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說,楊佳本是安分守己的好孩子,是什麼造成他在上海打工就作出建國以來罕見的舉動?這種極端做法是否其中也因為隱藏着象施劍翹那樣的深仇大恨而無處講理而造成的?是否在上海遭到過某些官人的肆意欺壓?我們不得而知,我們所希望的,就是楊佳能象施劍翹那樣有機會得到公開的審理,讓社會各界得知事件的來龍去脈。如果真的有那種冤屈,我呼籲各界也應該象當年那樣伸出援手,為楊佳爭取特赦!如能特赦,才能在我國法制建設史上寫上濃墨重彩的一筆,使弱者看到希望,使強糧有所畏懼。使特赦不再是戰犯、四人幫、貪官等政治人物所特享的。
殺人不一定要償命,有的時候是被逼無奈而殺人。林沖需要為陸虞侯抵命嗎?陸虞侯先做了不義之事陷害林沖在先,死有餘辜。誰都同情林沖,陸虞侯雖然被殺,卻沒人同情它。
當年大軍閥孫傳芳被施劍翹在佛堂槍殺,此時的孫傳芳已經假裝信了佛,要改邪歸正了,按現在某些人的說法,好象就不能再追究他以前乾的壞事了,然而它仍然躲不過正義的子彈。國民政府能做到的,現在為什麼做不到?而兇手施劍翹在多次庭審後不僅沒有被判處死刑,最後法庭面對社會輿論的壓力終被赦免。
那麼這究竟是段什麼樣的故事呢?讓我們回憶一下這段歷史:
1925 年,直系軍閥孫傳芳擁兵浙江,伺機向北擴充地盤。10月,孫傳芳聯絡蘇、皖、贛、閩幾省的直系軍閥,以「雙十節」檢閱為名調集大軍,自稱浙閩蘇皖贛五省聯軍總司令,分五路出兵進攻上海,爆發了大規模的奉浙戰爭。孫傳芳很快佔領上海、南京。張作霖得知失敗的消息後,立即任命施從濱為安徽省善後督辦,張宗昌為江蘇省善後督辦。施從濱剛剛開進蚌埠,就遭到謝鴻勛師和盧香亭師兩路大軍的夾攻。施從濱部本來就有一部分老弱殘兵,再加上施從濱長期拖欠軍餉不發,士兵毫無鬥志,一遇敵軍夾攻就紛紛潰逃,蚌埠很快被孫軍佔領。沒過多久,施從濱和他的隨從也被隨後趕來的孫軍俘虜。
施從濱被押解到孫軍的總司令部,作為軍界德高望重的老前輩,進門後反而先向躺在煙床上的孫傳芳行了一個軍禮,孫傳芳動也沒動,面對已經70多歲,鬚髮皆白的施從濱,皮笑肉不笑地說:「施老,你好,你不是來當安徽督辦嗎?你馬上去上任吧!」說完,卻暗中下令將施從濱拉出斬首,並將施的頭顱懸掛在蚌埠火車站示眾多日。若是施從濱是在戰場上被打死,也無可非議,但已經主動投降卻被處決,絕不能被人們接受。
施從濱被殺後,全家悲痛欲絕,特別是他的女兒、20歲的施劍翹更是異常悲憤,立志要為父親報仇。但孫傳芳作為名震一方的大軍閥,周圍保安林立,施劍翹根本無從下手。十年後,孫在軍閥混戰中去偷襲在南京蔣介石、何應欽的軍隊,本來局勢佔優,且準備充分,但老天爺似乎要滅他。竟然被何應欽以倉促組織起來的少數軍隊在浦口以少勝多,成為何此生唯一的一次勝仗。
孫的主力被殲滅,從此一蹶不振,退到天津。施劍翹聽到孫傳芳兵敗寓居天津的消息,毅然離開太原前往天津。又是農曆的九月十七日,施劍翹一早就來到觀音寺為亡父燒紙、念經。之後她偶然從一個和尚口中探聽到靳雲鵬和孫傳芳都是天津佛教居士林的居士,孫傳芳還是居士林的理事長。第二天,施劍翹就化名「董慧」,委託一位女居士介紹加入了居士林。此後,施劍翹通過各種途徑去了解孫傳芳的身貌、口音、汽車牌號和活動規律等,知道他每周三、六必到居士林聽經,隨即做了刺殺他的具體安排:讓弟弟將母親接到南京;購置一台油印機,將早已準備好的《告國人書》和遺囑印製出來,打算在殺死孫傳芳後散發;把11月13日定為替父報仇的日子,因為這天是星期三,按照慣例,孫傳芳這一天必到居士林聽經。
佛堂里已經坐滿了聽經的居士,孫傳芳端坐在中央。施劍翹找了一個靠近爐火的後排座位坐了下來,她快步來到孫傳芳身後,還沒等周圍的人看清來人是誰,便拔出槍來對準孫傳芳的耳後,扣動了扳機。一聲槍響之後,孫傳芳撲倒在地,施劍翹怕他不死,又朝他的腦後和背後連開兩槍。佛堂里頓時混亂起來,施劍翹邊散發傳單邊大聲說道:「我叫施劍翹,為報殺父之仇,打死了孫傳芳。詳細情況都在這傳單上寫明。我不走,你們可以去報告警察。」傳單上寫着:「施劍翹(原名谷蘭)打死孫傳芳,是為先父施從濱報仇;詳細情形,請看我的告國人書;大仇已報,我即向法院自首;血濺佛堂,驚駭各位,謹以至誠向居士林及各位先生表示歉意。」隨後,施劍翹從容地撥通了警察局的電話。
第二天,天津、北平、上海各報都以頭號字標題刊載了這一消息,全國為之轟動。
施劍翹刺殺孫傳芳的案件在天津的地方法院審理。在法庭上,施劍翹詳細陳述了自己艱難的復仇歷程,最後說道:「父親如果戰死在兩軍陣前,我不能拿孫傳芳做仇人。他殘殺俘虜,死後懸頭,我才與他不共戴天。」她認為自己殺人必被判死刑,於是做詩道:「堪回首十年前,物自依然景自遷;常到林中非拜佛,劍翹求死不求仙。」
此後,社會各界特別是婦女界,通過電報、郵件等紛紛對施劍翹表示聲援,並強烈呼籲國民政府釋放或特敕施劍翹。法庭鑑於施劍翹的為父報仇情節以及社會各界的反應,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施劍翹有期徒刑10年。這已是謀殺罪中最低的刑罰,但施劍翹並不服判,她上訴到天津市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接受上訴,改判其有期徒刑7年。施劍翹仍然不服,再上訴到南京全國最高法院。在這期間,馮玉祥、于右任、李烈鈞、張繼等30位黨政要人也向政府籲請。在輿論壓力下,1936年10月14日,國民政府下令將施劍翹特敕。
施劍翹出獄後,發誓要在她的後半生為國家和民族做些有意義的事情。不久,抗日戰爭爆發,施劍翹奔波於長沙、重慶等地,為抗日軍隊籌措慰勞品。新中國成立後她因病移居北京,病癒後又移居五台山光明寺村,並以居士身份在碧山寺修行。1957年為北京市政協委員,1973年病逝,享年68歲。
我們再看昨天轟動全國的「楊佳血洗上海閘北警暑案」,所謂楊佳為偷竊自行一事報復警察之說顯然難以令人信服。有報道說,楊佳本是安分守己的好孩子,是什麼造成他在上海打工就作出建國以來罕見的舉動?這種極端做法是否其中也因為隱藏着象施劍翹那樣的深仇大恨而無處講理而造成的?是否在上海遭到過某些官人的肆意欺壓?我們不得而知,我們所希望的,就是楊佳能象施劍翹那樣有機會得到公開的審理,讓社會各界得知事件的來龍去脈。如果真的有那種冤屈,我呼籲各界也應該象當年那樣伸出援手,為楊佳爭取特赦!如能特赦,才能在我國法制建設史上寫上濃墨重彩的一筆,使弱者看到希望,使強糧有所畏懼。使特赦不再是戰犯、四人幫、貪官等政治人物所特享的。
只有這樣,才能震懾那些躲在「法律」後面為所欲為巧取豪奪仗勢欺人的惡人,使惡人知道自己是不可能一手遮天的,自己做惡也是會付出代價的。才能對法律所無效的地方插缺補漏,真正對社會的安定團結起到積極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