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動態 > 正文

華南虎 拍城管 欲照門 一堆相片引發的風波

作者:
一堆相片引發的風波


邵建


三張照片幾乎都是一石激起千層浪:一是去年10月陝西鎮坪農民周正龍的華南虎照,一是今年元月湖北天門魏文華拍攝的城管暴力照,再就是這幾天網上曝光的香港陳冠希等人的男女私房照。事至今日,真的終於變成了假的,疑似的也終於變成了真的。只是那張從來就沒有真假之疑的照片我們永遠也見不到了,連同它的拍攝人。在這些照片風波過去還未過去之際,我很想談談隱藏在這些照片或事件之後的權利和權力的關係。

就華南虎事件來說,這是一個姍姍來遲的道歉。但,儘管遲來,陝西省林業廳在認錯這一點上還是「猶抱琵琶半遮面」。僅僅是一個工作作風和工作紀律的問題嗎?僅僅是完善工作制度、嚴格工作程序就可以解決它了嗎?不,這不是問題之癢,癢點在權力為什麼明知假照卻以假弄真。陝西省林業廳聲稱要繼續推進虎照真假的鑑定,結果一出,如實向社會公佈。這是緩兵之計,繞過真假要害,檢查自己不過是「草率發佈」而已。其實,繼續鑑定無非是無謂地多花納稅人的銀兩,其他毫無意義。但,即使如此,這也是一次已經初步成功了的權利和權力的博弈。這遲到的、不到位的致歉,如果沒有來自網民的努力和壓力,如果沒有網絡和紙媒這樣的公共空間的互動,權力不會低下它的頭,照片也成了真的,甚至檢舉它的人遭到權力打擊也不在意料之外。任何權力都是一個利益體,它有它自己的利益訴求,有時這種訴求是和權利對立的。且看陝西省政府對林業廳的批評,因為有關人員處理不當,「加劇了輿論的關注程度,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政府形象」。一樁公共事務,輿論關注是好事,怎麼到了權力那裏反而變成不良社會影響?這種表述本身就不利於政府形象。輿論是權利,政府是權力,看來權力不喜歡輿論。但,虎照事件的啟示是,權利和權力的關係之一,就是通過輿論監督權力,且不管它是什麼形象。

這是《南方都市報》評論部一位編輯在他的msn上的簽名:「周正龍拍老虎,還活着;魏文華拍城管,卻死了。」我不妨給它加一個題頭:城管猛於虎。是的,僅僅五分鐘,一個人就死在一群制服下;僅僅為了滅證,就可以肆無忌憚地滅口:這就是城管,它是在執行權力意志。當今社會,權利,尤其是底層權利,它和權力的衝突,通過城管這個城市管理的毒瘤,表現得如此對立。其實,這未必不是一個初始常識:如果發展是硬道理,權利更是硬道理。不能剝奪權利搞發展,尤其是底層的生存權利比包含政績在內的發展更重要。城管不是衝鋒隊,城市不需要這樣一支准武裝。儘管它「叫囂乎東西,隳突乎南北」,但我們更要注意它背後的權力指使。權力在城市的行政管理上,或者它面對城市底層的權利時,似乎已經習慣藉助城管實現自己的意志和效率。但由於城管一而再地激化了權力和權利的衝突,取消城管不僅成為權利的強力呼籲,權力本身也到了應該正視這個問題的時候了。取消城市惡勢力,魏文華的悲劇不能重演。在這裏,我們真的要感激這位公民英雄,面對城管暴力,見不義而勇為。雖不幸倒在權力的拳腳下,但卻為我們樹立了一個盡公民責任的好榜樣。以公民的名義,我們永遠紀念他。

「艷照門」事件是鬧劇。鬧到現在,上傳者抓捕了,卻引起港民的忿忿不平,他們聲稱大年初四要發動遊行,抗議警方不公,只會打壓小市民,卻放過源頭不聞不問。其實遊行已經開始,在港網民昨天高舉「刑責焉能混淆,藏有豈屬發佈」的標語上街,一直遊行到灣仔警察總部,抗議警務處處長鄧竟成的危言聳聽。香港警方的發言的確有問題,好像是在威懾權利。大量藏有就涉嫌發佈,這是在搞有罪推定。然而港民的權利意識也是第一流的,更兼一國兩制的制度保障,他們可以遊行到警署門前表達自己的意志。這也是一種權利和權力的博弈,作為民主社會的常態,權力必須傾聽權利的聲音,儘管它滿心不願意。但,就此一事件而言,需要警惕的是,警方處置欠當,反而激出權利的不當訴求。例如70%的網民網上表決,認為上傳無罪,警方應該逮捕拍攝照片的陳冠希。拍照是源頭,案子由他起。這其實是要求權力去傷害另一個受害者。陳是拍攝者,同時也是受害者,這裏也有他的私隱。但,除了強制,雙方你情我願的拍照並不犯法;犯法的是把這些照片上傳網絡的人。無論如何這都是嚴重的侵犯私隱,它的後果就是對當事人造成的神經崩潰般的傷害。自拍可以不抓,上傳無以豁免。根據對此一事件的,權力不能選擇性執法。執法不公勢必導致權利的群體反彈,而事件一旦處於群情激憤狀態,極容易導致權利之間的不公和傷害。這不妨是一個新的「色戒」版,色照讓權力者戒,亦讓權利者戒。

都是照片惹的禍,三張照片三場風波。三場風波背後都有可供分析的權利和權力關係,這是人類社會永遠的糾葛。

責任編輯: 王篤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08/0211/737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