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詆毀國家政要的嚴重後果

1912年5月20日,23歲的上海《民權報》記者戴天仇,在報上發表了一篇只有24個字的時評短論《殺》,在文中卻卻一連用了4個「殺」字,端的是殺氣騰騰,表現了這位愛國青年的極大義憤,原文如下:

「熊希齡賣國,殺!唐紹儀愚民,殺!袁世凱專橫,殺!章太炎阿權,殺!」

當時,熊希齡是財政總長,唐紹儀是國務總理,袁世凱是臨時大總統,章太炎是社會名流。

那麼,這個熱血青年為什麼發出如此激憤之言?

說熊希齡賣國,是說他任財政總長時,仍然實行清政府與以壟斷對華借款為目的四國銀行團簽訂的喪權辱國的財政政策。

說唐紹儀愚民,是說他在被袁世凱委派任南北議和的北方總代表時,秉承袁世凱的旨意,迷惑欺騙民眾,最終使竊國大盜袁世凱的陰謀得逞。

袁世凱專橫,這是世人皆知。他出賣君主立憲派取得慈禧太后的信任,他鎮壓義和團取得帝國主義的寵愛,他通過帝國主義進行南北和談,竊取了辛亥革命的勝利果實,他搞政治陰謀血案,復古運動,一步步為他稱帝鋪平道路。

至於說章太炎阿權,是因為他在袁世凱竊取革命果實後,沒有看透袁世凱的野心,他在文章中說了一些稱讚袁世凱的話,所以戴天仇也把他捎帶上了。

戴天仇這篇短論時評在上海《民權報》發表後,如一把利劍,直刺當時袁世凱統治集團,驚天動地,朝野上下為之震動。可是,當時的臨時政府,對此並沒有封閉報館,收繳報紙,也沒有把這個膽大包天的年輕記者逮捕,投進大牢。文章發表後,唐紹儀以國務總理的名義致電上海,公開為戴天仇說話。他的理由很簡單: 「言論自由,為約法所保障。」當時這個臨時約法所規定的「公民言論自由」這一條款,在國務總理那裏並沒有成為一紙空文。6月13日,上海租界公審廳公開作出宣判:「民國言論雖屬自由」,但「該報措詞過激」,涉嫌「鼓吹殺人」。最後以「罰洋三十元」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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