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誓
內蒙古最大警察涉黑案:主犯11項罪名獲刑20年
中國廣播網3月22日報道 3月22日上午,內蒙古最大的6·06「涉黑」案件在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
主要被告人蘇和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搶劫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非法狩獵罪、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污罪、賭博罪、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沒收財產20萬元,並處罰金2000元。其他九名被告人余新江、聶子龍、何長偉、孔繁軍、任紅彪、陳吉平、高永剛、張俊生、恆巴圖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到五年不等。
據了解,蘇和曾任原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政委,2004年4月調任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公安分局政委,其他9人捕前為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民警。
他們在長達10多年的時間裏,以蘇和自己經營的「金宇宙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為活動據點,以蘇和分管的土默特左旗公安局一些部門為依託,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2006年,在公安部的督辦下,自治區公安廳成立「6·06」專案組,採取「秘密調查、異地用警、異地審訊、異地羈押」的方法開展工作,一舉打掉了這個橫行鄉里10多年的警察涉黑組織,並於2006年1月29日審查終結移送到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2月5日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該案。
法院經過審理查明,被告人蘇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其行為已經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同時法院也對其他犯罪事實予以認定,最終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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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10名骨幹警察涉黑接受審判(組圖)

2月5日,呼和浩特市警察涉黑組織的骨幹成員在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

2月5日,呼和浩特市警察涉黑組織的骨幹成員在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新華社記者 張領 攝

這是2006年8月18日子夜,警方將該組織頭目蘇和(右)抓獲。 新華社發(胡建生攝)

這是警方從涉黑組織查獲的部分贓款贓物(2006年9月30日攝)。 新華社發(胡建生攝)
新華網呼和浩特2月5日電 以蘇和為頭目的呼和浩特市警察涉黑組織10名骨幹成員,5日在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這起由公安部督辦的呼和浩特市部分公安人員涉黑案件,由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出庭支持公訴。
據了解,以原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政委蘇和(2004年4月調任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公安分局政委,一直稱病未上班)為頭目的警察涉黑組織共有主要犯罪嫌疑人10人,其中9人捕前為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民警。他們在長達10多年的時間裏,以蘇和自己經營的「金宇宙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為活動據點,以蘇和分管的土默特左旗公安局一些部門為依託,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2006年,在公安部的督辦下,自治區公安廳成立「6·06」專案組,採取「秘密調查、異地用警、異地審訊、異地羈押」的方法開展工作,一舉打掉了這個橫行鄉里10多年的警察涉黑組織。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指控,以蘇和為首的警察黑社會性質組織10名被告人共涉案61起,涉嫌非法拘禁、受賄、強姦、尋釁滋事、非法狩獵、非法買賣槍支彈藥、賭博、搶劫、濫用職權、貪污、挪用公款、非法持有毒品、銷售贓物以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14項罪名,非法斂財300多萬元。
5日在一審法庭接受公開審判的被告人除了蘇和,還有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原紀委書記何長偉、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全勝路派出所原所長於新江、土默特左旗公安局經偵大隊原大隊長聶子龍、土默特左旗「金宇宙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孔繁軍、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察素齊鎮派出所原所長恆巴圖、土默特左旗公安局畢克齊鎮派出所原所長張俊生、土默特左旗公安局畢克齊鎮派出所原民警陳吉平、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原民警高永剛、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巡警大隊原民警任紅彪。
據了解,由於10名被告人的罪名多、案情複雜,預計本案庭審需要五六天時間。 (新華網) 記者:湯計
公安副局長放黑錢4500萬 號稱「地下銀行行長」
本報訊據《民主與法制時報》報道王石賓,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被民間稱為永州「地下銀行行長」。據永州「6·28」專案組成員透露,王石賓是永州黑勢力團伙的保護傘和後台老板。該團伙利用賭博和高利貸陷阱,將當地多名私企老闆拖向深淵,而且王石賓還直接放貸,目前有直接證據的放貸數額已高達4500萬元。
副局長保黑團伙開賭放貸
7月5日上午,一個電話改變了王石賓的命運。當日他接到湖南省公安廳電話,要求他中午以前務必趕到衡陽開會。王石賓在永州市公安局主管刑偵,併兼任永州市打黑除惡領導小組組長。
中午,王石賓的車剛到衡棗高速公路出口,湖南省紀委和省公安廳人員已在此等候,當即宣佈了對他「雙規」的決定。與此同時被控制的還有王的司機黃某。
至此,這起由公安部督辦的「6·28」專案取得了突破性進展。
據一位專案組成員透露,王石賓是永州黑勢力團伙的保護傘和後台老板。該團伙利用賭博和高利貸陷阱,將當地多名私企老闆拖入深淵。到7月15日止,團伙主要成員顏玉龍、許獻忠、屈國春、陶春生等人全部落網。
該專案組成員介紹,這一黑惡勢力團伙,除了開莊放賭、放高利貸等問題,還涉及私藏槍支、販賣毒品。據了解,該團伙至少有上百名成員,且分工明確,組織嚴密,底層打手們每天除了護場子、討債,還要進行「軍事訓練」。
4500萬不是副局長全部資產
王石賓被「雙規」之後的第二天,專案組就在王家中發現有180多萬元借據。這證明王及其老婆直接參與放高利貸。然而,不到200萬的數目,與舉報人提供的情況相距甚遠。
第二天下午,司機黃某的心理防線被攻破。黃交代他既是司機也是王的「管家和賬房先生」。據其稱,前兩年,王是通過顏玉龍、許獻忠等人「放貸」,後來就通過黃某自己直接放貸。
黃某還向專案組同志交出了一個黑色小包,包里有別人向王石賓夫婦借高利貸的借據,總金額高達4500餘萬元,其中兩筆最大的高達600萬元,最小的借據也有20萬元一張。其中約定的利息最高的為月息1角4分,最少的為月息8分,遠遠高出銀行貸款利息!
據記者接觸到的專案組成員介紹說,可以斷定這不是王的全部資產,王在永州或其他地區還有個人投資和大額資產。專案組正在進一步追查中。
據稱,前幾年,王石賓將自己的大部分灰色收入,交給社會不法人員打理,並收取高達1毛以上的月息。有證據顯示,王去年以來已經直接放貸給當事人,於是,在永州有了「地下銀行行長」的綽號。
就在抓捕王的同時,該團伙另一名主要成員許獻忠在家中被擒。專案組在其家中搜出當事人向他借高利貸的5000多萬元憑據。隨即,許被帶到長沙審查。
接近專案組的人士向記者描繪了一張該團伙網絡圖:王石賓是該團伙的後台老板、團伙老大。在該團伙中,表面上是顏玉龍、屈國春、許獻忠、陶春生四個頭目出面經營賭場或控制其他場所,但四個人都受王石賓的控制。四個人又各自豢養了自己的馬仔和打手。
聚賭、放高利貸是該團伙主要斂財手段。該團伙成員先掌握永州市及各縣有錢老闆的名單,然後利用約老闆們出來「喝茶」、「玩玩」。據粗略估計,永州市至少有不下30位數千萬資產的老闆因為涉賭而瀕臨破產。
背後還有更大的保護傘?
另據專案組同志介紹,有足夠證據顯示,該市公安隊伍里,除了王石賓外,還有多名民警也不同程度參與到該團伙中開莊設賭、直接放高利貸。有知情人士說,在當地,想和警方搞好關係,除了請客送禮,還有一條路就是找有關人員借高利貸。
為什麼該團伙能在永州坐大?而且那麼多次的打黑除惡專項行動過去,該團伙竟然毫髮未損、反而越來越囂張?
通過多名受害者的不斷努力,逐級舉報,終於引起中央有關部門的重視,籠罩在永州市民頭頂的陰霾才逐漸散開。
據接近專案組的知情人提供的證據表明:「6·28」案背後除了王石賓外,還有更大的「官」與該團伙有直接關聯。
就在專案組對團伙骨幹成員屈國春家裏進行搜查時發現,由於走漏風聲,屈已將所有財產轉移。在匆忙中,屈卻遺留下一張銀行賬單在保險柜里。這張賬單顯示:今年元月13日,屈分兩次將40萬現金轉入永州市委個別主要領導賬戶。而此後不久,這名領導又將該款分兩筆轉至自己其他賬戶。
接近專案組的知情人士還向記者透露:在該團伙另一成員鄧恆家中又搜到一張永州市委主要領導的兒子向其出具的借據。而對許獻忠的審訊也取得突破性進展,其供出這位公子和自己合夥放高利貸的事實。(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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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肇慶開審涉黑案 「黑老大」竟然是警察(圖)


「涉黑組織總資產2800萬元」,起訴書表明,從1995年開始,錦州、葫蘆島地區出現了以董寶軍為首的黑惡勢力,至2003年形成了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他們曾經「使喚」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朱良為他們整治仇家。
以董寶軍為首的27名被告人,被檢察機關指控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及故意殺人、敲詐勒索等12宗罪名。
由於被告人數眾多,法庭核實完被告人身份已接近中午。當天,公訴機關只起訴了3項罪名: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大多數人對故意殺人罪表示否定。

這起案件涉案人員眾多 本報記者史雲峰攝
一名被害者家屬顯得很激動,在法官還在繼續審理的時候插話,被法警帶離法庭。今日法院將繼續開庭審理。
涉黑團伙的後台
兩副支隊長涉嫌「保護傘」
該起案件牽扯到錦州市公安局、錦州市太和區檢察院、省紀檢委等數名工作人員。
找公安局副局長整治仇家
1999年七八月份,董寶軍、劉佩軍等人與王兆良、王兆偉合夥開採鉬礦,因爭奪利益雙方產生矛盾。在多次預謀槍擊「二王」未果的情況下,董寶軍、劉佩軍等人研究拿錢利用警方整治「二王」,並由同夥卜照信找到時任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朱良(另案處理)。
朱良找到省公安廳刑警總隊警察楊巍等人,後楊等人到葫蘆島調查王兆良、王兆偉涉槍案件,事後,劉佩軍、卜照信送給朱良人民幣10萬元,楊巍1萬美元。
2001年11月,董寶軍的手下王冕、王野、張世明等人槍擊李某未果後,王野、張世明被公安機關抓獲。王冕找到時任錦州市太和區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的楊志力(另案處理),送其5萬元,求其幫忙。之後,又送楊8萬元作為活動經費。
同年7月,王冕找到時任錦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的李火,要投案自首。李同意並對王等人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事後,王冕送給李火4萬元,李將其中25000元非法佔為己有。由於楊、李二人的幫忙,王冕等人受到了較輕的處罰。
兩名副支隊長涉嫌縱容犯罪
在董寶軍組織犯罪期間,李火和時任錦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兼副政委的杜文利涉嫌縱容其犯罪行為。
2000年3月,董寶軍、張學華因索要賭債將孫繼先非法扣押。朱良派李火前去處理,李火給董寶軍打電話讓其放人。孫被放回後,李火未對董寶軍等人進行任何處理。
2002年11月,董寶軍接到李火的電話,李讓其把家中藏匿的兩枝槍上繳公安機關。事後,李未對董進行調查取證、採取措施,也未對董做任何處理。兩枝槍在未做槍檢鑑定的情況下被銷毀。
1999年冬,杜文利將一把手槍及60發子彈送給王冕。2001年11月,在明知王冕要持槍進行犯罪活動的情況下,杜文利還是將兩把獵槍及10餘發子彈借給王冕。當得知王冕等人實施了犯罪活動後,杜文利還為王冕等人出謀劃策。
省紀檢委工作人員被行賄
杜文利的違法違紀問題被舉報到省紀委後,2002年九十月份,時為省紀檢委紀檢監察一室工作人員的彭波(另案處理)到錦州督辦此事。
為保住警籍,杜文利將存有80萬元的存摺交給中間人劉曉民(另案處理),劉隨後找到彭波,彭讓劉先保管此款。
2003年1月,對杜的調查工作結束,杜文利保住了警籍。2003年3月末彭在劉處拿走人民幣30萬元。2005年劉曉民案發,彭怕受牽連,退還劉曉民姐姐30萬元。本報記者史雲峰通訊員葛征
涉黑團伙的惡行
攔住仇人車開10多槍
1999年,董寶軍、劉佩軍等與王兆良等人共同經營鉬礦時發生矛盾,董寶軍等人密謀以槍擊的方法除掉王兆良。
隨後,董寶軍派人購買了槍支、對講機、車輛等作案工具,兩次暗殺王兆良都因意外沒有成功。
1999年7月10日,劉佩軍得知王兆良在礦區內,遂告知被告人陶葉,陶葉帶馮偉群、孫朋、趙軍等人前往。在路上他們將王的吉普車截住,向車內人開了10餘槍,將坐在副駕駛位置的冉正利面部打傷後,逃離現場。
醫院內打傷四「仇家」
1995年7月10日晚,被告人董寶軍的朋友李勇與盧勝印、盧玉琴、隋大林在盧玉琴開設的洗頭房內,因瑣事發生爭吵並廝打,雙方均受傷,後盧玉琴到錦州市醫院接受治療。
同年7月12日,李勇糾集被告人董寶軍、劉佩軍、夏清田、邱久春等人到錦州市醫院找盧勝印等索要醫療費,在醫院病房內與盧勝印、盧玉琴、隋大林、白育宏發生口角並廝打,董寶軍等人用罐頭瓶、滴流架等將四人打傷,而後逃離現場。
經過法醫鑑定,白育宏頭部重傷、盧玉琴頭部傷、盧勝印小腿骨折、頭部輕傷。
向副支隊長借槍行兇
被告人王冕與李明春(被害人)因經營鉬礦資金問題發生矛盾。2001年11月2日,王李二人因此事發生爭執,王冕糾集被告人王野、馬佑山、張世明、王旭光、孫健(另案)欲槍擊李明春。
王冕在董寶軍和時任錦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兼副政委的杜文利處借來槍支後發給眾人。
當日20時30分,王冕約李明春在錦州市高台河橋見面,21時許,當李明春出現在高台河橋時,王冕等六人開槍射擊,李明春乘車逃脫,車被損壞,價值人民幣7430元。本報記者史雲峰通訊員葛征
據新華網廣州8月13日電(記者吳俊)廣東肇慶四會市公安局民警龍傑鋒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龍興社」為非作歹,四會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陳國陽不僅不依法查處,還為「黑老大」龍傑鋒充當「保護傘」。此案日前在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陳國陽和另一名充當「保護傘」的警官張偉洲分別被判處8年零6個月和6年有期徒刑。「龍興社」的31名骨幹成員分別被判處死刑、死緩到1年零4個月不等的刑罰。
「龍興社」是一個在廣東肇慶四會市橫行6年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令人震驚的是,該組織的「黑老大」竟然是當地公安民警龍傑鋒。龍傑鋒是四會市羅源鎮人,於1997年進入廣東省警校學習,1999年畢業後相繼在四會市公安局巡警大隊、東城派出所工作,2003年底調入四會市公安局經偵大隊。
在「警察」身份的掩蓋之下,龍傑鋒迅速組織起以他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龍興社」。經法院審理查明,自1999年以來,「龍興社」以四會市羅源鎮籍人員為基礎,以龍傑鋒為頭目,多次在四會市城區及周邊地區實施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並開設賭場、收取保護費、打架鬥毆,造成多人死傷。法院認為,龍傑鋒作為民警,其特殊身份為「龍興社」提供了便利和保護,使得「龍興社」在社會上更加有地位、有影響力,實施犯罪時更有恃無恐。
2005年2月24日,時任四會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28歲的龍傑鋒駕車出行時,被兩名持槍男青年連開3槍打死(後證實兇手是其仇家)。廣東省警方迅速組織專案組進行調查,以龍傑鋒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龍興社」浮出水面,其掩藏在「警察」身份背後的累累血案也才得以曝光。
龍傑鋒如此作惡多端,為何能在警察隊伍藏身6年之久?原來,四會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陳國陽和治安管理股原股長張偉洲一直為其充當「保護傘」。法院認為,陳國陽、張偉洲多年來擔任龍傑鋒的直接領導,明知道龍傑鋒有犯罪行為,卻不依法履行職責,甚至作假證包庇,致使「龍興社」黑社會性質組織得以橫行四會城鄉多年,稱霸一方而得不到查處。
在庭審當中,張偉洲對涉嫌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指控全部承認,並表示願意承擔責任。張偉洲供認,他與龍傑鋒是親戚,「不想自己人有問題受處理」,因此多次包庇。陳國陽則認為,「我之所以吩咐有關人員不要講龍傑鋒打人,我的考慮是:一是為了維護派出所的形象;二是如果讓組織知道當晚龍傑鋒打人,自己也要受到牽連;三是考慮到龍傑鋒的家庭勢力比較大,擔心自己的前途受影響,得罪不起。」
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4月25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因案情複雜,庭審持續了6天。經過近4個月的審理,肇慶市中院日前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為,陳國陽和張偉洲都構成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陳國陽8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判處張偉洲6年有期徒刑。31名「龍興社」骨幹成員因組織、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敲詐勒索罪、賭博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綁架罪等罪名,分別被判處死刑、死緩到1年零4個月不等的刑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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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公安局分贓不均曝醜聞
繼瀋陽市原副市長馬向東在澳門賭博輸掉數百萬美元而被判死刑後,近期瀋陽又有公安系統官員因賭博而事發,進而查出他們執法犯法,製毒販毒,目前數十人已被逮捕,並被撤職。
據稱,他們這次又是在澳門賭博而事發。經公安部直接調查,數十人被抓,瀋陽市公安局沉河分局原局長曲月福,現任局長張寶華,市公安局原戒毒支隊隊長李錫貴,現戒毒支隊隊長陳新等都在近期被捕,他們充當一個叫宋鵬飛毒販的保護傘,參與製毒販毒。而戒毒支隊的幹警幾乎全部被雙規。
據記者了解,沉河分局現局長張寶華及市公安局現戒毒支隊隊長陳新目前已被撤職。
記者星期四打電話到沉河分局詢問有關情況,對方表示張寶華已不是局長,叫記者與市公安局聯繫。
記者∶「那張寶華現在是不是已不是局長了呢?」
沉河分局:「是。」
記者∶「現任局長是誰呢?」
沉河分局:「你要問這麼仔細,你跟他們市公安局聯繫好不好?」
記者打電話到市公安局,對方表示,這些人都已不在位,像沉河分局的局長張寶華最近被有關部門下文免職。
記者∶「現任局長叫張寶華?」
公安局∶「現任局長已不是了,曾經是。」
記者∶「就是說現在已經抓起來了?」
公安局∶「不是,抓不抓起來,我無可奉告。現在現任局長肯定不是他。那個李錫貴原來是戒毒支隊隊長,陳新曾經原來是政委,後來李錫貴退了之後,他變成局長。」
記者∶「他們是不是近期都出事了,所以就是都換了?」
公安局∶「所以你這報導已經夠用了,怎麼了解這麼詳細呢?」
記者∶「什麼時候被抓的呢?」
公安局∶「都不知道。」
記者∶「那就是說您剛才說過,說那張寶華已經撤了,就是說現任局長已經不是他了?」
公安局∶「對。」
記者∶「已經換了經過這麼長的階段的話,就應該不是最近發生的事情了?」
公安局∶「對啦!」
記者∶「什麼時候的事情呢?」
公安局∶「是最近才免去他的職務。」
記者∶「那他出事在什麼時候呢?」
公安局∶「他出不出事我們並不知道。」
記者∶「這些人是不是都不在位了呢?就我剛才說的。」
公安局∶「不在位是肯定都不在位了。」
記者∶「那瀋陽公安這是一個大的轉變哪!就是所有的頭頭、腦腦的、戒毒支隊的?」
公安局∶「不是所有的頭頭,只是一個部門裏。」
記者∶「就沉河分局是吧?」
公安局∶「就一個部門裏。」
他還表示,宋鵬飛與公安某人關係緊密。
公安局∶「宋鵬飛他從來沒有幹過公安。」
記者∶「那就是說他跟公安的關係非常密切?」
公安局∶「那不是跟公安的關係非常密切,是跟公安某個人關係相當密切,應該這麼說。」
據《博訊》網站說;2003年6月煤炭設計院保安馬某曾表示宋鵬飛是他們的老大,而包庇煤炭設計院保安進行打、砸、搶的就是原沉河分局的局長曲月福。
香港《前哨》雜誌總編劉達文星期五向記者表示;瀋陽公檢法一直都有醜聞傳出,也許因為他們分贓不均,被有些人捅出來,其實大陸各地都一樣,只是一些地方被掩蓋的好罷了。
劉達文∶「瀋陽市公安局能有這麼低層次的,經常都有。這類事有什麼奇怪的!瀋陽你看一直都是好多案哪,所以檢察院那些都是爛透了。其實公安那條線都吃都有這麼多,其實它就爆發出來比較多啦,可能跟爭權奪利有關,這就把它捅出去了。廣東它也是很骯髒的嘛,但是他們可能抱成團,就可能沒有曝露出去呀。」

瀋陽市公安局瀋河分局。華商圖片網/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