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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友漁:「過去年代就沒有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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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現在的社會存在的腐敗現象,有一種議論流傳得很廣泛,即改革前的“過去年代沒有腐敗”。這種觀點認為,改革固然取得了經濟增長的成績,但付出了道德、社會風氣和社會公正的代價,是得不償失、弊大於利。它認為:改革前年代的特權、腐敗比現在輕微得多,人民生活不富裕,但很公正。

簡單地支持或是反對這個說法,都會產生很大的問題。但在這個口號影響下,確實有不少人,尤其是沒有經歷過毛澤東時代的年輕人真的相信那是一個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人人平等的時代。

有必要首先破除這個一廂情願的美化。改革開放之前的中國決非伊甸園,同樣存在特權、腐敗和社會不公正,存在社會矛盾和民眾的怨氣,“四清”運動可以說明幹部利用職權貪污腐化謀取私利有多麼嚴重,文化大革命毛澤東利用“反官僚特權”的口號獲得民眾的狂熱支持,說明當時社會矛盾有多尖銳。毛澤東在一個批示中說:“官僚主義者階級與工人階級和貧下中農是兩個尖銳對立的階級。這些人是已經變成或正在變成吸工人血的資產階級分子。”人們可以想一想,毛澤東的話描述了一幅什麼樣的社會不公和社會對立的圖景。

那個時代的不平等並不是首先表現在經濟上,而是在政治上。黨員和非黨員、團員和非團員,甚至積極分子和非積極分子之間,在升學、提干、參軍等前途攸關的大事上待遇是大不一樣的,而更廣泛、更嚴重的是,人們根據家庭出身的不同,從一生下來就被分成了三六九等,以後的個人努力和個人表現基本上不作數。

在上世紀60年代初,北京曾有一個叫楊國慶的青年,因為“階級路線”政策而對前途絕望,在友誼商店砍傷一名非洲和一名歐洲外交官。楊犯被處死刑當然屬於咎由自取,但反過來也可以想想,當時沒有鋌而走險但類似絕望的年輕人有多少。這種整體性的歧視政策在文革中發展成為赤裸裸的血統論,以口號“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渾蛋”著稱,最突出的表現是1966年在“紅色恐怖的8月”中北京大興縣原地主、富農及其子女300多人被殺,其中最大的80歲,最小的才出生38天。

後人了解和評價以前的社會狀況,基本上依靠流傳下來的文字材料,生活在那個時代的人現在回憶當時的情況,多半依賴自己的個體經驗。問題在於,和現在這個資訊時代、媒體時代相比,當時是極其封閉的,所以,關於以前的貪污、腐敗,從文字和記憶中能了解的情況是少之又少。

可以舉兩個例子,第一,關於飛機失事,直至80年代還屬於“陰暗面”不准報道,難道我們可以說,中國真是今不如昔,以前飛機從不出事,現在經常出事?第二,以前談論“陰暗面”消息是嚴重的政治問題,要受到處罰。比如60年代初城裏的職工回鄉探親後知道農村餓死了很多人,回來後談論就被加上“醜化社會主義”等罪名。

在這種情況下,負面信息的傳遞是非常困難的。可以想一下,60年代初僅河南信陽地區餓死的人就達100萬以上,但有多少人知道?所以,憑抱怨聲音的多少和大小來評判腐敗的程度,是不可靠的。

上面說了這麼多,並不意味着否認現在的特權、腐敗、社會不公問題不嚴重,也不意味着因為改革開放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對任何單項指標作今昔對比時就只能說現在好。應該看到,因為市場化的經濟改革,貪污、腐敗的機會、誘惑比以前不知大了多少。在今天的中國,貪污、腐敗的原因主要是錢權交易,毛澤東時代是突出政治和政治壓倒一切的時代,錢還不是社會生活的主旋律,經濟的空間比現在小很多。純粹就事論事,我們必須承認現在的腐敗比過去嚴重,我們需要澄清和爭辯的,是那種言外之意,即對改革開放作整體性的否定,主張回到過去。

其實,更重要的是應該看到,儘管過去年代與現在年代,在腐敗上有程度和規模的不同,但權力的監督和制約問題至今也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因此,進一步改革的方向是清楚的。如果把“腐敗嚴重不嚴重”或“有沒有腐敗”作為改革開放前後兩個時期社會的定性,那就大錯特錯了.

責任編輯: 鄭浩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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