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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被拐賣,不是她遭遇的最可怕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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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不管是真是假,都不應當是流氓與禽獸任意施暴的託詞和庇護所!人,是目的,是萬物的尺度,人不應當為任何託詞而被折辱、被犧牲。哪怕這個託詞是「家」。

發指的獸行。

只要綁回自己家裏,「捂「一段,一切就都合法了。

所以你看那個董某,他最初是怎麼評價鐵鏈女的?

他說:她是我們「家」最大的功臣。

你看,家,這個詞兒在這裏被他用的那樣理所當然而又觸目驚心,他成功的用這個詞兒吞噬了那個被他用鐵鏈拴住的女人。

在豐縣案當中,有一個初看起來非常令人匪夷所思的現象,那就是這個自古以來就盛行拐賣婦女的地方,其實並不是什麼偏遠地區。恰恰相反,這裏甚至算得上是我們文明的中心腹地——你在地圖上量一量,會發現豐縣距離曲阜孔廟的直線距離,不多不少剛好是100公里。

那麼問題是,為什麼在這樣一個按說應該最早受到我們文明教化的地方,居然世世代代保留着如此駭人聽聞的習俗呢?

理由也許很簡單,任何一種理念,如果講過了頭,就往往不再是一種美德,而會成為一種偏激。就像被亞伯拉罕三教共同奉為聖城的耶路撒冷總是遭遇極端宗教分子的恐怖襲擊一樣。儒家文化的重家、重宗族的思維如果被講到極致,也出現偏激執拗的恐怖分子。而豐縣現在被抖出的事件,就是這種人對現代文明社會的一場「恐怖襲擊」。

面對此情此景,我們應說,夠了,不要再慣着這種陳腐的思維模式了。

「家」不應該是流氓、竊賊、強姦犯與施暴者逃脫法律制裁的保護傘,

「延續香火」「給人留個後」也不應當是公然實施犯罪行為的託詞,

「鄉里鄉親的,不好管」「清官難斷家務事」更不應該是地方公權力推卸責任,對惡行放任縱容的藉口!

一個現代社會賦予每個公民的基本權益,應當是剛性的、不可剝奪的、無處不在的。在那些施暴者們橫身擋住他人,蠻橫的宣稱是「俺家自己的事兒」時,他身後的那個小黑屋裏,還有多少被鐵鏈拴住、被侮辱與被損害、活的暗無天日的「媳婦」「兒子」?

我希望我們的社會能以此次事件為契機,把他們都解救出來,把那些醜惡也都翻出來,讓這些以「家」為名的罪惡,好好曬曬正義的陽光。

而我更希望,我們的文化,能籍此進行一次反思——我們文化對家的強調,是不是太過了?到了不論是非,不講原則的地步。

一個現代社會賦予和保障其權益的對象,應當是每個人,而不是每個家。把維護家庭、維護家庭、甚至維護宗族優先於維護每個人,那麼我們就永遠無法保證,不會再有這樣的惡行在「家」的名義下,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某個角落,靜悄悄的發生。

家,不管是真是假,都不應當是流氓與禽獸任意施暴的託詞和庇護所!

人,是目的,是萬物的尺度,人不應當為任何託詞而被折辱、被犧牲。

哪怕這個託詞是「家」。

責任編輯: 趙亮軒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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