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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萬塊讓我看清24歲女友的真面目

  兩個星期前我去銀行查了一下,卻發現上面的錢沒有了,本來應該有近三萬的。我問她,她說不知道,反覆的強調她沒有花這個錢。去銀行查了底單,幾天前卡還在用,而且這期間還有一次存款3000元,去查上面是她的簽名。

30歲,我失戀了。心情像個中學生一樣,有點無助和落寞,卻同時也有一種釋懷的感覺。

認識她一年多了,也同居了一年多,後來就打算結婚了,也一起想像過未來的生活,生活平淡卻也充實,我工作有點忙,晚上也常去陪她,只是她有些抱怨。日子仍這樣過着,我在半年前也把工資卡交給了她,說要攢錢買房,以後我花錢就很少了,每個月和她要幾百塊,她說花她的錢存我的錢。

兩個星期前我去銀行查了一下,卻發現上面的錢沒有了,本來應該有近三萬的。我問她,她說不知道,反覆的強調她沒有花這個錢。但是她卻找不到銀行卡了。去銀行查了底單,幾天前卡還在用,而且這期間還有一次存款3000元,去查上面是她的簽名。她依然說不知道為什麼,我說報案,她不同意,然後說大不了她還我的錢,說願意背這個黑鍋,我不明白了。

再後來她又找了很多的理由,有一天她說找到了卡,在她一個朋友那,說錢是朋友花了,說會還我的,後來在我要報案的情況下,她把錢給了我,說是那朋友還的,我感覺這錢是他借的。後來她最好的朋友和我說了她的情況,我才恍然明白,她虛榮得很,對她的朋友說起我多是謊言,連我的家鄉在安徽她都要說成北京,她在一家單位上班屬於臨時性的,但卻向我吹噓怎樣怎樣掙錢,工作幾年了,都是向家裏要錢,認識我後就花我的錢,自己什麼事也做不了,卻天天在我面前充老大。

我沒有再多想什麼了,她隱瞞了我太多的事情,已經失去了信任,於是我選擇了分手,開始她不願意,我記得以前說過分手的,她要尋死,她朋友說那是演戲給我看的,在她們面前她說早就想和我分手了,分就分有什麼大不了的。想到這些我有點難受,我一心對她,那麼信任她,卻對我做了這樣的事情。

後來她終於不再堅持,然後拿走了她的東西,我也去她那拿走了自己的東西,於是就平靜的分手了。

我今年30了,她24,我比她大6歲,人說大6歲犯沖,我感覺有些道理的,因為我們在一起常吵架的,性格衝突得厲害。本來想在今年結婚,現在什麼都沒有了。

分手幾天了,我有些自由,也有些寂寞,有時感覺又回到了年少的時光,一個人在寂寞的夜裏聽聽音樂,也有空閒去走一條幽靜的小路了,也可以在深夜坐上火車,去一個城市走一趟然後再回來。除了繁忙的工作,其他都是自己了。

失戀了,在30歲的年齡,我卻沒有了蒼老的感覺,我發現我還能有些感傷,讓麻木的心變得鮮活起來,也許是因為孤獨,我在一個深夜給失信很久的人發了信息,第二天有了聯繫,她是我曾愛過的女人,只是那時她傷害了我,時間中痛苦慢慢沒有了,記憶中卻是一種緬懷,但我又感到命運的神秘了。她結婚後又離婚,現在回歸了單身的生活,而我也經歷了同居,現在又回歸一個人的世界,仿佛有種巧合,我聯繫她是因為我借過她的錢,想把錢還掉,這件事情昨天已經辦好了。然後我想不可能再回到從前了,於是也就安靜下來了。

6月快走了,愛情已經去了,我一個人站在窗前,看着窗外明亮的陽光,不知道自己的那一半究竟在哪裏。

 

責任編輯: 陳柏聖  來源:武漢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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