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被追趕當街撒錢 路人忙撿錢不抓賊(圖)

現代快報7月11日報道 「抓小偷啊!」大街上,一個身材瘦弱的女孩猛追一小偷。突然,小偷從懷裏掏出一大把百元大鈔,往空中一撒。七八個行人衝過來,抓起地上數千元鈔票,轉眼就跑了。趁行人忙着撿錢,小偷一路狂奔,不料遇見
經清點,女孩被偷的1萬元,只追回2800元,其餘的7200元全被行人撿跑。
大街上,女孩背包被拉開
昨天上午11點,22歲的李小姐背着一個黑包,走在南京龍蟠路北側的行人路上。李小姐是附近一家公司的出納,上午剛從公司取了2萬元現金,打算去銀行存錢。這2萬元被分成兩疊,放在身後的包里。
走到興隆大廈附近時,一高一矮兩名男子向李小姐慢慢靠近。
「我發覺有人跟着我。」李小姐一驚,趕緊轉頭看自己的包,發現拉鏈已被拉開,一個身材矮小、20歲左右的男子手裏抓着一疊鈔票從身邊跑開了。
李小姐趕緊伸手去抓那個高個男子,但只抓到對方脖子上掛着的一根骨制項鍊。隨後,高個男子掙脫跑了個沒影。
第一次撒錢,被哄搶一空
「抓小偷啊!」李小姐抬腿就追。偷錢的男子一邊向東面興隆大廈方向跑,一邊把錢往懷裏塞。路邊一個水果攤主看見了這一幕,「一個男的在前面跑,後面那個女孩在追,大喊抓小偷。眼看那個女孩要追上來了,小偷突然從懷裏掏出一把錢,往空中一撒。看起來有好幾千元呢。」水果攤主說,錢從空中紛紛飄下,落得滿地都是。
當時大街上有很多人。「看到滿地是錢,七八個路人跑過來,撿錢就跑。有一男一女兩人,手裏分別抓着兩大把錢,來不及往口袋裏塞,就往
第二次撒錢,被保安撿回
小偷撒錢後,從興隆大廈門前往韶山路方向繼續逃跑。這時,韶山路派出所保安宮長甫擋在了他的面前。宮長甫手裏提着個菜籃子,當天他並不當班,恰巧買菜路經此處。
這時,火車站
保安擔心錢又遭哄搶,趕緊回頭把地上的錢撿了起來,交給了剛剛趕到的李小姐。李小姐數了數,有2800元,而其餘的7200元全被行人撿跑了。又氣憤又無奈的李小姐只好報了警,目前,警方正調查此案。
「這些人比小偷更可恨」
「這跟偷有什麼區別?」在一旁目睹了事件整個過程的市民馬先生忿忿地說,遇到這種事情,不見義勇為幫助抓小偷也就罷了,居然還去哄搶受害人的錢,「這不是落井下石嗎?」
「這些人比小偷還可恨!」在街邊一家快餐店用餐的市民彭小姐隔着
對哄搶一事,保安王保奎沒做評價,但他卻提起6月24日南京師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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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命鴛鴦40刀殺室友 男犯還曾強姦其中一人
南方都市報7月11日
據田青山供述,汪海俠曾告訴他,郭某和曹某賣淫賺了十幾萬元,曹某「家裏很有錢」,兩人遂決定對郭、曹打劫。2006年8月13日下午4點他來到花都某旅店住下,等待汪海俠安排時機。8月16日天剛亮,汪海俠就帶着一把約20厘米長的單刃尖刀跑來旅店找他。之前,汪海俠已在郭、曹兩人的杯里下了迷藥。汪海俠對田青山說:「她們二人還在睡覺,我們現在過去搶,我先過去,你等下過來」。田青山來到出租屋的時候,汪海俠已經坐在
田青山在進入郭某的房間後強姦了她。在郭某房間沒搜到東西,田於是進入曹某的房間。他在曹的房間裏搜出一張銀行卡和一本存摺後,威脅曹某交出密碼。曹稱自己並不知道密碼,這話激怒了在一旁的汪海俠,她說:「把她們兩個殺了!」田於是用汪買來的20厘米長的利刃向曹、郭的頸部猛刺,被害人的
法院審理認為田、汪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田青山的行為還構成強姦罪。目前,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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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帶領導回家同居 綠帽丈夫睜隻眼閉隻眼
現代快報7月11日
妻子與領導同居丈夫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在鄰居們的眼裏,家住六合區的王芳是一個奇怪的女人。她和丈夫李強都30多歲了,還沒有
李強回來時,鄰居們就偷偷告訴他,王芳帶了一個男人
丈夫外出第三者強姦未遂
到今年5月初,王芳和張華的情人關係已維持了一年多。此時,王芳突然感覺到,張華對她的感情並沒有她想像得那麼好。兩人剛開始同居時,張華還對王芳說,以後會和她結婚。但一年多過去了,張華根本沒有和王芳結婚的意思。
終於,王芳對兩個男人都失望了,坐上了去上海打工的汽車。王芳在上海的一個月里,李強在外打工,而張華也回到單位宿舍去居住。期間,張華不斷打
6月20日,王芳告訴張華,自己當天要從上海回來。張華聽說後很高興,一大早就來到王芳家門口等待。張華看到李強正好在家,於是兩個
看到機會來了,張華迫不及待地要和王芳發生性關係,但遭到了王芳的反對。張華惱羞成怒,揮起拳頭把王芳打得鼻青臉腫,還把王芳的衣物扯破。就在王芳招架不住時,李強突然回來,張華趕緊落荒而逃。
李強畢竟是王芳的丈夫,看着妻子可憐的樣子,他一邊安慰妻子,一邊報案抓住了張華。目前,張華因為涉嫌強姦罪(未遂),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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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性虐待妻子 要求其大聲叫喚
江南都市報7月11日
周某今年23歲,是萬年縣人,丈夫李某比她大3歲,兩人是老鄉。結婚之前,周某在景德鎮畫
周某說,她懷着美好的憧憬與李某結婚,卻沒有想到這是噩夢的開始,原因是兩人在進行夫妻生活時,丈夫李某有虐待她的行為,經常用牙齒將她的身體咬傷。丈夫咬她時,還要她大聲叫喚,有時強迫妻子用皮帶抽打他自己。
周某說自己是個傳統的女性,丈夫的行為讓她
當日下午,記者在景德鎮市精神病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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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女為挽回男友心 替其找處女強姦「補償」
南寧晚報7月11日報道 每個女孩都會憧憬完美的愛情,去年4月,17歲的雯雯遇見了自己的「真命天子」,當她滿心歡喜地沉溺其中時,男友開始介意她「洞房之夜」沒有「落紅」。為了留住男友的心,天真的雯雯竟產生了替男友找處女的想法。
盲目的愛情讓雯雯付出了慘痛代價,今年3月,雯雯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其男友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如今雯雯已經在監獄裏服刑兩個多月,在駐監檢察官的幫教下,雯雯逐漸意識到自己犯下的錯誤是多麼的無知。
時間:2007年7月9日
「現在我只想好好改造,爭取出去後多讀點書。」
每逢上班時間,駐監檢察官會按慣例找服刑人員談話,對他們進行幫助教育。今年5月,雯雯到監獄服刑,檢察官發現這個孩子
雯雯是武宣縣人,出生於1989年。剛接觸雯雯時,檢察官便覺得眼前這個清秀的小女孩本性並不壞,唯獨缺少的是對法律的正確認知。昨天,檢察官再次和雯雯面對面地交談,一開始,雯雯一直保持沉默,只是偶爾以點頭或搖頭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想法。
漸漸的,雯雯卸下顧慮,斷斷續續地向檢察官說出自己的故事,並不時重複着「我錯了」「很後悔」等字眼。她說,現在只想好好改造,爭取早點出去多讀點書。但只要一提到李宏俊這個名字,她的臉上總會露出複雜的表情。
時間:2006年4月初
「他對我好,我很喜歡他,父母也同意我們結婚。」
李宏俊比雯雯年長一歲,是雯雯的「老公」。去年4月份,雯雯即將中學畢業時,經朋友介紹認識了李宏俊。帥氣、細心的李宏俊很快便吸引了雯雯的注意。不久,兩人正式確立戀愛關係。
兩人的發展十分順利,就連雙方的父母也開始
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有些出乎意料,因為「洞房之夜」雯雯沒有「落紅」。李宏俊開始懷疑雯雯並非處女,雯雯也不知道該如何辯白。爭吵幾乎每日上演,從原本的甜言蜜語到口出惡言,李宏俊的巨大轉變讓雯雯不知所措。
雯雯覺得很委屈,又不願意離開李宏俊,她覺得只要能夠彌補自己的不足,為李宏俊找一個處女,兩人就能回到快樂的從前。當雯雯向李宏俊說出心中想法時,李宏俊什麼也沒說,既沒有答應也沒有反對。
時間:2006年10月18日晚
「我以為偷和搶才是犯罪,不知道會這麼嚴重。」
那天雯雯通過中學好友約了幾個在校的女生出來玩,當晚共有3個女生前來赴約,這是雯雯第一次見到她們,其中包括年僅13歲的黃曉。
眾人玩到次日凌晨,雯雯單獨邀請黃曉到家中過夜。雖說兩人並不熟絡,但黃曉並沒有對這個和善的大姐姐產生懷疑。當兩人返回家中,李宏俊意識到這個女孩就是雯雯之前對他的承諾。
隨後,李宏俊尾隨兩人走進
當天早上,門衛向學校
時間:2006年11月9日
「事後我們就像平常一樣生活,也沒想過逃跑。」
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時,李宏俊和雯雯仍舊沒有意識到他們已經觸犯法律,還認為當晚發生的事情不過是一場遊戲。
在此後的半個月時間裏,兩人的關係稍有緩和,李宏俊也不再為了處女的事情與雯雯吵架,雯雯覺得很
11月9日,滿月酒還沒開始,門外突然傳來敲門聲。門開了,民警將雯雯帶走,而屋內的歡樂氣氛仿佛瞬間消失一般,逐漸被嘆息與疑惑填滿。11月21日,檢察機關以涉嫌強姦罪批准逮捕李宏俊和雯雯兩人。
時間:2007年3月12日
「我真的很後悔,出獄後我不會再跟他聯繫了。」
2007年3月12日是法院開庭的日子,作為雯雯的法定代理人,她的父母出席了庭審。這對年近50歲的農民夫婦原以為女兒找到了好的歸宿,沒想到這段由他們親自操辦的「婚姻」竟將女兒推上了被告席。
在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列舉了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現場勘察筆錄等多項證據,認為應當以強姦罪追究李宏俊和雯雯的刑事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雯雯犯強姦罪成立,被告人李宏俊依法應當從重處罰;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應按其二人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最終法院以強姦罪判處李宏俊犯有期徒刑七年,以強姦罪判處雯雯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聽到判決結果後,雯雯後悔萬分,對於那個自己曾經最愛的男友,她說自己再也不想見到他了。
(文中涉及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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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打黑車派出所內遭毆打 跪在地上挨耳光(圖)

京華時報7月11日
打黑車被警方截下
饒先生是大興區舊宮鎮德林
饒先生說,麵包車司機並未停車,反而
甩開依維柯兩三百米距離後,麵包車靠邊減速,在饒先生等5人下車後,一溜煙駛去。依維柯隨後追到,車上下來七八個人。「除了一個穿黑衣服的便衣,其餘的都穿着警察制服,其中一人還拿着根一米多長的棍子,胳膊那麼粗。這些人讓我們抱着頭蹲下,不許說話。」饒先生說。
根據這5人的說法,他們尚未說話,就先被一通棍打和腳踢。抱頭蹲地的時候,饒先生試圖解釋,「我說『我們是好人,干
工人小李的膝蓋動過手術,「我跟他們說,我這腿有殘疾,不能蹲,他們一腳就把我踹趴下了,然後揪着頭髮把我的臉按在地上,用腳往頭上踢。」小李說,他的頭髮被薅掉一撮。
派出所里「扎馬步」
饒先生說,「我們5人被歸置成一團,大多是跪在地上。然後被扒掉上衣,背過雙手捆住,其中一人還上了手銬,然後繼續以棍棒和拳腳毆打。」
半小時後,5人被帶上了依維柯。凌晨一點鐘左右,車駛入亦莊派出所。5人下車後被帶到一個大會議室里,抽去褲腰帶,搜走兜里的東西,靠牆角蹲着,逐個接受訊問。
「問我是幹什麼的,有沒有搶劫、販毒,我說沒有,他們又開始扇耳光,用腳踹。」工人小劉說。
輪到工人小聞時,
半小時後,5人被帶到派出所樓外院子裏。「有一個副隊長,讓我們反省寫檢討,我們就寫:我們錯了,以後一定聽話,接受教導……然後讓我們簽字,按手印。」
7月9日凌晨兩點多,5人被釋放,離開派出所。
警方道歉並支付藥費
當天,饒先生家人找到亦莊派出所討要說法,亦莊派出所負責人接待了他們。「跟我們道歉,說最好能私了,每人賠了一些藥費。」饒先生傷重,預付他2000元,其餘的大多幾百元。
10日上午,5人到711醫院做傷情檢查,初步結果為多處軟組織損傷,內臟情況尚需等待。
昨天下午兩點,
當天在亦莊派出所,趙政委再次接待了這5人。根據雙方交談的
被打者表示,他們曾反覆說明,而且下車後根本沒有任何反抗的舉動。對此,趙政委承認,他們確實錯了,即使是犯罪分子,也不該打,「不管是什麼
趙政委一再向5人道歉,說他們將給予嚴肅處理,但目前尚無必要讓這些打人者出面,因為那樣做不妥,容易把矛盾激化。
昨天,趙政委拒絕接受本報記者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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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為監控員工在廁所內裝攝像頭(組圖)


廣州日報7月11日報道 廣東大朗鎮的一家生產砂布紙的企業竟將管理範圍延伸到了廁所。該廠廁所被一個攝像頭監控外,男廁所內部也安裝了一個圓形攝像頭。進出廁所的工人,都會被工廠管理人員監控。
一名工人報料說,因為不能忍受工廠的這種漠視人權的管理方式,已經憤而辭職。而記者
事件:
攝像頭裝在廁所中央
記者接到報料後趕到了大朗鎮松木山村的這家工廠。工廠規模還比較大,廠房、辦公樓、員工宿舍整齊排列。在該廠下班時間,記者找到一些出廠的員工求證此事,工人們都說在男廁所內確實安裝了
記者昨日進入該廠,繞到車間後面,迎面就有一個類似交警用的路面監控的
記者在該廠保安室的監控電腦前看到,工人們剛進廁所就被
工廠:
這是企業管理的需要
記者採訪了永豐順砂布紙有限公司的助理陳先生。他說,在廁所內安裝攝像頭,是
陳先生說,廁所的圓形攝像頭只能拍到進廁所的一小塊空間,工人上廁所的圖像則拍攝不到,因此「並不是什麼大事,記者沒必要小題大做」。而廁所外有了監控,為何還要在內部再裝一個,他說是為了方便監控。
律師說法
此舉侵犯工人私隱
廣東卓信律師事務所東莞分所的鄒育兵律師說,工廠此舉雖不違法,但有侵犯工人私隱之嫌。有關部門應該出面維護工人的合法權益。工人可以要求工廠賠禮道歉。
而實際上,工廠完全可以採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