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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已不國:竟然有副食店居然賣這個

武昌火車站旁一副食店賣迷奸藥。

「迷奸粉,看這藥的名字就不是什麼好東西。」昨日,市民段先生撥打本報新聞熱線027-87666666舉報,武昌火車站對面一經營副食的商鋪竟然公開擺賣一名為「迷奸粉」的藥品。段先生擔心,這樣的藥物流向社會可能會產生危害,希望相關部門進行查處。

記者暗訪

只要給錢救能買到

經過一番尋找,記者找到了位於武昌火車站對面的一名為「迎賓副食」的店鋪,一中年男子在店內照看着店鋪。該副食店營業面積約30 平米,店內面街的櫃枱內擺放着香煙、飲料、餅乾等商品,相鄰的一旁面對店內的櫃枱卻擺滿了各類「催情藥」之類的管制類藥品。

記者直接詢問該男子有無迷奸藥出售,男子打開櫃枱揭開鋪在櫃枱第一層上的報紙,拿出一個長方形的黑色盒子,在盒子內又取出一小袋膠袋包裝物,包裝上赫然顯示着「迷奸粉」3 個白色大字,包裝袋內物品用手摸呈粉末狀,袋上沒有生產日期,也沒有藥品生產許可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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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稱,顧名思義這種藥是專給女性用的,每次只能用一小包,每小包需要10 塊錢。同時他還提醒,使用時要摻在飲料或酒裏面使用,不能摻在礦泉水中。記者詢問為何不能摻在水中,男子支支吾吾也說不出所以然。

見記者懷疑該藥是否有效,男子連忙將黑色盒子內的另一包藥倒出來稱,「一盒裏面有4 小包,現在都賣得差不多了,怎麼會沒效果呢。」記者臨走時,他還好意提醒道,「要在半小時前使用才會生效。

工商部門今日將上門調查

記者隨後將此事向武漢市工商局作了反映。工商局宣傳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副食店一般情況下不具備藥品經營資格,需有藥監、衛生部門頒發的許可證。就該店出售迷奸粉一事及可能造成的危害,這位負責人表示,今日會派出工作人員上門進行調查。

相關知識:

「三 唑 侖」.(俗稱迷魂藥、迷奸藥),屬於第一類精神藥品。根據國家《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規定,第一類精神藥品只限供應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單位使用, 不得在醫藥部門市部零售。醫療單位購買第一類精神藥品,需持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精神藥品購用卡》在指定的經營單位購買。《精神藥品購用卡》由衛生部統一制定。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中國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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