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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朔舉報電視劇審查黑幕 廣電總局受賄年收3億

葉京表示,他的《貽笑大方》深受其害。本報記者郭延冰攝

 

 

 

王朔又發「威」了,6月10日他在自己的鮮花村博客上寫了封「舉報信」,舉報廣電系統各電視台電視劇審查小組利用審查節目之便存在的收受劇組賄賂的行為。他揭發到目前為止,北京廣電系統的價格已達每輪審查小組每人收受三萬至五萬元。他還說:「誣告反坐我。」此外,王朔還表示,想要核實這一情況,可以找拍過《貽笑大方》、《與青春有關的日子》的導演葉京。隨後,導演葉京認可王朔的「舉報」內容。對此,當年負責審查《貽笑大方》的北京廣電局審片中心閻主任表示,「王朔的說法很不負責任」,他沒有從審片中得到任何費用。

據《新京報》報道,在這封「舉報信」中,王朔寫到,自1990年代以來,各電視台紛紛成立了以退休老同志和所謂老藝術家為主的節目審查小組,對每一部準備播出的電視劇進行內容審查,本是為了制止電視劇庸俗化的舉措,但「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腐敗,此一小組凌駕於各台專業部門之上,對電視劇能否播出握有生殺大權。」王朔說,自1997年以後,各劇組不得不以審片費的名義向審查小組行賄以期獲得通過。如今「審片費」達每輪審查小組每人收受三萬至五萬元人民幣,多輪審查則多輪付費,基本沒有一次通過的,至少兩輪。即使最終不通過,也不退錢。也無人敢要,因為這次被斃了還有下次呢,除非不和他們打交道了。最後,在「舉報信」的落款處,王朔認真地寫上了「舉報人:公民王朔。2007年6月10號」的落款。

王朔稱,自己是在看了9日的《焦點訪談》後決定寫「舉報信」的,因為「高檢反瀆職廳發言人講得很明確,只要有人舉報就立案偵查。我擁護審查,但反對敗壞黨和政府威信的收賄瀆職犯罪。」那麼,為什麼不把該舉報信交到相關職能部門呢?王朔說自己博客上的「舉報信」便是公開舉報,單交成告密的了。他說:「你們就把這個當成我的舉報信吧,誣告反坐我。」

王朔博客中還提到葉京導演可證實此事。葉京導演最終表示,他非常支持王朔的說法,「第一次沒有回應是因為不清楚情況,如果輕易說出來擔心遭受打擊報復,對將來創作產生影響。但看過王朔的文章後非常認同,因為我正是深受其害。」

葉京表示,在他自編自導自演的電視劇《貽笑大方》的發行過程中,他就曾親身經歷過這樣一系列審片過程,「當時《貽笑大方》在北京審片,審片小組一共六人,每審一次便要繳納審片費,並且都是自定的,動輒上萬。但他們不會讓片子一次性通過,因為多審一次就要多收一次錢,每一次審片還得給這些審片員在五星級飯店租下房間,某些審片員甚至還要帶上家屬,如同前去度假」。他表示,「《貽笑大方》一共審了三四次,花了高達十幾萬的審片費,但最終也沒有讓我的片子通過。」

對此,北京廣電局審片中心閻主任表示,北京廣電局審片中心是去年下半年才成立的,以前是審片委員會,也叫審片小組。審片中心成立後,審片委員會由中心負責,中心組織審片,審片委員會執行審片。委員會成員全部由廣電總局退休老同志、社會專家、文藝批評家等組成,共計16人。這16位委員通過審查條例來判斷片子是否通過。在審片過程中,四人一組,也就說一部片子由四位委員審,看完片子後,四位委員決議討論片子能否通過,或者怎樣修改、刪除哪些。

據閻主任回憶,《貽笑大方》大概在五六年前審查的。他表示王朔的說法很不負責任,「當時我也在審片委員會,我沒有得到什麼費用,我想那些老同志也不會得到什麼費用。」此外,他認為,「王朔說的情況根本不會發生,因為審片是臨時排隊,不是固定組合,哪四位老同志審片,完全是隨機的。《貽笑大方》沒有通過主要是因為格調低俗,導向有問題,主要是脫離生活。審片中心由政府撥款,廣電局有專門的辦理行政許可事務的機構,這個機構負責接收片子,然後他們把片子拿給我們,因此審片中心和委員會是不和製片方接觸的,我們只負責看。如果通過,我們把意見反饋到行政機構,他們再給製片方頒發許可證。」

責任編輯: 紫薇  來源:新京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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