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厚古薄今。客觀的環境混雜主觀的能力,從前的特稿可以寫得好且厚重,現在的特稿可以寫得不好且單薄。《舉重冠軍之死》李海鵬2003年http://www.infzm.com/contents/21435開頭——這天是5月31日,早上4點,布穀鳥剛叫起...
簡單說來,應然就是應該怎樣。應然法是正義的體現,而實然法就是君王的意志。誠然,我們不願意也不能夠去傷害別人,然而人生而自由,我們自身的權利也應該受到相應打保護。是否這次能夠出台「禁蒙面法」,下一次就能夠搬出「禁穿衣法」。是否這次不允許上街,那麼下次就可以禁止出門。這難道不是流氓邏輯嗎?難道不是侵犯人權嗎?這難道也是當今社會人權精神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