧夏訪民胡淑珍因揭露村中幹部侵佔土地、非法操縱選舉與為了賺錢污染村中環境等事,而遭到打擊報復。在2006年被從北京抓回勞教中,在寧夏女子勞教所受到殘酷虐待,九死一生。離開勞教所後,至今仍然被當地政府派人多次到京攔截、抓捕。胡淑珍家中孩子還因此受到當地政府威逼,要求他們必須將自己母親催促回去。胡淑珍在這種逼迫下,只好東躲西藏,至今身體仍然帶着疾病,無法得到穩妥的治療。下面這份胡淑珍在寧夏女子勞教所中的親身經歷,讓我們看到勞教所的黑暗。)

2006年3月8日,我被寧夏駐京辦事處主任陳華從馬家樓信訪分流中心接到寧夏駐京辦事處,又由我們中衛市宣和鎮律師事務所所長丁明忠和中衛市公安局警官馬天華接回去,說要幫我處理問題。我因為村支書侵佔私賣村民土地,選舉作假,亂建雞糞廠污染環境而上訪。

3月12日,我被送回到中衛火車站時,當地警察劉希左就強行將我接到公安局審問。馬天華良心發現跟我說自己因要被調去宣和鎮任派出所長,只好將我騙回來。後來劉希廳與另一名警察對我又打又罵,強行逼供。當我提出要見公安局長時,劉希廳說:"這就是李銳市長與公安局長讓我們這樣做的。"這時我要見丁明忠,可是他蹤影全無了。我知道自己被騙回來了,警察怕我自殺,就先說是拘留15天。13日,我被宣和鎮的劉所長將我跟一個吸毒者銬在一起送到銀川女子勞教所,對我實施為期1年3個月的勞教。
 
寧夏女子勞教所中只關押着我和另一個叫馬慧蘭的訪民,還有五、六個法輪功學員,其餘都是吸毒者。三月份的寧夏還是凍冰的時候,勞教所中凍得沒辦法。一個叫張彥紅的吸毒者要給我剪頭髮,我拒絕時,被強行綁住剪去頭髮,並用冰冷的水洗頭,還說:"到勞教所就是治人的地方。"當天晚上就讓我站在平台上背勞教所中的"五化23號令"。我不背時,勞教所管理人員馬愛苹就讓這些吸毒的人對我拳打腳踢,揪着我頭髮,將我關在一個屋子裏,兩手兩腳分別被銬在床的兩邊,我喊救命,馬愛苹讓吸毒人員用膠帶把我嘴粘住不讓喊。我渾身又痛又凍。第二天還強行讓我剝蠶豆(這剝豆的機子就兩片刀製成一公分寬的雙刀),我不干,他們就24小時不讓我睡覺,就這樣殘酷折磨我。馬愛苹白天安排3個人,晚上安排3個人輪流監視我,不讓我休息。我手被刀割破了也得干。那蠶豆是用藥水浸泡過的,導致手發炎流膿,但是馬愛苹卻不讓下面給我時間寫複議。我要求見檢察院領導,她們也不讓我見。

我白天被強行剝豆,晚上被逼背五化23號令。有人形容勞教所生活:吃的不如豬,起的比雞早,乾的比驢多,教的比狗瘋。這形象比喻是太真實了。當地政府操縱勞教所人員迫害我,當我要尋死時,他們又把我的孩子叫去,讓我打消自殺念頭。我強撐着老傷(右腳被鄉政府打殘)新傷(到勞教所被多次毆打),每日完成30公斤剝豆。2006年5月中旬,我有點感冒,勞教所中那位姓趙的醫生,其實是個曽醫,給我開了些藥,我吃後覺得不對,病情越來越嚴重,出現心跳頻率不齊、心痛、頭暈、四肢麻木、無力,而且我的思緒出現混亂,神志不清,這使我想到曾經聽說的一些上訪人被強迫吃藥後弄成精神病、出現殘廢等現象。我開始不吃藥了,並把藥分別藏於一明一暗兩個地方,結果明的地方被搜走。後來我病情日益嚴重,完不成任務時,仍然一天24小時被勞教所安排人監視着加班。趙醫生還一再說我正常,沒有病。後來我實在不行了,要求到大醫院檢查。我向我哥哥借了3,500元錢,到武警醫院檢查,那個專家仍然說我沒有病,但卻給我開了一種叫夕比靈的藥,勞教所一姓羅的隊長將說明書抽走。我服了藥後,身體浮腫,肚子也大了起來,後來到第3 天,我大小便都失禁了,四肢麻木得無力爬起,勞教所仍然說我是沒病裝病。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我仍然被強迫勞動,完不成任務不能睡覺,還被打罵。
 
後來在我一再向勞教所求救下,才將我調離原來的班組,但仍然沒有給我作出治療。正在這期間,我家中土地被村書記強行侵佔,我前夫為了阻止施工保護孩子,被村書記幹部毆打,一周後死於當地衛生所中。在這種情況下,勞教所居然還千方百計阻止我回家辦理喪事,主要是怕我乘機上醫院檢查身體。在我一再以死抗爭下,在押了10,000元錢後,才給了兩天回家時間。我藉機到醫院檢查,發現有嚴重的心臟病,需要住院治療。我拿着醫生的住院證明手續,勞教所居然不給請假治療。後在我絕食抗爭下,才將我的剝豆任務降低到20公斤。這對一個連走路都要扶着牆的人,仍然是難以完成的任務,後來我的腿部多處出現血管堵塞而導致發黑,左半邊身體與臉部也出現萎縮。在這種情況下,勞教所怕我死在裏面,才將我調到一間向陽的房間,後來我的病情日益嚴重,在再次檢查時,醫生在頂住勞教所人員直接干預下說我有神經炎,必須趕緊治療,否則後果不堪設想。這次檢查後,我仍然被繼續關回勞教所,關在裏面多次遭到個別管理人員指使犯人的毆打。直到 2007年3月,在我身體已經極其危險的情況下,我才被獲準保外就醫。為了避免被進一步傷害,我只能到外地化名看病,使自己身體得到好轉。

控訴人:胡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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