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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集資8億 多人退款無望自殺

——商丘非法集資案:凍結贓款大幅縮水

  起訴書指出,吳振海等人「利用各級領導對經濟發展的關心,騙取領導信任並出席以未來農業公司名義組織的活動,製造政府支持非法集資的假象,迷惑群眾,詐騙集資款」

  《瞭望東方周刊》記者金明大 | 河南商丘報道

  3月30日上午8時許,晨風微寒,河南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人頭攢動。

  多輛警車在法院周圍停靠,幾十名警察現場維持秩序,數百位操着不同口音的人,聚集在法院門前低聲議論着,不時抬頭向門口張望。

  法院門口,鐵門緊閉,幾名頭戴鋼盔的安保人員神情嚴肅地注視着門前的人群。

  「快兩年了,一分錢都沒退,聽說案子今天開庭,我們過來看看。」這些操着不同口音的人,是來自全國多個省市的投資者,他們聚集商丘,為的是同一個案子。

  3月30日至4月1日,備受關注的河南未來農業股份有限公司非法集資案(本刊曾經報道)在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河南未來農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河南未來農業公司)是商丘市一家民營企業,名列商丘市十大「重點龍頭企業」,亦是河南省「2008年省定A股重點上市後備企業」。

  2008年7月1日,因涉嫌非法集資,河南未來農業公司突遭查處,公司資金及物產被查扣、凍結,公司董事長、商丘市人大代表、奧運火炬手吳振海隨後被警方拘捕。

  多種模式進行集資

  上午9時,大門開啟。然而,由於沒有旁聽證,大部分的投資者還是被安保人員擋在了法院外面。

  在能容納450人左右的審判大廳內,一條藍白相間的警戒線把被告席和旁聽席隔離開來。

  審判台上,除了法官席、公訴人席外,由16人組成、分兩排就座的辯護人席則因「陣容強大」而格外引人注目。

  當14名身穿藍色囚衣的被告人被法警帶進法庭時,旁聽席中出現了短暫的騷動,多位家屬站起來向被告席揮手,甚至有人喊出了聲音,法警迅速過來維持秩序,高聲呵斥着「坐下坐下」,場面很快恢復了平靜。

  接下來,公訴人用了近半個小時,宣讀了長達21頁的起訴書。

  起訴書顯示,2005年,未來農業公司開始以「聯合種植」名義進行集資,集資戶每投資1980元,公司一年到期後將在支付本金的基礎上實現520元、620元不等的利潤。並且,公司對外宣稱種植火龍果3000畝,每畝收果5000多斤,產值3萬元以上。

  起訴書顯示,事實上,至案發前實際種植火龍果176畝,每畝收果1000斤左右,收入僅有3600元左右。短短几個月內,「聯合種植」模式就募集到資金1億多元。

  2006年3月,未來農業公司又推出「內部員工集資建設觀光園方案」:每集資2萬元,一年到期共返本息24800元,實現年利潤24%。

  同年7月,該公司董事會又通過了「銷售狀元」資金方案,集資人員向公司繳納54600元即為購買「一個狀元」,公司向集資人員提供78000元產品的基礎上,每月返款3000元,兩年後集資戶享受公司永久性分紅。

  之後,未來農業又相繼推出「委託銷售」、「產品特許經營合同」、「借款協議」、「認購原始股」、「債轉股」、「增資擴股」、「消費卡」、「觀光園入股」、「委託理財」、「合作銷售」、「產權式酒店」、「員工合作共建小康家園」、「聯合投資協議」等模式進行非法集資。

  起訴書稱,自2005年初至2008年6月,河南未來農業公司先後在河南、山東、安徽、江西、江蘇、遼寧等省共非法集資8億多元,涉及集資群眾22282人次,「共造成8854名集資群眾的3.4億元集資款無法返還。」

  曾是招商引資項目

  4月1日是吳振海的43歲生日,但他只能在法庭里度過。

  出生於1967年的吳振海,是地地道道的商丘人,老家就在睢陽區。吳振海原本是商丘市菱鎂製品廠銷售科副科長,1996年,他赴安徽創業,歷任阜陽市雙龍溫室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阜陽市億源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主要從事生態觀光農業項目。

  「要不是商丘市領導的多次邀請,吳振海可能不會回商丘發展。」吳振海的親屬告訴本刊記者。

  2003年,商丘市招商引資的力度進一步加大,睢陽區委、區政府有關領導接連去阜陽考察,找到吳振海向他介紹家鄉的投資環境。之後,「吳振海為家鄉人的真誠所感動」,在慎重考慮後,毅然捨棄了在安徽的事業和職務,回到商丘創業。

  2004年3月5日,吳振海與人合夥註冊成立商丘市未來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註冊資金100萬元,法定代表人吳振海。同年8月,吳與合伙人將公司名稱變更為河南省未來農業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註冊資金變更為500萬元。

  之後,方道勝、修暢等人加入,未來農業公司繼續壯大,並於2005年11月註冊成立了「商丘市未來農業果蔬觀光園有限公司」,後更名為「河南未來農業觀光園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1月,正式變更為「河南未來農業股份有限公司」。

  隨着吳振海事業的「蒸蒸日上」,公司獲得的各種榮譽也接踵而至,吳振海本人在商丘市的「地位」也步步高升。2008年,未來農業公司更是入選河南省「2008年省定A股重點上市後備企業」名單。

  與此同時,吳振海本人也榮譽加身,光環閃耀。

  2005年,吳振海被評為「感動商丘十大新聞人物」。2008年北京奧運會開幕前夕,吳振海又被選拔為奧運火炬手候選人。

  而這一切,與商丘市各級領導的「親切關懷」密不可分。在當地媒體的公開報道中,商丘市領導視察未來農業公司的新聞多不勝數。

  對此,起訴書指出,吳振海等人「利用各級領導對經濟發展的關心,騙取領導信任並出席以未來農業公司名義組織的活動,製造政府支持非法集資的假象,迷惑群眾,詐騙集資款」。

  不過,幾位未來農業公司的投資人都對此感到費解:「領導就那麼好騙?!」他們告訴本刊記者,如果一次兩次尚能理解,連續幾年的支持不可能都是「受騙」吧!

  一個值得關注的細節是,庭審時,每當吳振海等被告人或律師說到「政府責任」,都會被法官迅速打斷:「要簡明扼要,與本案無關的事情不要說!」

  多位投資者絕望自殺

  開庭期間,全國各地的未來農業公司投資者聞訊後紛紛趕赴商丘,在他們看來,本次開庭的結果可能會影響到「退錢的事」。

  2008年7月案發後,各地的投資者都被要求到商丘登記,當時司法機關承諾,結案後將追繳的全部涉案財產依法按比例返還給被蒙蔽受騙的群眾。

  不過,近兩年來,投資者退錢的事並沒有實質性進展。

  山東投資者王柏林告訴《瞭望東方周刊》,他投入了100多萬元,有產品、上市原始股、公司借款、特許經營等,「只拿到過一次回報。」

  這些錢有父母的、朋友的、兄弟的,現在他家庭非常困難,女兒上大學都沒錢。他母親知道此事,去世前還惦記着,對於他88歲的老父親,家人至今還瞞着沒告訴他。

  案發後,他和其他投資者多次來商丘詢問案件辦理情況和退錢事宜,都沒有什麼結果。商丘市有關領導還說,這件事政府沒責任,因為「政府也是受騙者」。

  河南投資者楊某告訴本刊記者,她投了近40萬元,如今傾家蕩產,備受家人埋怨,「如果政府再不解決,恐怕自己只有死路一條。」

  以前大家都是經常去商丘有關部門詢問情況,結果「誰帶頭去抓誰」,有幾個人被關了幾個月,大家都不敢去了。後來,商丘市信訪局確定每月的25日為接待日,來自全國各地的投資者都在這一天到商丘市反映問題、詢問情況。

  但是,雖然他們每月按時來,但不論見哪個領導,聽到的都是同一套話:「放心吧,會給大家一個滿意的結果。」可是,何時退錢?怎麼退?退多少?至今也沒有人明確答覆。

  山東濱州投資者劉某情緒激動地向本刊記者講述了他的遭遇:他自己投了12萬元,父親投了6萬元,弟弟投了2萬元。2008年7月,他到河南省信訪局反映情況,談了一上午沒有結果。下午又到河南省政府上訪,被警察帶到商丘,當晚就送到看守所,關了近一個月。當時一塊兒被抓的有七八個,後來單位出面,劉某才被放出。

  更令他悲痛的是,2009年,因對「退錢」失去希望,劉某的母親服毒自殺身亡。

  據投資者反映,在濟南市長清區,一位投資者因退錢無望、生活極度貧困,「年都沒法過」,在春節前跳河自殺,留下了兩個年僅2歲、9歲的兒子。

  另外,據投資者反映,其他省也出現了個別投資者自殺事件。

  起訴書透露,案發後,偵查機關共凍結銀行賬戶157個,凍結贓款860多萬元,扣押現金460多萬元,扣押車輛20部,查封房產23套,還扣押了「未來農業」觀光園等涉案全部資產。

  但是,對於上述數額,山東濱州的投資者表示質疑,「肯定沒這麼少!」2008年春節前,商丘市警方到濱州安撫人心,說沒收了2個多億,到時候可以給大家退錢,現在怎麼突然變成了1300萬元?相差的那些錢哪裏去了?

  律師:「更像是傳銷」

  公訴人在起訴書中指控,吳振海等14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的方法非法集資,騙取群眾集資款,數額特別巨大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應當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不過,對於檢方的指控,吳振海當庭表示「不同意」,吳振海稱,公司集資的金額沒有檢方所說「8億多」,「無法返還」的集資款也非3億多元,只有2億多。其中,1.7億元已經債轉股,只有7000多萬需要還。按照公司當時的資產和發展實力,「完全有能力償還這些錢。」

  庭審之後,4月2日上午,吳振海的辯護人之一、河南京港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儒倉在接受《瞭望東方周刊》採訪時表示,吳振海公司的集資行為並非「集資詐騙」,也不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其實更像是傳銷。」

  趙儒倉認為,從吸引客戶的手段上看,河南未來農業公司採取的是誇大宣傳、美化前景、許諾贏利的辦法,「跟傳銷如出一轍。」

  並且,他們也是有產品、有經營,不是那種皮包公司,募集到的資金主要用在三個方面:給投資戶返利、支付工作人員服務費(提成)和公司的建設發展,「不存在詐騙、侵吞。」

  在收益方式上,公司員工主要靠發展下線獲取推薦費,並且投資人本身就是員工、業務員身份,吳振海等公司高層以及他們的家人也投資了,他們怎麼可能自己騙自己?

  由此,趙儒倉認為此案應該定性為「非法經營罪」。

  吳振海的一位家屬也認為,吳振海等人沒有侵佔的目的,不屬於檢察院所說的「集資詐騙」,而是「非法經營」。

  這位家屬還說,吳振海被抓後,他們家屬一直沒有被允許探視,他們也不敢去政府交涉,「他們見一個抓一個。」

  家屬們也想不明白吳振海怎麼會有這樣的遭遇:以前是「座上賓」,開會都在市政府會議室;現在成了「階下囚」,連探視都不讓。

  家屬們質疑,如果沒有政府的支持,未來農業公司怎能有後來的發展?沒有政府的支持,未來農業公司怎麼可能在手續不完善的情況下就開始動工興建相關項目?並且,公司還在未來農業觀光園附近規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未來村,已被列入商丘市「十一五規劃」重點工程。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新華社-瞭望東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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