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能期望一個對兒童更好的社會環境嗎文/郝景芳這兩天,有兩起事件讓我哭到崩潰。一是去年性侵9歲幼女的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定性為猥褻女童罪,只被判刑5年,宣判之後新城控股股價應聲大漲5%。二是剛剛跳樓去世的常州小女孩繆繆,媽媽發表了長文章,回憶了繆繆最後一...
實施18年「嫖宿幼女罪」被廢等同強姦罪重罰淫14歲以下女童可判死 18年了,具中國特色的「嫖宿幼女罪」終於正式被廢除!未來將視同強姦,從重處罰,最高可判死刑。女星姚晨也微博贊「好!」該罪名量刑較強姦輕,備受爭議多年,被指包庇官員權貴,成為他們姦淫幼女的免...
法律中罕有其他對14歲以下兒童的特殊保護,對於14歲以上的兒童,更是不聞不問。這樣奇怪的設定,不僅僅在立法邏輯上混亂的一塌糊塗,在情理上也令人感到莫名其妙。唯獨和這一隻制度設計不謀而合完美結合的屬於少先隊和共青團的設計。少先隊員還是屬於黨國的花朵,只能看不能摘,而進入共青團以後就要開始準備為共產主義事業獻身了。此前,真沒想到過獻身這件事情還能更加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