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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南通 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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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宅基地的房屋因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被認定為違法建築,拆遷時沒得補償;然後奇怪的是,在政府的默許下,開發商竟可以肆無忌憚地建造大量的屬於違法建築的小產權房。這就是號稱「法制南通」的現狀!

按南通市的拆遷補償標準,凡違法建築不予補償,拆遷戶必須自行拆除,如果拆遷戶不自行拆除,那麼政府就對其強行拆除,並將拆下的木料和磚瓦拉走,稱為「以料代工」。農民在宅基地建房,因未來得及辦理相關手續,被稱之違法建築。被強行拆除後,沒得任何補償。但奇怪的是,許多農民盡其一生積蓄在自己的宅基地蓋的房屋,從來沒有任何行政機關說是違法建築,而遇到拆遷時,竟然被定性為違法建築,而不給予補償。所謂農民宅基地上的違法建築的認定,其實質,就是作為剝奪農民財產的藉口而已。

南通市的拆遷,一方面對宅基地上的所謂違法建築不予補償;另一方面,卻大量建造屬於違法建築的小產權房。這些小產權房既不能辦理房產證,又無安全保障。這真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南通市港閘區秦灶鎮的拆遷,就是拆除拆遷戶的合法房屋,安置小產權房。也就是說,拆遷戶的合法房只能置換到非法的小產權房。如果拆遷戶不滿,政府就裁決認定安置合法;再不走,南通市政府就作出強遷的批覆。由此可見,南通市建造大量的違法小產權是得到南通市政府的默許或者鼓勵的。

拆遷戶搬進政府默許的小產權房,如果再遇到第二次拆遷時,那麼,這些拆遷戶將無家可歸。因為這些小產權房屬於違法建築,按南通市的拆遷標準,沒得補償。也就是說,第一次拆遷,被安置在小產權房內;再經第二次拆遷,那麼該拆遷戶就可能一無所有了。

南通市港閘區秦灶鎮的秦灶二期居民集中區的房屋,就是作為安置拆遷戶的違法小產權房。最近爆出新聞,為南通市人民政府允許作為安置拆遷戶的小產權房竟然是豆腐渣工程。秦灶鎮八里廟村的被拆遷戶受到了雙重侵害,他們的合法房在政府強權的干涉下,被置換成違法房;他們高質量的房屋被置換成令他們整天提心弔膽的沒有安全保障的小產權房。

用小產權房對拆遷戶進行安置,明知是違法的,南通市政府竟採取默許或者鼓勵的態度,不知其中是否有權錢交易?但南通市政府在明知拆遷人蓄意安置小產權房侵害拆遷戶利益的情況下,聽之任之,甚至對拆遷戶作出強遷的批覆,顯然是難逃其責的。

政府和開發商用屬於違法建築的小產權房安置港閘區秦灶鎮的拆遷戶,該拆遷戶就有權追究開發商和政府的責任。

宅基地的房屋只是未來得及辦理手續,就被認定為違法建築;而南通市大量的沒有安全保障的小產權房拔地而起,南通市政府機關卻視而不見,反而用政府裁決和政府批覆的形式,實際支持類似於小產權房的違法建築。所謂法制南通,依然盛行: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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