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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什麼「社會調劑」,明擺着就是變相拐賣人口

圖為中國北京一家嬰兒護理中心。示意圖

5日,一份全網熱轉的「廣西全州縣衛生健康局的告知書」顯示,當地兩位信訪居民唐某和高某因孩子被拐賣一事請求立案偵查,當地縣衛生健康局應信訪部門要求做出回應:兩人超生的孩子已由全縣統一抱走進行「社會調劑」,未留任何記錄,否認存在拐賣兒童的行為,對於信訪事項不予處理。

這份官方落款的文件被曝光後,引起大量網民的關注、憤怒,迅即登上了微博熱搜榜,網民普遍批評此事是政府機關進行變相的人口拐賣

據大陸媒體「天目新聞」報道,這份網傳的告知書中寫道,根據20世紀90年代全區計劃生育工作嚴峻形勢,嚴格執行「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的政策,對違反計生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強行超生的子女中選擇一個進行社會調劑,是縣委、縣政府根據當時區、市計劃生育工作會議部署要求和全縣嚴峻的計劃生育工作形勢需要作出的決定。並稱唐某和高某夫婦「超生的孩子(屬第七孩)是由全縣統一抱走進行社會調劑,不存在拐賣兒童行為。為便於和促進全縣計劃生育工作的展開,當時被全縣統一進行社會調劑的超生孩子去向,沒留存任何記錄。」

為了解「社會調劑」政策是否真實存在,「天目新聞」記者聯繫上桂林市衛健委人口家庭科的鄧科長。鄧科長說:「在上世紀80年代確實是有過這個政策,由當時的桂林地區下發。因為年代久遠,現在正在查閱檔案找具體的政策內容。」

「天目新聞」記者又就此事諮詢了相關律師,江蘇法德東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藍天彬律師說,在現有法律框架下,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無權把小孩抱走,進行社會調劑的,這種行為顯然是逾越職權的,是違反法律規定的,造成巨大的家庭傷痛和人間悲劇,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濫用職權罪。如果此事屬實,根據《刑法》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下為「中國數字時代」編輯摘自網民評論:

「人犯子叫拐賣,官方叫社會調劑!」

「抱走活人社會調劑!!竟然還公然寫在紅頭文件上!」

「每天都在刷新著認知的下限,沒救了。」

「現在的一片天,是晴朗的一片天。」

「敢不敢公開承認錯誤,不要把所有問題都歸咎於時代,錯了就是錯了。」

「低情商:拐賣兒童高情商:社會調劑請問我這是穿越了嗎,笑話!!」

「不僅專業能調劑,孩子也能調劑。」

「拐賣又出新詞:社會調劑。」

「既然沒有任何記錄,又怎麼證明不是拐賣呢?」

「編輯了幾十個字評論,一個一個刪了。回頭再看紅頭文件右下角大紅的印戳,腦中只浮現出一個詞:『吃人』!」

「那四個字,浸泡着多少血淚。」

「孩子被抱走,不留記錄,官方拐賣?」

「官方搞的怎麼能是拐賣呢,建議把這兩人拘留。」

「以後也別打擊拐賣兒童了,這不就是國企和民企的區別麼?」

「真不敢相信,2022年7月1日。」

「原來人販子都在計生辦。」

「這個事情很快就會被掩蓋,當年的計劃生育政策深挖不得,牽扯出來的東西太多了。」

「不用驚訝,能有百日無孩,為什麼不能出現社會調劑?」

「任何編劇都想像不出『嬰兒統一社會調劑』的戲碼,人販子以後可以驕傲的說出新身份『民營人口調劑師』。」

「有沒有官員的多餘財產、房地產也給我們調劑調劑。」

「也許已經『人工結束』了。」

「《不知去向》《但不是拐賣》。」

「現在的一片天兒/是晴朗的一片天/孩子在光明的天空下/再也找不到爹/不知道爹是誰/不知道娘是誰/」

「反人類的地方,全世界的笑話。」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中文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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